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偷听心声:被团宠后我时刻被惦记 》,超级好看的穿越重生,主角是 夏眠夏月 ,是著名作者“排骨喵喵”打造的,故事梗概:“看到了吧,这三个字就是我名字。”“学会了,今晚就放你跟你爸爸回家。”霍今郴原本以为,以自己这名字的难度,她怎么着也得写上个十几遍,才能勉强记住。可没想到小家伙只是看了一眼,就转头问他:“你刚刚说的是真的?”“当然...
第27章
“你知道厨师最喜欢挑什么样的兔子开刀吗?——长不胖的那种。”
“知道为什么嘛?——因为怎么都喂不胖,还不如早点杀来吃了,省点饲料。”
夏眠:“……”
你编,你继续编,我要信你一句我就是大傻兔子!
看着夏眠气鼓鼓的样子,霍今郴心情莫名好极了,顺手撸了撸她毛茸茸的脑袋:“再吃两块肉我就教你写字,等把字学会了,我就带你去找你爸爸。”
夏眠把头扭开,不给他摸。
霍今郴看着她傲娇的样子,越发觉得有意思极了,叫来服务员把桌上的饭菜一收,然后便铺开本子,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很清秀漂亮的簪花小楷。
夏眠前世见过他的笔迹,知道他练过字,但只知道他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行草,却不知道他竟然连楷书也写的这么好看。
“看到了吧,这三个字就是我名字。”
“学会了,今晚就放你跟你爸爸回家。”
霍今郴原本以为,以自己这名字的难度,她怎么着也得写上个十几遍,才能勉强记住。
可没想到小家伙只是看了一眼,就转头问他:“你刚刚说的是真的?”
“当然。”
夏眠闻言,立刻把他刚写的那页撕掉,然后拿起笔写重写了一遍他的名字。
为了不露馅,她故意把自己写的歪歪扭扭的。
可笔画却是一点都没有错。
“……”
生平第一次,霍今郴感觉自己好像被人给秒杀了。
他生来便是天之骄子,除了出身,在智商也是远远凌绝众人之上。
一岁半,别人还在牙牙学语,他已经开始握笔识字。
三岁时,别人在玩泥巴, 他已经在各种方程式。
七岁时,他跳过小学课程,直接上初中。
十一岁,他高中毕业考上帝都大学。
十四岁,也就是今年,他再次提前一年毕业,成为帝都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毕业生,并且还从霍家老爷子手里接手了霍家,以及整个强大复杂的霍氏集团。
这样的履历,说是传奇也不为过。
可霍今郴清楚记得,自己当初学自己名字的时候,也写了好几遍才记住。
而眼前这个小鬼,竟然只看了一眼,就能记住每一笔每一划?
再想到上次在剧组拍戏的时候,她也是一遍就记住了剧情台词,一遍就记住了各种走位。
霍今郴突然感觉……
自己怕不是无意中发现了个宝贝?
也不能叫无意。
只要是宝贝,早晚都会被人发现,只不过自己比别人发现得更早一点罢了。
这么一想,霍今郴心里那种恨不得把她拐回家藏起来的想法,一瞬间变得更加强烈了,看夏眠的眼神里,也仿佛闪烁着灼灼星光。
夏眠一抬头,就看到他眼里的光。
可夏眠并不觉得那是星光……在她眼里,那更像是饿狼了几个月的小狼崽,突然看到一只迷路小兔子时,眼里流露出的精光。
所以她下意识往后缩了缩脖子。
“你、你干嘛这么看着我……你是不是想反悔?”
反悔?
霍今郴这才想起来,自己刚刚承诺过,只要她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就带她去阮勤正的事。
这么一想,他好像……确实挺想反悔。
但霍今郴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能给小丫头留下说话不算话的印象。
因为一旦有了这样的印象,以后再想拐这小丫头,难度只会越发大。
于是,少年墨眸一垂,敛住眼底的光,一副略带受伤的口吻:“在眠眠妹妹心里,我就这么不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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