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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被困在别墅的第三天。

窗外大雪漫天。天气预报说雪还要至少两天才会停。

我无处可去,准确地说,我已经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外面还有一个随时会要了我命的疯女人。

这可能是我出轨的报应吧。我盯着电脑屏幕绝望地想。

一开始我只是为了找刺激。

结婚多年,婚姻生活于我正在沦为无趣却又无法挣脱的枷锁。这并不是说我的妻子不够漂亮。年过三十的她依然韵味十足。但她实在太能干了。

她是我事业上的得力推手,一手将我包装宣传成今天的知名作家江枫眠。

我的确曾经爱过她。但在她面前我永远矮一头。结婚前我爱她雷厉风行大方洒脱,结婚后我看到她细长的柳叶眉挑起就心生厌烦,连上床都硬不起来。

她实在太了解我了。她见过我所有最不堪的样子。

女人还是温柔似水更好。和芳芳在一起后我经常这样感叹。

芳芳是我的书迷。我在粉丝群里和她认识的。她懂艺术,看音乐剧和歌剧,能聊一点让保罗萨特。我们从福特聊到Henry Miller,从垮掉的一代聊到人文主义。她对我是饱含崇拜的,这让我找回了在妻子面前立不起来的自信。

我觉得我找到了知己。

芳芳是一个矜持的女人。我几次提出跟她见面,都被她以“太早”为由拒绝了。女人总是这样,爱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果然,在我们又聊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再次提出见面,她没有拒绝。

瞒过妻子出门并不难。她不关心我的行踪。我告诉她我要和几个朋友出去采风,为即将上线的《织梦传奇》完结篇寻找灵感。她丝毫没有怀疑,还絮絮叨叨地帮我整理行李。听着她不厌其烦地嘱咐我,药放在行李箱里洗漱包边上,不要喝太多酒,注意身体早睡早起,我心里只涌上一股腻歪。

她已经被生活打磨成了一个毫无浪漫细胞的无趣女人。除了钱,她对艺术毫不关心。和她平板不耐烦的面孔相比,我更加向往柔情似水的芳芳。

芳芳总说她是我的头号粉丝,说我们活了这么久,就是为了遇见彼此。我们也许上辈子就认识。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像她那样毫无保留地热情崇拜并愿意向我奉献一切。我带着无法掩饰的兴奋和激动,登上了飞往梅城的飞机。

芳芳家在城郊。司机说那里是有名的富人区,全是有钱人的独栋别墅,只有夏天才有人去避暑。冬天鲜少有人去那边住。

一个痴迷我的阔太太。我心里洋溢起那么一点得意。有了她,我的职业生涯一定能再进一步,声色浮华的名利场仿佛正在我眼前展开。

带着这么一点轻飘飘的得意,我向出租车司机付了钱,拖着行李箱慢慢向山上爬去。转过一道拐弯,一座黑色别墅出现在眼前。铁门上挂着一把系铁链的大锁。旁边的小门上着密码锁。我照着手机输入密码,门开了。

修剪整齐的灌木丛向里走,庭院里的植物因经冬落尽枯叶,露出清晰的斑驳的伤痕累累的枝干。这场景像极了聂鲁达的诗: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

大理石台阶灰扑扑的,房门没锁。我走进装修豪华的大厅,正惶惑间突然听到自头顶传来一道柔媚喑哑的女声:

“我等了你很久,你终于来了。”

一个戴着羽毛面具的女人自扶手楼梯拾阶而下,缓缓来到我面前。别墅的地暖烧得很足,所以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丝绸长裙,裹一条貂皮披肩,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体曲线。

“你是……芳芳?”我有点迟疑地问。

“是的。我是你的头号粉丝,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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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头号粉丝,这是Stephen·Edwin·King的经典小说《危情十日》里的著名台词。在这座远离人烟的山间别墅里,在这个阴沉沉的随时可能会下雪的冬天,一个柔媚的女人抑扬顿挫地吐出这句台词,尾音像带着钩子,撩得我心神失守的一瞬间却又冷汗涔涔。

似乎看出我一瞬间的怯懦,芳芳笑了,“我不是安妮,你也不会被打断腿。”

这不是个好笑的玩笑。但我还是捧场地笑了。真奇怪,我已经年过三十,却还像个毛头小子那样对即将到来的未知旅程充满兴奋。

为了迎接我,芳芳准备了很好的红酒。她牵起我的手走向餐厅,我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是解放橘郡高等妓女,馥郁而热辣的脂粉香。看来芳芳虽然表面上端庄矜持,骨子里却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而现在,我几乎不用做什么,就可以让这个女人心甘情愿献上她的一切。女人呵,总是太相信爱情而迷失心灵。

餐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油画,是西方油画里常见的题材,半裸的女人夹着孩子。我的目光在上面驻足了一瞬,芳芳似乎看出我的疑惑,笑道,“这是德拉克罗瓦的画《愤怒的美狄亚》。你一定听过美狄亚的故事?”

我当然听过,于是我点头:“古希腊著名悲剧。美狄亚为伊阿宋付出一切,助他成功,和他私奔。功成名就的伊阿宋却抛弃了美狄亚,转而求娶邻国公主。万念俱灰的美狄亚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害死了邻国公主和她的父亲,乘着龙车飞向赫拉神庙。”

芳芳的笑意更浓了,缓缓道,“其实我不喜欢美狄亚。她杀了那么多人,最该死的那个却没死。”

“如果你是美狄亚,你会怎么做?”我忍不住逗她。

“那你先去做伊阿宋,不就知道了?”她风情万种地飞了我一眼。我们忍不住双双大笑起来。

芳芳准备的酒菜很好。但我也不是空手来的。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从包里拿出了我带给她的礼物——

“《织梦传奇》完结篇?”她惊呼出声,“你要完结织梦传奇?为什么?”

我向后一仰,被酒精熏得昏昏沉沉的大脑无法承受过多思考。也许是潜意识令我不愿意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面前撒更多谎,我含糊不清地叹息道,“事实上我很久以前就想要完结这个故事了。它给我带来了名声和财富,也让我疲惫不堪。我觉得我的笔、我的手都不再属于我,勉强下去已经没有意义,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芳芳显然被我流露出的脆弱打动了。她坐得离我又近了一点,脂粉香令我身上某个部位不合时宜地兴奋起来。她以手托腮,眼神迷离,缓缓问,“那金亭晚呢?你打算给她什么结局?”

我诧异于她居然会关注小说里一个配角的结局,却又不感觉意外。她一直很喜欢金亭晚这个人气女反派。但我还是残忍地将真相向她和盘托出,“我会顺应民意,让她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死去。”

面具下的眼睛一瞬间蓄满泪水。芳芳显然无法接受我的说法,争辩道,“金亭晚的转变太令人意外了。简直让人难以相信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

这话我听多了,早就不以为忤,抿了口酒笑道,“这恰恰说明了我的能力。不是吗?必须要说有时候人物一旦创作出来,她就不再受我控制。冥冥中也许有那么一只神来之手,借我的笔写出这一切。我只是被老天爷握着手写出早就确定的结局。”

她似乎被我说服了,含情脉脉举起酒杯,凑到我耳边呢喃道,“你说得对。但我很伤心。让我们为我的伤心来一杯。”

又是一个看小说看疯了的女人。我在心里嗤笑,面上却丝毫不露,跟她走了个碰杯。精神越来越昏昏沉沉,朦胧中我脑海中还在反复盘旋怎样抓住这个好机会彻底俘虏芳芳的心。有钱又孤单的渴望关怀的美丽女人,对我又有疯狂的崇拜,简直是老天送给我的礼物,怎么能不好好利用?

我不知道自己沉睡了多久。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坐在书桌前,面前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我惊恐起身,却发现自己连一把扶手椅都搬不动了。我试着拼命喊叫,但无论我怎么用力声音都十分低微。正在我惊恐万分的时候,屋子里的音箱中突然传出熟悉的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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