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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我与朝华二人两情相悦,不料成亲之前朝华死于非命。

我俩究竟未得善终。

我料理完朝华的丧事后自行赴死,黄泉处遍寻他不得。

却因为自杀为大罪孽,被罚永世为蜉蝣。

蜉蝣朝生暮死,成虫后生命最短五分钟,最长的也不过三天。

我定要让朝华记住我!

一次次寻找,一次次死亡,一次次转世。

一世世对面不识后,我逐渐疯魔。

阎王见我执拗,终于在无数次轮回后,准我于稚虫化为成虫时,可化作人形去寻朝华。

然而蜉蝣虽化人,寿命也只有最多三个日夜。

无妨,三日,足够他记住我了。

成虫前,我蛰伏在水下三年。

经历几十次蜕皮之痛。

三年间,眼见这一世的侍郎之子朝华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带各色女子到湖边谈情说爱。

才知蜕皮之痛远没有心痛来得痛彻心扉。

虽然名字未变,这一世他竟是如此多情的性子。

我不知道他潇洒自如的外表下藏着什么。

有一次他双目猩红、状似疯魔,意欲投湖竟走至水中。

我终于有机会又一次接触到他的身体,用尽全力妄图拖住他往前走的脚步,但终究如蚍蜉撼树。

我只是一只蜉蝣稚虫啊,无比渺小,无比缓慢,甚至连离开这水域都做不到。

我目眦欲裂地看着朝华的身体离我越来越远,只能暗暗祈祷奇迹出现。

奇迹出现了,朝华被水中圆月吸引了目光,脚步停缓下来。被随后赶来的仆人救出水中。

而我在水中左右闪避,维持性命,眼见着朝华又一次离开了我。

没关系,这一世我可化作人,去他身边,让他记住我。

自此之后,我更努力地进食蜕变,终于到了出水化人这一天。

2第一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之时,我与晨光一道来到了世间。

此时朝阳灿烂,华彩满天。

匍匐在水边的我却无心观看,只顾赤身赤足向朝华的方向跑去。

那是我花费几世性命找到的方向,早已烂熟在心中。

许是太早了,街道上并无人烟。

布满青苔的石板甚是滑腻,我脚下着急摔倒在地。

看见清澈的水塘中倒映出自己裸露的身体。

街边人家恰巧晾晒着一件素色宽大外袍,我伸手取下,裹住身体,继续往前奔去。

终于照着记忆成功溜进朝华房中。

我轻手轻脚地阖上房门,转身就看到了朝华。

只是一瞬间,又如万世时光倏忽而过。

我爱的人仰躺在床榻上睡着。

我轻轻走近,隔空描画他的眉眼。

眉形舒朗,似星一般的眼睛此刻安静地闭着。

挺立的鼻峰一半藏于阴影中,往下延伸出薄凉的红唇和清晰的下颚线。

明明是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场景,此刻却是熟悉又陌生。

忽然,他呼吸紊乱起来,眉头轻锁,似乎身处梦魇中。

还未来得及思考,我的手便搭上了他的胸口,轻拍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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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察觉我的动作,睁开眼睛,目光清朗地看向我。

他似乎并不惊讶,伸手擦掉我脸上的泪。

轻轻的问我:「你是哪家的姑娘?怎么好生熟悉?」

「我是阿尤……我找了你很久了啊朝华。」

积累的委屈此时倾泻而出,我一把抱住朝华,哇哇大哭起来。

朝华被我突然的情绪弄得手足无措,伸手在我后背轻拍。

待我情绪逐渐平稳后,他犹豫了一会出声:「姑娘,你的衣服似有不妥。」

我低头一看,本就宽大的外袍此时在我的动作下耷拉至肩头,露出肩颈处一片雪白的肌肤。

我连忙缩起身体,拉了拉衣服,老老实实得开了口。

「我没有其他衣服了……」

没过多久,朝华就差下人送来了女子衣物。

家中备着女子衣服,下人看到我也丝毫没有惊讶的意思。

看来朝华这一世,当真是个朝三暮四的主。

我心里虽早有准备,也不免丧气。

满怀心事地换上衣服后,朝华拿着温热的毛巾过来,轻轻擦拭我的手臂处。

刺痛感袭来,我这才发现刚刚摔倒的时候手臂摔破了皮。

「怎么这般不小心?又是血又是泪的。」

短短十数字的关心,我心里的不快就一扫而空。

朝华将毛巾重新洗了洗,接着擦拭我脏污的双脚。

他对每个女子都那么温柔吗?我瑟缩了一下,终是没有拒绝。

「家里也没有合适的鞋子。罢了,我带你去街市上买一双吧。」

我踢拖着不合脚的鞋,小小的身子黏在朝华身边,只想离他近一点,更近一点。

我挑了一双淡粉色的鞋,和夏日湖面上的荷花一个颜色。

开心地左看右看。

「姑娘如今已可正常走动,那我们就此别过。」

朝华见我衣着已然正常,道别后便往门外走去。

不行!绝对不行!

「我还没吃东西呢……」

我赶紧寻了个理由追上去,故作可怜,巴巴儿看向他,手拉住他的袖子摇晃。

朝华叹了口气,领着我向街市深处走去。

已是初秋,清晨的馄饨摊热气腾腾的。我俩一人要了一碗馄饨。

太久没有吃人间的食物了。我虽然被烫得龇牙咧嘴的,还是呼噜呼噜瞬间吃完一碗,又瞟了一眼朝华那碗。

注意到我的视线,他把自己的碗推了过来,饶有兴致地看我吃完。

我满意地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

明明刚起床,朝华却接连打着哈欠,一副很累的样子。

身形也消瘦得厉害。

看完昨晚真睡得不好。

付完账,朝华把钱袋子递给了我。

「姑娘,这些钱够你花一阵子了,我们再次别过。」

「我不叫姑娘,我叫阿尤。」我一把抱住朝华的大腿。

「我不要钱,我要跟着你。」我继续手脚并用,进一步扒到朝华身上,生怕一回头他人就不见了。

朝华皱起眉头,似是不想惹上我这个麻烦。

「就三日,三日后我就走,我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求你了……」

见他似有犹豫,我连忙补充,怕错过这生生世世中唯一与他相伴的机会。

「跟着我倒不成问题。但现下我想去海棠阁逛逛,姑娘也要跟着吗?」

朝华见甩我不掉,抛出一个软钉子。

我自然知道海棠阁是何种温香软玉的地方。

但我只有三天时间,无论怎么样也要和他呆在一处。

即便是刀山火海,也是要去的。

我要他如同我记住他一般,记住我。

许是看侍郎之子的面子,小厮并未拦我。

我堂而皇之地跟着朝华进了里间。

幸好有现成的教学老师,我看着美人们,依葫芦画瓢伺候着。

「阿尤会唱曲吗?」

朝华被美人环绕着,好整以暇地问我,似是想看我出丑的样子。

「会的。」

我虽不善音律,但唯有这一首,是那一世朝华在成亲前一字一句教给我的。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于我归说……」

歌声由低及高,清越悠扬。好像在唱着曾经未来得及实现的诺言。

当时的朝华对我说,阿尤,不要怕,我永远是你的归宿。

一曲唱罢,四下俱静,后有掌声传来。

朝华愣了一会才回过神,看着我的眼中有掩饰不住的赞许和疑惑。但他没有多说。

看着美人们端茶倒酒喂水果,我有样学样。

朝华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于是,我自觉克服了心理障碍,逐渐上道了。

不就是借机身体接触和若有若无的言语挑拨嘛,谁不会似的。

当我笨拙地第三次调整衣襟位置试图露出一抹春色之时,终于被忍无可忍的朝华一把抓起,拎出了海棠阁。

「你一个女孩子家……」朝华似乎气急,脸红红的。

「你自己答应了可以跟着的,我学习都不行吗……」我小声嘀咕。

「我从没见过你这般的女子!今天真是开了眼了。」朝华气急。

「那一定印象深刻吧,要好好记住我哦。」

我得偿所愿,开心地挽住朝华蹦跳着加码。

「中午我给你做饭吧,我做饭可好吃了,吃过一次就忘不了的。」

「确实难忘。」朝华任我挽着手,这次居然没有拒绝。

我化人一共就三个日夜的时间。

害怕分开时间太久,我找了根红绳子把朝华的手和我的手腕绑在一处,然后拉着他走向了厨房。

「这样就不用分开啦!」我笑着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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