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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个名垂青史的女帝?

太史公曰:先祖们太光芒万丈,既做不到名垂青史,也无妨遗臭万年。

于是,为曲线挽尊,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强抢民男,做了回一回路人皆知天下不耻的色魔。

然而,这一劫,不仅劫来了的东宫,还劫来了本帝的西宫。

只有小孩子才做选择。

爱男人一个不够,我要爱两个!

本王姓沈,单名一个“闲”字。对,不是娴静的娴,而是闲得发慌的闲。

虽然本王不知道父皇阿爹为什么要给本王取一个“闲”字,可能他那辈子忙着治理国家过劳死了,所以希望继承皇位的本王能过得很闲长命百岁吧!

多么美好而又实际的心愿,所以,我继承王位以后果然不负众望,我很闲,闲得发慌。

闲到太史公,每日绞尽脑汁,也只能记录一些类似于打了几个喷嚏,吃了什么拉了什么一类的小事。

先祖们太光芒万丈,沈闲完全被淹没在先祖们浩浩荡荡的功绩之中,于江山于社稷,没有贡献。

可是我的太史公跟混吃等死的我不一样,这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一心想着人生要有理想,要有建树。

要在本王白纸一样的人生中添上浓墨重彩的几笔,即使不能让本王名扬千古,也要让本王遗臭万年。

为了不遗余力地黑本王,以及鼓动本王自黑。

在我十五岁那年,太史公终于出了一个馊主意,好了,而我要说的我的故事大约就是从这个馊主意开始的。

本王至今依然记得当时太史公那张苍白得有些女气的好脸,恬不知耻地对本王洗脑。

“自古昏君臭万年,昏君自古皆色魔,陛下,你想遗臭万年,首先要做一个路人皆知天下不耻的色魔。”

我虽然不想遗臭万年,但是看了看先祖们挂在墙上,摆在柜上,塞在柜子里,浩浩荡荡层出不穷的歌功颂德书。

吞了吞口水,总之觉得还是经不住诱惑。

觉得比起在青史上除了个名字只有两行生辰八字的王,当个百年后还被人吐口水的王,还不断被人拿来做各种野史、小段子素材,不断被人洗涮,其实……也挺高端大气。

单纯的我,没想太多。

问太史公:“爱卿,如何才能成为路人皆知天下不耻的色魔呢?”

纵然太史公是个从小在宫中长大不谙世事的宦官,但阅遍千书的他,脑中多少还是储备了一些急需使用的龌蹉思想。

他凑到我耳边,悄声说了两句话。

我听完后,先是一愣,然后一惊,最后震惊得打起了嗝。

脑中依次缓过三个字“毒”、“狠”、“绝”!

原来,太史公出的主意是,我到大庭广众下强抢民男,最好是那种正好要成亲的柔弱美男子。

我西罗虽然是个弹丸小国,但物产丰富民风淳朴百姓一心向善。

这种掐别人姻缘,棒打别人鸳鸯,毁民男清白的好事,绝对是挑战着本国百姓最不可侵犯的底线。

绝对会刺激的我国民众将我这个昏君浸猪笼点天灯!

此等丧心病狂道德沦丧的坏事,本王还从未做过。简直……这么一想起来,真是又担心,又害怕,又激动,激动中还夹杂着不止一点点的小兴奋。

就在我沉默之余,太史公敬业地在黑本王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

“其实臣已经安排好了,只要大王点头,咱们马上就可以行动,听说明日就有好几对新人要成亲……”

后来,本王回想去过去不堪回首的历历往事,千言万语,只能化作沧桑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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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太年轻了啊!

年轻,就是容易受人蛊惑犯错。

老人家常说,福祸相依兮,焉知非福。原本本王去干了一件龌蹉勾当,该为天下百姓唾弃,没想到,自黑倒是反响不大,倒是劫出了一段桃花劫。

这一劫,不仅劫来了本王的东宫,还劫来了本王的西宫。

不要奇怪,为什么本王会一并劫了两个男人?也不是本王能耐,劫完上一家,食髓知味,意犹未尽,然后张罗着又去劫了下一家。

而是缘分天注定,三分靠抢拼!

为了让整个故事的脉络更加清晰,有必要对本王的东宫、西宫做一个简短的介绍。

本王的东宫,钟博彦,钟丞相的第七个儿子。

作为本文被劫的新郎,后来孤王钦点的王夫,他的存在本身充满了争议。

首先他又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虽然从小患有严重的眼病,但依旧没有放弃刻苦学习。

皇天不负有心人,随着他的才学不断地丰富,随着他的才情无人可敌,他的眼睛更瞎了。

其次,钟博彦放坊间就是那被万人唾弃的第三者,因为他的突然介入,本王爬墙了,最后本王却成了千万人口中喜新厌旧对夏司朗始乱终弃的渣……

好了,说到这里,大家便知,我要开始说我的西宫了。

本王的西宫,夏司朗,年龄不详,祖籍不详。

在遇到本王之前,职业是采花贼,对,是采花贼!

夏司朗采花有三大原则:不主动不负责不推诿。

因为长得好看又会调情,所以好多女人都是自愿送上门给他采。

夏司朗采花采得风雅,采得含蓄,采得有节操,号称“业界良心”,并被广大女粉丝送上了一个外号,叫“雅采”。

在命运的恶意安排下,在月老公无耻地丢节操下。

本王和本王的两宫王夫,像三颗跑偏了正常轨道的星星,撞到一起并碰擦出天雷滚滚的火花。

首先撞的两人,应是本王和钟博彦。

那天早晨,在太史公的安排下本王随便劫了一家花里胡哨最会闹腾的婚队。

然后把被迷烟熏晕的新郎扔上床后,突然发现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太史公一脸兴奋地蹲在墙角,毛笔飞快地在纸上游走,等他见本王一动不动地傻站在床边时,他突然也像明白了般呆了。

但是,从他诡异的表情来看,他好像明白了,但好像又不是很明白。

的确,此等事,对一个太监来说,只能是难上加难!

从理论上来讲,劫亲已经成功。

但实际上来讲,本王和太史公都觉得就这么放人回去的话,仿佛是有些半途而废事情还没做完的味道。

强调一下,本王的太史公嘴巴虽然厉害得像塞了粪,内心却纯洁得像一株刚抽芽的小黄瓜。

所以,他跟我一样,还是什么都不懂。

正当二人一筹莫展不知拿床上那人怎么办时,窗外飘进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那声音胜于弦乐,异常悦耳迷人。

“本君原以为姑娘是道上的朋友,原想切磋一番,但方才围观之余见姑娘劫人手段生疏态度凶残,于是好奇想问一句,姑娘师承何处,又是否是第一次出师?”

听星象官说,天上的扫把星飞过时,会自带光晕。

当我和夏司朗这两颗呆逼星碰撞到一起时,我明显看到他背后,光彩纷纭,十分耀眼。

我不知道飞过的是不是扫把星,但我知道我的红鸾心萌动了。

夏司朗突然于我藏人的房间出声。

本王抬头瞧了他一眼,只见来人气度不凡,样貌出挑,一根羊脂白玉簪干净利落地束了一头缎子似的黑发,一身月白长衫外笼浅白纱,两脚轻踩在窗棂边只露了描荷叶的鞋子尖,拿黑描金蝙蝠扇子遮去了下颌,扇子后的琥珀色的桃花眼水波潋滟。

看上去真是,清雅又神秘。

本王瞬间沦陷了,在那短短的一口茶时间,本王的脑海里翻腾着和他并坐宫墙头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从成亲生子想到共躺棺材的画面。

于是我直接开出条件,愿以金屋藏之,换他跟本王回宫。

此时,本王已经将那个昏迷的新郎完全遗忘到了九霄云外,只顾着诱拐夏司朗跟我回家。

而当本王开出那诱人的条件后,夏司朗瞧着本王的眼神,是从眼底深处翻出来的不屑,微微勾起的嘴角,怎么看怎么像是轻蔑的嘲笑。

他从窗上跳下,一步一步走到本王跟前,眼神一沉,兀地抓起本王的手。

“真的是金屋子吗?要连地板和茅厕都弄成金子哟!”夏司朗摇头摆尾点头哈腰一脸谄媚,完全失去了刚才的风雅翩跹。

本王被这突然变脸惊得嘴角直抽,斜眼看着太史公,他脸上的表情也是相当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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