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皇上的白月光发妻,后宫中的所有女人,都在竞相模仿我的一举一动,企图成为我的替身。
更有甚者,为了争宠,不择手段想要谋害我。
因为只要我这个真品在,她们这种赝品就永远无法上位。
我笑了笑,她们不知道,皇帝真正所爱之人,其实并不是我。
我也不过是个可悲的赝品罢了。
宫中新来了一位美貌与才情皆上品的元贵人。
众妃皆如临大敌,只因她像极了年轻时的我。
元贵人没有小字,皇帝便给她赐了小字玉娇,亲口唤她娇娇。
我叫沈骄,出身武将世家,是陪皇上于微末时的糟糠妻。
世人皆知,我和裴照珩恩爱不移,从无龃龉。
但我已经二十七岁了,膝下并无所出,又日渐病弱。
于是,皇上重启了三年一度的选秀,招进来了一批新人。
元贵人就是这批御妻中的翘楚。
她初次来椒房殿见我时,我便发现她很聪明。
她学我学得恰到好处,穿的是粉蓝色织云锦,北地特有的一种繁丽锦缎。
我从前穿得最多的就是粉蓝色,只因为裴照珩喜欢。
元贵人穿得显然更加娇嫩好看。
我身患顽疾,不摄六宫事,免了各宫嫔妃行礼,她就借侍疾为由,亲自到床边给我喂药。
我虚弱地笑了笑,“元贵人有心了。”
没想到,刚要接过她递过来的药,元贵人却复将玉勺放回碗中,轻轻搅动着。
“都说嫔妾和皇后娘娘生得像,我起初将这话当作赞美,如今见了娘娘,倒觉得,这赞美不要也罢。”
我支撑的假笑瞬间敛去,挨了挨攒金枝的软枕。
“妹妹才刚进宫,心气莫要放的太高,须知风物长宜放眼量。”
元贵人掩唇娇笑。
“皇后娘娘已经力不从心了,接下来,就该好好养病,该由妹妹替您服侍皇上了。”
侍女青竹气不打一处来,上前要替我训诫她,我没有阻拦。
只听得“啪啪”两声,清脆的巴掌落在元贵人脸上。
元贵人立刻委屈地捂住脸。
“青竹姑姑教训的是,只不过,嫔妾今夜还要侍寝,若是皇上看见了,嫔妾也只能知无不言了!”
她离开时不见半分懊恼,反倒是得逞地勾了勾唇。
果然,当天夜里,裴照珩就来椒房殿找我了。
他已年过三十,端得依然是丰神俊朗,和我初见他时并无二致,温厚的大掌牵着身后女子娇小的手。
男俊女美,相映成趣。
“玉娇她年纪小,不懂那些繁文缛节,你是皇后,让一让她又何妨?”
我觑到不远处元贵人的脸,两边都夸张地肿起,远不是两个巴掌能造成。
看来的确是个狠人。
我平静地说,“皇上不妨问一问元贵人,臣妾到底有没有刁难她。”
她咬紧下唇,即使已经挂满泪珠,却还是强忍着摇头,没有置喙出声。
这份倔强果然打动了帝王的恻隐之心。
她以退为进,摇着裴照珩的衣袖。
“皇上,我们不要打扰皇后娘娘养病了,就让娘娘安心静养好不好?”
终于,裴照珩皱起眉头。
“皇后心绪不宁,即日起,在椒房殿静修心德,非召不得出入。”
直到他拉着元贵人离开,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我的身上停留过。
宫中很快传开了,人人皆道元贵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一进宫便给了皇后一个下马威。
她荣宠加身,不久便怀有身孕,连升两阶,被封为了元妃。
元妃处处模仿着我的样子,无论是步态还是神情。
她学我练习策马,皇帝便亲自在御马苑为她选了一匹踏雪乌骓,陪着她在大内宫廷肆意横行。
直到她被诊出有了身孕才消停。
玉娇,踏雪,锦央宫,处处都带着我年轻时的影子。
众人无不感慨陛下深情,对年少情谊的缱绻眷恋。
“其实只要娘娘您亲自去争,任凭这些个嫩瓜秧子再学,哪能争得过正主?”青竹为我不忿。
我摸了摸自己不着粉黛,素面憔悴的脸,近乎嘲讽地笑了。
没有人比我更知道如何讨好皇帝的心。
只是我不愿去做。
令人头疼的是,元妃不好好养胎,越来越得寸进尺了。
她开始绞尽脑汁往我这椒房殿来,企图搞些小动作嫁祸于我,起先,我都充耳不闻。
毕竟在后宫多年,这些三脚猫的技俩实在见惯不怪,尚可防范。
直到那一日我不思饮食,随手将糙米水喂给了红嘴鹦鹉。
没想到,鹦哥吃了那米汤,竟直直翻倒过去,抽搐而死。
青竹惊魂未定,“不对,送给娘娘的吃食,皆是太医用银针亲自试验过的,绝无差池,这毒到底是怎么混进来的?”
直到我吩咐她秘密彻查,才发现是御膳房出了内鬼,给我的汤匙上涂抹了砒霜。
“娘娘,奴婢细查过了,那小太监是元妃的族亲……”
我叹了口气,元妃太过于心急了,知道有我这个真品在,像她这种赝品永远无法上位。
便想着借腹中之子搏一搏,妄图取我而代之。
只可惜她想要的太多。
我不屑于亲自插手这些事,因此,我需要一个帮手。
新进宫受宠的御妻并非只有元妃一人,还有一位日前刚刚侍寝,性情娴静的沈美人。
我很快命人调查清楚了她的底细。
她和我同姓,虽非族亲,也是被家族送进宫里的牺牲品,名叫沈宓,自幼饱读诗书,每年民间诗会,必中才女魁首。
如果元妃的才女之称只是浪得虚名,沈宓才是真正的腹有诗书。
沈宓也清楚,自己中选是因为样貌酷似我。
她知道圣心不稳,便主动来到椒房殿,想要加入我的阵营。
“早就听闻皇后娘娘率领六宫多年,屹立不倒,嫔妾无能,只愿有枝可依,了此残生。”
我抬眸浅浅觑向跪在地上的她,四目相视,心跳却漏了半拍。
只因这女子长了一双惊世骇俗的眼睛。
那双眼睛聪慧,宜喜宜嗔,是不可多得的绝色。
“沈美人,你既然有意求得本宫的庇护,可有替本宫解忧的能力?”
沈宓毕恭毕敬为我奉上一盏茶。
“嫔妾不才,一切还请娘娘赐教。”
我笑吟吟垂眸,并没有接过。
“本宫前些日子,便险些在这饮食上中了圈套,须知箪食瓢饮,都要分外谨慎。”
说罢,沈美人立即会意,毫不犹豫端起那茶盏,仰头一饮而尽。
“嫔妾愿为娘娘作辟毒筷,免主上后顾之忧。”
促膝长谈之后,她表示可以协助我扳倒元妃,但是有一个不情之请。
我心头倏然一紧,若她想要替代我的权位,亦或是些棘手的条件,倒会叫我难办。
没想到,沈宓原本冷静的眼尾泛起了微红。
“一入宫门,身家性命皆系于皇家,半点不由人,嫔妾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原来,她想在事成之后,请我帮她出宫,跟她的少年郎重新在一起。
他们两小无猜,本已私定终生,奈何皇帝下旨选秀。她的心上人为了能够离她近一些,不惜放弃大好前程,进宫当了末等侍卫。
见我一时失神,沈宓继续劝我:
“娘娘和皇上青梅竹马,想必也有过年少情深,岂会不理解嫔妾心中所想?”
我沉吟片刻,低声道,“皇上心中的挚爱,并不是本宫。”
“而是另有其人。”
沈美人脸上的笑意僵住,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娘娘的意思是,皇上曾经还有过一个青梅之交?”
我淡淡“嗯”了声,望向窗外。
“只不过,她早就死了,死在了十一年前。”
“十一年前,那不是……”沈宓饱读史书,念及许多年前那场祸事,吓得立刻噤声了。
裴照珩的确喜欢粉蓝色,但最初并不是看我穿。
而那个真正喜欢穿粉蓝色的少女,早已经死在了和他绕床弄青梅的十六岁。
裴照珩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大徵式微,曾经送他在北狄做过三年质子。
而我是陪伴在他身边的暗卫,替他出生入死,护他平安。
也在那时,他认识了北狄九公主赫连月,整个草原最受宠爱的小公主。
彼时,他正在被一群北狄贵族子弟围堵霸凌,被打到伤痕累累。
是一个少女执鞭厉斥,制止了他们。
“住手!”
马鞭毫不犹豫抽在那群纨绔子弟身上,划破了草原的长风。
“仗势欺人,蛮横无理,岂是我们北狄的待客之道?”
裴照珩顺势抬眼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