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古代穿越回来后,前夫要求我复合。
清冷矜贵的傅野单漆跪地,拿出在拍卖会上的稀世粉钻。
“萱萱,你能回到我的身边吗?”
他一直保持着半跪的姿势,直到下身控制不住,淅淅沥沥的渗出尿来。
差点儿忘了,他已经是个真太监了。
他失禁了。
腥臊之气很浓。
我下意识的皱着眉,往后退了一步。
傅野眉间的阴翳之色更重,他站起来,看了自己一眼。
又是屈辱,又是愤怒,一个电话打给了自己的秘书。
“去,把给我买纸尿裤的那个生活秘书开了。”
与刚刚求我复合时,刻意捏出来的粗嗓不同,打电话的他声音尖细,像是被掐了脖子的鸡。
那枚硕大的粉钻被他随意的丢在地上,闪烁着莹润的光泽。
当年傅野向我求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戒指。
他只是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罐可乐,懒洋洋的打开,揪掉上边的拉环,戴在我的手上。
“不是想嫁给我吗?”
彼时戴着易拉罐的指环,脸上是夙愿得偿的欢欣,如今我看着被随意丢在地上的粉钻,只觉得既讽刺又恶心。
“怎么?你也瞧不起我?
傅野朝我渐渐逼近,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背后。
我的未婚夫一抬脚脚将他踹爬在地上。
“如果不想让别人知道傅氏的总裁是个裆里空空的太监,就马上滚。”
傅野爬起来,猩红的眼里,恨意浓稠的像是化不开的夜色,直到他看见晋怀风的脸,
竟双膝一软,下意识的就要跪。
可不是,毕竟在古代的时候,傅野可是作为太监,贴身伺候了他四年。
我也是喜欢过傅野的。
喜欢他的时候,他是我年少的皎皎明月。
我贪恋他极黑的瞳仁。
那瞳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极深邃,明亮,像是一方细腻坚实的墨,温柔而透彻。
“外边下雨了,小心点。”
他从我的身边擦过,香气和人一样冷,山坞间的清晨,,一株泠泠的松,我多希望自己能是栖息在上头的一只飞鸟,哪怕短暂。
对于少女来说,这样的清贵仪容,配上一句简单的关心,太容易叫人沦陷。
“成萱竟然喜欢傅野。”
这是高中时,几个女同学看见我为傅野刷球鞋时,窃窃私语说的话。
球鞋很脏,简直就像是从泥里捞出来的,但我刷的很开心。
尽管刷完还给他的时候,就会被直接丢进垃圾桶。
他喜欢我的姐姐成月,但少时爱一个人,不碎骨,不粉身,神仙难救。
“惊,傅氏集团掌门人今日大婚,女方是不知名素人。”
这是我结婚的时候,连爆三天的热搜第一条。
媒体的照片上,一脸幸福的我依偎着傅野的脸,丝毫不介意他脸上有沉沉的郁色。
“能和我结婚,都是因为你的姐姐,但除了证,别的都不要妄想。”
甘之如饴的我,并没有想太多。
直到我在医院抱住女儿冰冷的尸体,试图用眼泪浇灭自己心中的悔意。
我才明白,为我错误的行为买单的人,应该是我自己。
张秘书将西装裹在傅野的身上,搀扶走了失态的他。
“孤的爱妻,这样一个废物阉奴,也配和你结过婚。”
刚刚霸气的晋怀风现在又扮起了委屈小狗,将碰过傅野的手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孤脏了,呜呜呜~” 自从他到了现代,不知从哪里学会了撒娇。
“ 现代了,少在这里孤孤的。”
看惯了他杀伐果决,挥斥方遒的样子,现在这样怪别扭的。
“那不是,这具身体年轻嘛,孤要跟上时代。”
我又不想这样,是晋怀风恋爱脑发作,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当,非要跟我从古代穿越回来。
至于傅野,与我们不同的是,身穿的他因为卷入宫廷斗争被施了宫刑,所以即使回来了,伤害也是无法挽救的
我叫成萱,现在是晋怀风的未婚妻,曾经是傅野的妻子。
还有一个身份,是大晋朝的明德皇后,晋武帝的原配发妻。
若问我晋武帝,是史书上那个伟大帝王,也是现在八点半还不起床,并且搂着我的腰也不许我动的某人。
“爱妻,爱妻,再睡会儿,不当皇帝不用上早朝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爱个鬼啊,不当皇帝你还是总裁你忘了,这么大一公司,没人管难道要白白便宜那个死太监。
“你不去我去啊。”
虽然能理解皇帝老爷身为特权阶级的傲娇劲儿,可作为傅野前妻的我更知道,傅野此人,最是阴鸷狠厉,尤其是现在还身有残缺的时候。
我迅速收拾了去公司,并没有注意到赖在床上的男人在我离开后,露出截然不同的冷漠眼神。
“这块地,让给我。”
傅野的脸色比昨天好了很多,他翻着手中的标书,看的认真仔细。
“我不知道傅总哪里来的脸和自信,要我让渡公司这么大的利益。”
代表晋怀风来谈判的我,只觉得炸裂,难道下边没了的人,脑子也缺一块。
在商言商,那块地作为未来政府着重发展的新商圈,黄金地段,价格又合适,至少十年不愁发展,他凭什么觉得我会让步。
“成总再好好想想,毕竟离婚的时候,我给了你百分之五的股份,我也是爱你的。”
他的声音沙哑,有些难堪,但夺得竞标对于傅氏的发展至关重要。
自从他失踪(实际上是在大晋),傅氏大部分的商业版图都被晋怀风家的公司蚕食。
占了下风的他,不得不想尽办法。
我从来都不觉得,爱这个字,会出现在傅野对我说的话当中。
在他眼里,我是痴心追逐他的白月光之妹,是恬不知耻贴上来的女人。
因为长得像成月,可以陪着玩玩,没事逗逗,却不能浪费太多时间。
“傅哥,你的小舔狗又来了。”
是他的兄弟之一。
“喜欢她吗?”
傅野一个电话,我就要在生理期,冒着大雨,骑着单车来给他送伞。
尽管我刚刚进来前,已经看见他家的车停在了门口,但还是露出甜甜乖乖的微笑。
“逗趣,过来,喝了它。”
傅野象征性的摸了下我的湿发,不带任何温情的递给了我一杯冷酒。
“喝了你就会喜欢我吗?”
“我喜欢听话的。”
傅野的语气冰冷,看着我将酒一饮而尽,眼神朝下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是我记忆里,他第一次对我说喜欢,也是唯一一次软话。
“爱我?”如果是真的,我希望是假的。
他痴恋我的姐姐成月,身边却从未断过女人。
娇艳的,文弱的,素净的,浓丽的,只要是有地方和姐姐长得像的,他都往身边拉。
愿意的,包养个把月,最后让我这个正牌太太用钱善后,不愿意的,用皮囊热烈追求,有时候能得一夜温情,有时候不能,但女孩们都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怀念着他。
太太圈里,我是令人同情的小丑。
傅野极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因此明明可以请保姆的他,将一切的活计都交给了我。
“白粥,加一点姜片。”
明明知道他要拿去给感冒的小情儿,我还是要亲自熬煮。
“回家的时候我要看见地板一尘不染。”
很难想象吧,以傅家的财力,他连保姆都不愿意请。
“当初是你自己上赶着要嫁给我,那如今这些,你就得受着。”
我想一切的破灭都始于那个喝醉的夜晚,那个对我来说迟来的新婚之夜。
连续不断的巴掌将我的耳朵扇的嗡嗡作响,我想往外逃,却被按住。
“不是喜欢吗?动什么。”
“为什么不打给她,为什么不打给她。”
他要我打电话给在国外的姐姐,却又因为没接通而迁怒与我。
与他的洞房花烛,我曾梦过的,是含甜吐蜜的男女交心,是温柔缠绵的鸳鸯交颈,而不是现在暴力一般的发泄。
不,不是这样的。
我再喜欢他,我再爱,这种事也应该是我愿意的。
自此之后,我冷淡了傅野好久,而他也自觉理亏,平常从来不往我的跟前凑。
就这一次,我怀了孩子,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这个孩子,因为他的过失死去。
那是我唯一一次拜托他这个做爹的,看着孩子。
我妈又在医院做手术,我不能分身,所以只能让难得休假的他看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