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写江南,就不能只写江南。
写春不晚。写小巷乌篷船。
写白墙黑瓦油纸伞,写两岸烟火香茶馆。
还写沧桑,写爱恨。
我叫贺远洲,今年26岁,是同河镇码头运输公司的一名工人。
就在上个月,发生了让我悲痛的事情,我的未婚妻柳雨萱意外溺死在了城北的河里。和她一起掉入河里的还有她开的车子。
当天我晚上在加班,直到11点回家后,回到家后发现柳雨萱并不在家,电话也是无人接听,不过刘雨萱也有时会晚上加班,所以我并没有多想,就睡了。
直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她意外溺水身亡的噩耗。
然而和同事的一次谈话,却让我觉得未婚妻的死,可能不是简单的意外。
我的未婚妻柳雨萱死后过了大概一个月,我在工作时收到了同事尚主管的短信:晚上十点,在镇上废弃的灯塔见面。
我知道尚主管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但是那么晚的时间去一个偏僻的废旧灯塔见面,实在奇怪,于是怀着好奇,我准备赴约。
我所在的镇子叫同河镇,是一座位于江南的千年古镇。
这里一排排的青砖白瓦房屋沿河整齐排列,古拙霜青的青石板铺就枕河人家的细街瓦巷。
晚上十点我到了和尚主管约定的江边灯塔。
现在已是初春,江风一阵一阵吹过来,还是觉得冷意不减。
到了塔顶才发现尚主管已经比我早到了,他靠着生锈的铁栏杆,正抽着烟,看到我过来,也递了一根过来。
工作上尚主管和我同样是主管,我负责货物搬运,他是负责船只管理的。
我一边点烟一边问道:“让我这个时间来这么个地方是什么事。”
尚主管没说话,从包里给找出一张废报纸递给了我,扬了扬下巴,示意让我看看。
用手机的灯光,我翻看了一下他给我的这张泛黄的旧报纸。
这则日期在二十年前的报纸上,有一条新闻,内容是同河镇一个19岁的女工,晚上在河边和朋友野餐,想拍一些附近的夜景照片,然后不小心掉到了河里溺死了,新闻信息还提醒大家远离这个河边,注意安全。
我仔细确认了这张二十年前的报纸上的内容,这个女工掉入的河和我的未婚妻溺死的河,是同一条河。尚主管提示了我报纸上案件发生的日期,突然发现,更巧的是,这个日期是二十年前的3月19日,和我的女朋友死去的日期上个月的3月19日一样。
两期案件发生地址和发生时间惊人的一致,让我内心震颤了一下!
大概猜到了尚主管想向我表达什么,他在暗示我未婚妻的死,可能不是意外。
我的内心在震惊之余也不免开始犯起了嘀咕,说不定是巧合呢?让我因为一张报纸上的信息,就相信未婚妻不是死于意外,实在有些勉强。
他见我不太相信,接着对我说:“这个女工叫余艳晴曾是我的学徒,外地人,当时刚来到这个镇子上,在一次工作上,我发生了些事故,这个女工救过我。她被溺死的当天曾告诉我,她要跟男朋友出去野餐,下班就被她的男朋友接走了。不过余艳晴没有将当日的货船明细手账给我,于是我晚上下班前发短信询问她手账的事,她说忘给了,并说明天会补交给我。余艳晴还在短信里向我抱怨,说当天的野餐取消了,现在正在在城北同河农庄的房子里吃晚饭。当时她的男朋友在城北的同河农庄里工作。”
听完尚主管的话,我就发现了更不对劲的地方,这家同河农庄是镇子最大的农场,所以才和镇子取了同一个名字,农场所有的房子都盖在农庄的最北边,她被溺死的河在农庄的南边,中间隔了差不多整个农庄的一大片玉米地,更别说报纸上所写的野餐地址在河的东边,而整个农庄在河的西边。这条河想轻易通过,可不容易。
这个地方我很熟悉,因为柳我的未婚妻雨萱生前就在这个同河农场里工作,和二十年前死去的女工余艳晴可疑的男朋友,工作的农庄是同一个。
有了这条余艳晴在农场房子里吃晚餐的短信,再看报纸上野餐意外被河水溺死,很难让人相信的。
明明取消了野餐,为什么死因还和野餐有关呢?
这件蹊跷的事情让我对女友的死亡是不是意外,瞬间起了疑心。却也觉得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面对女友的死因。
“接走余艳晴的是她的男朋友,以前从没在镇上见过,这个人手上有一个图腾的刺青。”
尚主管对这个人印象深刻,因为他认为余艳晴的男朋友在余艳晴死亡的事情说了谎。但就在他想多了解一些这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很快就离开了镇子。
“我还曾将余艳晴案发当天的短信内容匿名发给办案人员,但结果还是不了了之,以意外结案。”
“现在,我认为两件的案发地点和案发时间相似,案件可能会有联系,我想弄清楚于艳晴案件的真相是不是死于意外,如果发现柳雨萱的死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可以和我说一下。”尚主管坚定地说道,看得出来,余艳晴的死已经变成了他心里挥散不去的迷雾。
我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回复尚主管道:"现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如果发现可疑的地方,我再和你说。"
结束谈话后,我带着万千思绪六神无主地回到了租住的房子里,顿时不知道怎么面对未婚妻死去这件事情,如果雨萱不是死于意外死亡,难道是被人谋杀?
谋杀她的人又会是谁呢?
杀她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来不及思考这些心中没有答案的问题,脑海里又被柳雨萱的音容笑貌所占据,顿时之前一起生活过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
紧张了一晚上,终于困了,不过睡去之前我暗下了决心,一定将女友是不是死于意外这件事弄个明白。
第二天早上,我翻开了未婚妻的死亡鉴定书,这个鉴定书我之前从来没有认真看过,也不忍翻看。
鉴定书上说柳雨萱确实是溺死。
但是一张案发现场的照片却让我看出了一些蹊跷。
第一:这张照片是柳雨萱的汽车还没打捞到岸上的时候拍摄的,在水中几乎挨着河边,别人可能看不出什么问题,但对在经常工作在码头工作的我来说还是看出了让人毛骨悚然的不对劲:车子在从公路开车向河里的时候,车子因为驱动的惯性问题,车子落水后会离岸边有一定距离,而照片中柳雨萱的车子和岸边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