整个长安城都在赞叹我和萧淮之的姻缘。
神清骨秀的首辅大人,明眸皓齿的玉宁郡主,光站在那,就是一对璧人。
可是大婚那日,夫妻对拜时,在满堂宾客的欢声笑语中,萧淮之用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宋停月,你我此生,必为怨偶。」
隔着团扇,我看见了他那双含着恨意的眼睛。
锣鼓声响,礼生高喝「礼成」。
本该牵着我步入洞房的手,却冰冷地垂在衣侧。
此生有两件事让萧淮之对我恨之入骨。
一是七年前用一柄窄剑刺进他胸膛,让他差点命丧乱葬岗。
二是在他有心仪之人的情况下,逼迫他和我成亲。
我是定远将军的独女,母亲生下我不久,远在边疆的父亲大败敌君。
皇上听闻捷报大喜,亲自来将军府看我,并封我为「玉宁郡主」。
我的父亲在我十六岁那年战死沙场,母亲忧思成疾不久也去了。
当今朝堂分为两派,一派拥护太子,另一派拥护三皇子。
我父亲是三皇子母妃的亲哥哥,故而站在三皇子这边。
在我年幼时父亲就经常和我说,为了我们宋氏一族的荣耀,要拼尽全力助三皇子登上皇位。
他说,若有一日他战死,我便要代替他成为三皇子的刀。这是父亲的遗愿。
一个月前,三皇子傅离为了拉拢齐国王爷,想送我去和亲。
齐国王爷来长安城给皇帝贺寿,我一直陪在他身边。
恰好此时萧淮之率领军队连破敌国十三城,使敌国不得不归降。皇帝许了他一个条件,他说他要当首辅。
虽然没有先例,但是碍于萧淮之手中的兵权,皇帝同意了。
傅离想拉拢萧淮之,在他身边安插眼线。
傅离问我愿意嫁给谁,我选了萧淮之。
我求来赐婚诏书后才知道,萧淮之是我七年前的一位故人。
彼时萧淮之正准备迎娶姜采儿,我的出现扰乱了一切。
姜采儿和我完全不一样,她娇娇弱弱,柔情绰态,似一块无暇碧玉。
她在我面前温柔恭顺,断不会说一句冒犯我的话。
我转身刚走,她便扑进萧淮之怀里,楚楚可怜地诉说这些年她是如何从荆钗布裙陪萧淮之到封侯拜相的。
她说:「我见你第一眼便知道你将来定会有一番作为,我也知道,我姜采儿只是一个农家女,比不上长安城风华绝代的名门千金。我不图名分,哪怕是做个通房、做个粗使,只要能陪在你身边就行。」
萧淮之抚去姜采儿脸上的清泪,「再等等吧……」
那天夜里,萧淮之第一次敲响我的房门。
他给了我一封和离书,说道:「有朝一日你想明白了,可以拿着它走。齐国王爷下个月就会离开长安,你的时间不多了。」
我为了讨好齐国王爷,每天去客栈找他,萧淮之应该听别人说过。
他以为我喜欢那个齐国王爷。
我一贯骄傲,哪能让他这样羞辱我:「江言,你把我当什么了?你若喜欢她,待我生下孩子,你纳她做妾罢了,若觉得委屈她,你抬她做平妻,我绝不阻拦,更不会插手你们之间任何事情。」
江言是他以前的名字,那时我们不像现在这样话不投机相看两厌。
我求下赐婚诏令,是对姜采儿不公,所以我可以尽力补偿,哪怕是让她与我平起平坐。
早日生下孩子,是三皇子傅离对我的要求。
傅离说若我有了孩子,哪怕将来萧淮之投入太子麾下,我这里多少也能牵绊一下他。
萧淮之冷笑:「宋停月,你还是和以前一样,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一点儿也没变。你能求一道赐婚书,我就不能写一封和离书?」
「高高在上的郡主,竟屈尊和一个『贱奴』生孩子。」
七年前的那个雨夜,我骂他是「贱奴」,说他是我捡回来的一条狗。我将他捧到云端上,又狠狠踩到泥里,他恐怕,恨死我了。
七年前,将军府门前。
衣裳单薄的少年跪在地上,说话的时候,嘴唇都在发抖。
那时他才十六岁,声音沉闷沙哑。
「郡主……我爹是冤枉的,我能求的只有你了,求你救救他们。」
我认识江言,也就是萧淮之的时候,父亲母亲还没离我而去,我还是一个自在无忧的小郡主。
我在酒楼被人调戏,江言出手相救。
他护在我身前的时候,像冬夜里的一盏灯,这一点光亮我记了好久好久。
他不知道我其实是会武功的,边说边指着门口:「他们人太多了,打不过。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跑。」
他拉着我跑过长长的街道,停下来时我的肚子响了一下,刚才在酒楼还没有等到上菜就来了这么一遭,更加饿了。
我的钱袋子在逃跑的时候丢了,自小吃穿不愁的郡主,此刻非常窘迫。
江言从怀里拿出几个铜板,「这是我最后一点钱,够吃一碗面。」
他是一个小官的儿子,家里不算富裕,所以去酒楼帮工赚些银子补贴家用。
他为了我和客人大打出手,酒楼是回不去了。
我说他武功不错,把他带回将军府教我武功,他说,「郡主的父亲是将军,为何要我教您?」
我编了谎话,「他们可忙了,哪有时间管我,而且我娘说姑娘家的,不必学武功。」
就这样,我把江言骗回了将军府。他教我几个剑招,我耍得比他还厉害。
我迎着他诧异的目光,「我是将军的女儿,可能.....可能天赋异禀吧。」
除了教我武功,他还带着我逛遍了长安城的大街小巷,落日时分的城楼上,总有我们并肩看夕阳的身影。
练剑时不小心触碰到的双手,比剑时交汇的眼神,情窦初开,不敢说破。
我为了挑一把喜欢的剑,带着他走遍了长安城的铁匠铺子。
直到傍晚,我精疲力尽,还是没有找到一把喜欢的剑。
我们出来没有带随从,没有乘马车,所以得去租马车,或者走回去。
落日余晖攀上他的肩头,晚风吹乱他额前的头发,我第一次觉得,他生得这样好看。
走着走着,他忽然停下,低着头说:「如果郡主不嫌弃……可以去我家稍作歇息,我去找马车过来。」
我一掌拍在他肩膀上,「好啊,哪有什么嫌弃不嫌弃的,你不是说你给你妹妹扎了一个秋千吗,带我去玩玩。」
我让他别说我是郡主。他一家子热情地招待我,做了一大桌菜,他的小妹抱着我的手,说我是「漂亮阿姊」。
粗茶淡饭,其乐融融。
吃完饭,他带我挖出他爹埋在梨树下的酒,我们两个没喝过酒的人喝得头晕目眩。
「江言,你脸好红,你喝醉啦。」
他摇摇酒罐子,空了。
「我才没喝醉,堂堂七尺男儿,这么一点儿酒怎么可能会醉。」
我竖起两根手指头在他面前晃悠,「你看这是几?」
「三。」
「胡说,明明是二。」
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数我的手指头:「一、二、三,是三,你喝醉了,郡主。」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被脚下的罐子绊了一脚,他下意识地来扶我,被我扑到了地上。
我靠在他的耳畔说,「怎么办……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
皎皎月光沉进他的眼眸,夜风吹落满树梨花。
我想我醉得厉害,常听人说「酒后吐真言」,我说的不是糊涂话。
没过多久,江言送了我一把窄剑,这把剑比寻常的剑轻盈,出剑极快,也方便携带。
我看着他满手的火灼疤痕就知道,这把剑是他自己做的。
「郡主,你那天说的话还算数吗?」
看他耳朵泛红,我一下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算。」年少时的我以为,喜欢一个人不需要掩藏。
因为我说的这个「算」字,他去军营投了名,说是要建功立业,好配得上我。
后来没等他去军队,他爹江田因通敌谋反之罪被御林军抄家,他偷偷跑来求我让我带他去面见皇帝申冤。
我用他送我的剑指着他:「你爹通敌卖国,狼子野心,愧对朝廷和天下人,此般下场咎由自取。况且你只是一个贱奴,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
他眼里最后一丝希望消散。
可笑吧,一个说喜欢他的人,却这样羞辱他。
我将剑刺进他胸口,「罪臣之子,私自出逃,夜入宫门冒犯郡主,该死。来人,把他丢到乱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