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彦华方梨 这本书的主人公 方梨林彦华 风流潇洒,作者“林彦华”文笔清新,文本紧凑,备受大家的关注喜爱。「我劝你肯定快一点回去吧,前拿你当妹妹,你怎莫睡我的床都应该没事,但现在你自己说喜欢我的,男女授受不亲了。」她顿住,但下一秒又红了眼眶:「沅沅,是我真是对不起你,我求你了,你就帮我这一次吧。」「回绝了啊,然后再还有一件事。
《三年蒙冤》十分精彩章节试读
「我劝你肯定快一点回去吧,以前拿你当妹妹,你怎末睡我的床都应该没事,但现在你自己说喜欢我的,男女授受不亲了。」
她顿住,但下一秒又红了眼眶:「沅沅,是我真对不起你,我求你了,你就帮我这一次吧。」
「婉拒了啊,然后再也有一件事。」我从口袋里拿起一张纸递回她,「这是这些年你从我这里拿回来的东西,我期望你完好无损地还回来了,假如还不了,那我只有向法院起诉你了。」
上面的东西,从几千块的大衣,到沈听肆买给我的上万块的包包,跟她说借去用用之前就没还回来了过。
陆陆续续加下来,也有十几万。
方梨的家境不好,父母都在收东西,林彦华的家境是比较好,以前她靠身体赤甲兽,估计也也让林彦华给她花了不少钱。
只不过现在林彦华去坐牢回来了,就没人给她打扫烂摊子了。
方梨拿过那张纸一看,一脸震惊地地看着我:「姜沅清,你确实再做得这么绝吗?」
我不知道怎莫告诉她我重生在异界了的事情,但我想同时一个告知他,我看着她,勾唇一笑:「你明白了吗,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去参加过了你的生日,打伤人醉汉的人是我,后再你在庭上坚决不肯为我作证人,我去坐了三年牢,而你和林彦华结婚的话了,还把这种孩子生出来了。」
方梨闻言脸色一变,但强装镇定:「咋肯定,我怎末很可能不愿意给你作证……」
不认识多年,我对她的了解我还是有的,在这个日子里,她和秦彦华肯定也没想过,如果不是我去参加过了她的生日,假如失手打伤醉汉的人是我。
她不承认,我也想过于阻拦。
我提着东西转身:「给你一周时间返还,要不我就又开始到法院起诉了。」
说罢我不论她的苦苦相求,转身就进了小区。
谁承想刚走没几步,手里的水果袋子就被人拿回来,我以为是方梨,转身是一招跆拳道的招式,谁明白了对方一弯身,再把我扛出声了。
这一回我才认出去,是沈听肆。
他一边架着我,一手拎着水果,心情啊,不过挺好的样子。
「怎莫忽然间忽然开窍了,前又不是说要跟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吗?」
估计也沈听肆刚才一也都听到了。
我只好就挑明了:「应该是只不过那个梦呀。」
16
「还做梦梦见什么了?」
「梦见爸妈因为我去坐牢哭得可伤心了。」
「还有一个呢。」
「还梦见我你了。
「梦见我你也哭得可伤心难过了。」
沈听肆的脚步一顿,他把我放了过去,昏暗暧昧的路灯灯光下,我跟他四目相对。
「因此,你那天说想我了,是毕竟做了那个梦?」
「嗯。」
「并非只不过别的?」
可能是夜风实在是太暧昧,或许是他的眼神过于温柔似水。
我竟然察觉到到了别的什么东西来,他因为我的一句「我想你」提前一两天归国,下飞机之后连家都没回带着兴奋行李箱就回我的学校。
他同学的窃笑,青春期结束后我看向他时的眼神躲闪。
也许是是经历过上一世的生死离别,此刻我的胆子突然间大了下来。
「沈听肆,你说说看我要不然追你,爸妈会不会把我的腿打断?」
「姜沅清。」他突然变了脸色,变的十分异常严肃下来,「谁让你不知道这样的话的?」
我被他的严肃吓到,我小心地地看着他:「你突然之间这样严肃地干吗?我是忽然间突然发现,我这些年一直很是对你有感觉,但总感觉你是我哥哥,我就不起这种歪心思了。你如果这样觉得不可能,那我不喜欢你啊就行了吗,你这么说凶干吗?」
谁明白他却道:「你不能仅仅很是很喜欢我,你要很很喜欢我才行。现在我们像家人一样相处好,但假如在一起之前,只不过你不比较喜欢我了,我们分开了,那我们不只是是死去一个恋人,还失去了最好的家人,所以我,你要十分喜欢我才行。」
十分喜欢?
见我犹豫的,他抬手戳了 chuō wǒ 的额头:「我给你时间,你我们好好确定,如果不是你判断了,爸妈那边,由我去说。」
晚上趁着爸妈睡觉然后,我悄悄溜进了沈听肆的房间里。
他还靠坐电脑前工作啊,我直接坐到他床上。
「我想问你一些事情。」
沈听肆背对着我,对着电脑叮叮咣咣:「什么事?」
「你高三那年,那个把情书给我,让我交给你们你的学姐,听说后来你们怎么样了?」
我记不记得,当初我对沈听肆是些歪心思的,但大家都把我当作他的亲妹妹,也有不少学姐给我好处,让我递情书。
17
其中印象最深的那个,应该是高中部的校花,只不过是艺术生,她一头长卷发,漂亮得跟公主一样,方梨站在她身边都像是丫鬟。
我印象非常深刻,谁知道沈听肆却一脸茫然地看我。
「谁?」
「是那个校花,一头大卷发,可爱得像混血儿一样的。」
「不我记得。」
我:「……」
有些暗爽,但我还是朝他挥了挥拳头:「如果这样才发现你骗我,你就完蛋了!」
又过了一会,我又问:「那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我的?」
「渐渐就很喜欢上了。」他道,「等发现到的时候,就也很比较喜欢了。」
是对沈听肆的那个回答,我那就蛮多谢!的。
我还赖在他的房间里,谁知道沈听肆又说:
完结小说林彦华方梨方梨林彦华加番泛读,全书语言流畅,也就不羁,是一本确实不错的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