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友他恋爱焦虑 的主人公是暂无,是作者佚名写的一本短篇小说类型的小说,这本书寓意深刻,发人深思,本文讲述了:第一章「宝宝,开饭啦!」「嗷!知道了!」我二话不说关掉游戏,溜出房间,一屁股坐在座椅上,开始大快朵颐。「慢点吃慢点吃,不然你胃又该痛了。」江归无奈道。他端着两杯果汁从厨房里走出,在我身边坐下。「嗯嗯嗯!」我胡乱点头,下意识朝他那伸手,却摸了一个空。嗯?果汁呢?我一边炫饭,一边用眼神询问。
《我的男友他恋爱焦虑》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宝宝,开饭啦!」
「嗷!知道了!」
我二话不说关掉游戏,溜出房间,一屁股坐在座椅上,开始大快朵颐。
「慢点吃慢点吃,不然你胃又该痛了。」
江归无奈道。
他端着两杯果汁从厨房里走出,在我身边坐下。
「嗯嗯嗯!」
我胡乱点头,下意识朝他那伸手,却摸了一个空。
嗯?
果汁呢?
我一边炫饭,一边用眼神询问。
却见江归并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只是将两杯果汁放在自己的面前,盯着看了会儿,突然温柔地笑了。
「宝宝,我做的饭好不好吃呀?」
江归转头看向我。
「当然好吃啦!米其林大厨都比不上你啊!」我一边竖起大拇指,一边称赞。
虽然我没有吃过那些个大厨的饭,但我觉得小江子的厨艺已经是yyds啦!
不过,今天小江子怎么这么奇怪啊?
以往,果汁饮料可都是直接送到我嘴边的。
我有些狐疑地看着他。
「那你......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啊?」
江归用一种很轻很轻的声音说道。
我恍然大悟。
哦,原来又是“恋爱焦虑症”发作啦!
我说今天怎么这么奇怪呢!
「每天都更喜欢一点好嘛!」
我张口就来。
不过,小江子这患得患失的毛病是不是越来越严重了?
这性格还怎么当男主啊。
那女二又强势又心机,小江子拿捏得住吗?
话说回来,我记得明明以前不是这样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好像是......几个月前?
「那......那我永远为你做饭好不好啊?」
「什么啊小江子!难道直到现在你才下定决心吗?怎么回事啊?思想觉悟这么差的吗?」
我故意气鼓鼓地指责,心下却未免有些遗憾。
唉,算算时间,再过个一两个月,就到我退场的时候了吧。
呜呜呜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合我口味的饭,享受这么好的服务了。
不对,到时候姐姐我就有钱了。
那我以后一定要包养好几个小鲜肉弥补自己!!!
我狠狠干掉一大块排骨。
「宝宝,尝尝吧。」
小江子突然将果汁放到我的面前。
「我特意为你做的。」
「嗷!」
我接过,咕噜咕噜几口就干掉了大半。
江归笑眯眯看着我,却没动他那一杯。
我夹起一块排骨,递到小江子嘴边,调笑着催促他张开嘴。
「小江子,今天你受累了,别只看着我吃,你也吃呀!今天本宫洗碗,你快张嘴!啊——咦?」
排骨怎么变成两块了?
我用力眨巴眨巴眼。
唉不是,筷子怎么变成三根了!?
「我去!小江子!」
我一把抓住江归的胳膊,慌了神。
「我眼花了!我、我头也晕!」
「我不会要猝死了吧!」
可我昨天只打乙游到12点啊!
「没事的宝宝,睡一觉就好了。」
江归温柔却不容置疑地把我抱在怀里,轻轻拍着我的背。
「睡一觉就好了。」
我心里徒然升起一种荒谬感,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与此同时,一个可怕的猜想如野草般疯狂滋生,占据我的脑海。
「小、小江子,果、果汁......」
我的声音有些发颤。
「放心吧宝宝,没事的,不伤身体的,相信我。」
江归的话肯定了我的猜想。
我却只想吐血三升。
不是吧哥?
你下药啊!!!
我简直不敢置信。
药效和脱离剧情的恐慌让我的脑子一团乱麻。
「宝宝,我在的。」
江归像是哄着小孩,一下又一下地摸着我的头。
在意识彻底陷入黑暗之前,我只想拽着江归的衣领把他的脑浆给摇出来,却含泪失败。
不是,大哥你吃错药了啊!
你崩人设了啊!!!
第二章
这是一篇很沙壁的融合了替身梗、车祸失忆梗的狗血be小说。
女主林舒语贫穷坚强小可怜,男主江归温柔帅气富二代。
女主打工时和男主相遇,男主因女主与心中的白月光高度相像,对女主展开了热烈追求,成了男女朋友。
然后,经历了男主妈妈霸道甩钱拆散、女二回归嫉妒疯狂阻挠、男主出车祸失忆谁都没忘就是忘掉了女主、女主赌鬼老爸上门撒泼要钱等一系列经典狗血喷头的事件后,历经艰难险阻。
男女主终于成功地......没在一起。
女主眼睁睁看着男主和女二结婚,几年后就因心情抑郁 过度劳累,吐血而死;
男主意外得知女主死讯后找回了记忆,却为时已晚,发疯发狂郁郁半生。
而我,穿越成了女主。
一开始,发现穿越成女主的我简直要哭昏过去。
且不说穿什么不好,偏偏穿了个be文不说,我上辈子努力奋斗才付了首付,好不容易装修好的100平温馨小窝猛变狭小逼仄破烂出租房!
我翻箱倒柜,找到的只有女主打工刚发的2800块和一堆五角一毛的钢镚!
这让我怎么不抓狂!
但我没想到,让我更加的崩溃还在后头。
我忘记了,女主因为她那时常不归家的赌鬼老爸被迫背了一大笔高利贷。
我穿越的第三天,打了一天工后回到家,等待着腰酸背痛的我的,不是我早上专门放凉的一碗水,而是几个一看就不好惹的混混。
那天晚上,上门暴力要债的人差点把我魂给吓飞了。
2800块我没舍得花一点就被抢走了。
那一夜,我蜷缩在床上,一边看着被掀翻摔碎的桌椅碗筷哭,一边吃泡面,分不清嘴里究竟是料包的咸味还是眼泪的味道。
当时我就发誓,誓死不走原主老路。
我疯狂回顾女主记忆,一一对应小说内容。
此时,女主还没有和叫“江归”的男的相遇,女二也还在国外,剧情还没有开始。
赌鬼老爸的钱是他自己欠的,女主小时候差点被他打死,还是靠邻居可怜时不时偷偷舍口饭给点药才活下来。
胃病也是那时候落下的。
而三天前,女主因为舍不得吃药,半夜忍着胃疼做手工猝死了,才有了我的穿越。
所以,我为啥要待在这累死累活帮那个男人还高利贷?
二话不说,我连夜制定计划,疯狂打了半个多月的工,攒了点钱后立马跑路了。
但我没想到还是稀里糊涂地和江归相识了。
他追我,我答应了。
——但这一切是建立在他不是男主的前提下。
说实话,我觉得这也不赖我,我都跑到另一座城市了,谁能想到还能遇到男主?
遇到了又有谁能凭借一段模糊的外貌描写一眼看出哪个是男主?
更别提,江归一开始用的还是假名!
我得知真相的时候只觉得天都塌了。
没有我是穿越者的主角感与优越感,我只深深被一种无力和羞恼包裹。
这狗男人居然敢欺骗姐,拿姐当替身!!!
分手!姐要分手!!!
——但是等等。
为什么我还能遇见男主?
这是剧情的不可抗力吗?
我会走上原主的道路吗?
一瞬间,我就像是被泼了一桶冰水,从头冷到脚。
因为,我对我自己的智商有自知之明。
万一走上了原主路,那女二我怎么battle得过呀!
更别提我根本就不想battle。
我深思熟虑三秒钟,麻溜就提出了分手。
第三章
江归死活不同意。
他说除非给他一个正当的理由。
啊,麻烦的男人。
我想了想,说你骗我,我讨厌别人骗我。
江归说一开始我告诉他的也不是真名。
?!
这是一个性质吗?
我这不是怕被高利贷的找上门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你心里没我,我就是个替身。
江归委婉说,少看点小说,然后打开手机一个个指给我看,跟我说联系人都是谁和谁。
然后我发现江归和女二的联系还是大半年前,聊得也都很客气。
......
这女二真会吊。
小江子也真能忍。
我有些唏嘘,说好吧,其实是我不喜欢你了,江归说我今天早上还要贴贴,又给了他一个亲亲懒得自己吃让他喂。
我真诚地说对不起小江子,我太懒了,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姐妹当男妈妈。
我顿了顿,决定牺牲一下自己。
我说我是同,我发誓对你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江归一下子就脸红了,支支吾吾说晚上怕我被发现害羞就没睁眼,其实他知道我每天晚上都口出狂言,偷偷摸......
我一把捂住江归的嘴,强制他闭麦。
我的脚趾要扣出一栋豪华别墅了。
该死的,这个男人怎么一直在装睡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的形象没了!
我放弃了。
我决定从外击破,换条路自救。
我报警,可电话总是打不出去,让别人打也不行。
我亲自去警察局,明明是按照地图走的,却总是莫名其妙地迷路,陷入怪圈,最后还是江归找到我把饿得半死的我带回了家。
一到家,我就吃得昏天黑地,胃病都犯了。
我一边躺尸,一边努力鼓励我的大脑赶紧工作,终于想到一种原因。
那就是,男女主的剧情里从来都没有警察的出现。
而剧情还是可以被打破的。
要不然,我为何顺利地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我恶狠狠吞下江归递来的胃药,大脑忽然灵光一闪,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男女主其实有分手的剧情点的。
一是江归妈妈撒钱的时候,二是女二找到女主的时候,三是男主失忆的时候。
也就是说,只要在这第一个剧情点脱身,苟到女二回归,小江子被吊走。
那不就不仅完美地避开了be结局,还拿到一大笔小钱钱,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左右为难”的幸福生活了吗?
好好好,小江子!我本来打算好聚好散,但是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你拿姐当替身,姐收点利息不算过分吧?
嘿嘿嘿,姐姐我已经看到我那光明的未来再向我招手啦~
我美滋滋地等待着那一天。
——但是,为什么啊?
我躺在床上默默盯着天花板的花纹。
稍稍变变姿势,就能听见一阵“哗啦哗啦”的声响。
为什么这本狗血小说会进化成黑化强制文学啊?!
小江子,你脑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啊!
有什么事咱们不能好好商量商量吗!我又不是什么坚持的人。
我也没干什么背叛你的事啊,最多对我的乙游老公们流点口水。
难不成......我穿越的是同人版本!
我突然想到这一种情况,并且越想越心凉。
这不是没可能。
在我穿越之前,这种情况已经盛行某绿色网站。
不是主角因看的同人穿的原著,导致被虚假剧情误导,就是主角因看的原著却穿的同人,被原著给演了。
而我可以确定我看的是原著。
所以......这是同人世界嘛?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越想越委屈。
别人的同人都是弥补遗憾,为什么我还是天崩开局啊!
先前的惶恐、不安、委屈等各种情绪堆积、揉搓在一起,让我「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天杀的!
什么悲催展开!
我的男友他恋爱焦虑暂无小说免费阅读整本,看完结小说,就上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