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白柒一辈子》,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 罗晴勇 向誉代 ,文章原创作者为“利易矾”,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温热的血在体内流动,自嘲的笑了。周野,我只不过是你的情人罢了。是养在牢笼里的金丝雀,是玩物...
第一章
我死了。
死在了最爱周野的那年。
周野是我的金主。
那天已是深冬,漫天飞雪。
我蜷缩着躺在ICU的病床上时,周野在电视里牵着白柒的手,向全世界宣誓。
“我周野会爱白柒一辈子。”
全市有名的权贵都来祝贺,他们在人声鼎沸中相拥。
俊男靓女,情投意合。
我捂着心口,感受着它的跳动,温热的血在体内流动,自嘲的笑了。
周野,我只不过是你的情人罢了。
是养在牢笼里的金丝雀,是玩物,随手可弃的乐色,是见不得人,被包养的情妇。
可周野,你忘了,你说过会永远保护我。
初见周野时,是十四岁。
那是个春天。
四月份的晚春,阳光明媚,空气中满是淡淡栀子花的清香。
我推开门,院子里春色盎然,绿枝攀上了墙头,鲜花爬满墙壁,争先恐后着,绽放着独属春天的美丽。
蝴蝶翻飞的花丛中,一个少年坐在那里。
他穿着朴素的白衬衫,细软的碎发垂在额前,纤长的手指在琴键上飞舞,琴声悠扬,每一个音符都在我的心尖上跳舞。
迎着微风,阳光洒下来,他在光里,格外美好。
我就静静的站在那里,听着他弹了一曲又一曲。
“漫漫,在那里干嘛?”
琴声被爷爷的声音打断。
少年起身,有些惊讶,转头看向我时,微微一笑,嘴角是好看的弧度。
微风混着栀子花香,吹起他的衣尾,白衣随风摇曳。
眼神交汇的刹那,我呆愣在原地。
或许是一见钟情,该怎么形容那一刻的心动呢。
像夏日里大汗淋漓时,突然吃到一个好吃的小雪糕。
像夜晚漫步时,突然窜出来一只蹭腿粘人的小猫。
那是是猝不及防的,意外的。
惊喜的瞬间,心头涌上欢悦。
后知后觉的心动,久久难忘的回忆。
对,他是周野。
我爱了十年的周野。
那一秒短暂的心动,在每一个寂静夜晚里,带着栀子花的清香,进入我的梦里。
这是我的青春,关于周野的青春。
秋风萧瑟,落叶满地。
我和他,都心照不宣的,没有一天缺席。
他弹琴,我画画。
休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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