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救起的那天,我已经在湄公河漂流了十几天。
几十号姑娘们从恶势力大本营同时逃出,活下来的只有几个。
那是一个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地方。
我的职业是一名记者。
在一家很小的报社工作。
那天领导告诉我们要派三人公费去缅北找一些新闻来写。
他说,回来只要爆出好的新闻,就让我们拿一半利润。
我看着银行卡里不过三位数的积蓄,为了治母亲的病,这次我一定争取到名额。
我便自告奋勇地去找了领导。
他看都没看我,就直接同意了。
接下来我的任务,便是再找两个同行的伙伴。
何皓听我说我立马决定与我同去,而另一个,则是新来的实习生林晓。
领导说再没有人比林晓合适了,因为她在那边生活过几年。
回想起那段黑暗的时间,如果再让我选择一次,这辈子我都不会让何皓踏入缅北半步。
刚下飞机的时候,缅北的天湛蓝湛蓝的万里无云,街道干净,民风淳朴。
来接我们的酒店服务生小伙子精神的很,大大的眼睛十分诱人,右边脸上长着一颗指甲盖那么大的痣。
他说他叫吴回。
“你普通话说的很好啊!”林晓亲切地夸着他。
他一个人就拉了一个巨大的横幅,布太长落在后面,沾上了好多泥点子,使我们哭笑不得。
这就是缅甸了,中国的友好邻邦。
在酒店住了几天,我们常去外面街道询问风土人情。
这里的人都很和善,普通话也很好。
看起来并没有在国内听说的那么奇怪。
说实话,那时我还觉得真觉得无事可写,没得交差。
直到第三天的早晨,我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打开门,我看到了满眼泪光的林晓。
我从没见过她如此慌张。
“青青姐,皓哥他不见了!”
“什么?”
她向左走了两步,我便看到了站在后面的吴回。
“我不该带他去的!今天早上他叫上我一起去看了看对面街的宝石项链,那时我正在跟小贩谈价,一回头就看不到他了。”他皱紧了眉头,一直在用手捶着墙。“早知道这样,我是不会带他过去的。”
项链?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来之前我有跟何皓说这边宝石项链贼好看,但是挑到喜欢的一定要跟他们往死里压价。
“报警了吗?”
林晓点了点头,表示早就报过了。
我们在酒店一上午,都没有等到警察过来。
何皓的手机一直打不通。
我等的实在着急,拽着林晓就往对面街道繁华的地方跑。
吴回跟在后面,向我们喊着不要去。
我一定找到何皓。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我喜欢他的那些话。
那天,我跟林晓在街上喊了好久好久。
都没有找到何皓的半点影子。
回酒店之前,林晓又急忙告诉我她的手机丢了。
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一样地空空荡荡。
“还好。”我对林晓说,“我包里有现金。”
回到酒店,还没进门,就被门口保安拦住了。
他噼里啪啦说了一堆我们听不懂的话。
我懒得解释,将房卡掏出来在他面前晃了晃。
结果他说的更快了,还往外推我们。
透过栅栏,我看到了接我们来的吴回。
我向他挥手示意让我们进去。
他却点了颗烟头也不回地走了回去。
当保安将那个房卡折断扔在地上的时候,我才明白。
我们被骗了。
林晓破了防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你不是在这里生活过几年吗?”
“我,不是几年,我只来过几个月,我是为了能留在报社胡乱跟领导说的。”说完,她又将头藏在了膝盖里。
我就蹲在她的身边,死死地攥紧了拳头。
没有手机,没有现金,又是在异国他乡。
“我们三个一定要平安回去。”
她终于是不哭了,看着我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坚定好了信念,我拉起林晓就往马路上走。
奔着碰见人就要问到警察局的念头,我一连问了好几个路人。
但他们听到普通话都无一例外地摇了摇头。
但是刚开始来这儿的时候,我能看到的缅北人,他们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啊!
天渐渐黑了,我跟林晓一天都没有吃饭,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我从小便分不清方向,还好街边的地图林晓看得懂。
她稍有兴奋地指着地图上的一个餐厅标志,说:“前面就有家饭馆。”
即使是给他们打杂刷碗都行。
听到林晓的话,我安了一点点心,便与她一同走进了饭馆。
这是一家中国餐馆,名为“志伟餐馆”,菜单上也都是汉字。
我欣喜地拽着服务员的衣服问他警察局在哪,他瞬间慌了下神,接着又摇了摇头。
“他可能听不懂吧。”林晓拿着菜单看着我,还试探性地说了一句:“鱼香肉丝来一份。”
“好的,鱼香肉丝一份。”服务员立马转变了态度。
“你会中文,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
我又拽上了他的袖子。
“小姐,不是我不愿意透露,这边警察局没有人愿意去的,他们都是吃人的东西,靠他们不如靠自己。还要别的东西吗?”
我怔怔地看着他,感到无尽地失落。
“再来两碗米饭!”林晓将菜单又递回了他手上。
吃饱之后,我跟林晓互通了眼色,放下饭碗就往外面跑。
不料却被那服务员一手一个拽住衣服。
然后我们就在那里洗了一个晚上的碗。
出于好心,他还让我们在后面的地方睡了一觉。
早上还未醒,我就被胳膊上的刺痛疼醒了。
“起来干活!”
有一打扮妖艳的女人拿着鞭子一人给了我们几鞭。
看来她就是老板娘了。
站起身来我才发现,她足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子。
在饭店的这两天,终于有了吃食。
我们向老板娘讲述了这些天发生的事情。
她却丝毫没有惊讶的样子,嘴上还一直抽着一根长长的小烟斗。
听我们说完,她磕了磕烟斗里面的灰,将它放到了桌上。
“你们可真是找对人了,我知道你们朋友在哪。”
“麻烦您告诉我们一下我们的朋友在哪?”
“小宋,领他们过去吧。”
“去哪?”我问。
“别问这么多,你会找到你朋友的。”
不一会儿,那服务员便收拾利索将我们带了出去。
经过了几条长长的小巷子,又过了一个七扭八歪的街,他终于领我们进了一个非常小的店面。
中途林晓悄悄跟我说千万不要跟丢,而且遇到危险我们两个一定要一起跑之类的话。
她还说志伟餐馆的老板娘好像是人妖。
她说的时候我一直在点头,我根本听不太清楚她的话,我只想快点找到何皓。
上了楼,又拐了几个弯。
终于,我在一间挤满了人的屋子里看到了他。
并且,我从没见过如此干净的他。
与之前两三天刮一次胡子的他完全不同。
之前我觉得他带一点胡渣很有魅力。
现在的他显得十分干练,寸头也剃的有棱有角,仿佛把他放在一群人中,都拎不出来了似的。
他看到我和林晓过来,很高兴地对着我们打招呼。
我一把将他拽过来。
台上有人动了,跑过来将何皓向后拉了一下。
“小姑娘,你做什么?”
林晓不由分说地跟那个人吵了起来。
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间房,墙面刷的很白很整齐,没有什么悬挂的物品,大概有二十来个人堆坐在这儿,略显拥挤,他们的眼神都极为暗淡,但当他们两个吵的越来越激烈的时候,他们都站了起来,暗淡的神色一秒全无,留下的只是那种“你们要是动了我们的人,我们就杀了你的那副神情。”
最后,那人终于松开了何皓。
笑着对我们两个说:“你们若是能说服他,就带他走吧。”
笑声中充满了鄙夷。
“跟我们走!”
我跟林晓一人拽了一个胳膊,硬生生地将他拽到了屋外。
“既然找到你了,那我们就走吧。”
他却一脸不解的表情道:“走什么,我要在这儿定居了。”
顺便还挂了一句:“你们也别回国了,这里发展的极好。”
看到他双眼放光,林晓睁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
我们那天跟何皓争执了好久,我从未见他有过这般热烈的感觉,他仍是不愿。
“好,既然你不走,我就在这儿陪你!”看来林晓是铁了心要把他带回去。
我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