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迷为何对《古风微小说》如此痴迷?主角皇上宠妾灭妻要废我后位,我笑了笑,这皇位是时候换个人了的故事为何成为追文热潮的焦点之一?

皇上说要废了我,改立她人做皇后。

我向他确认了三遍是真的吗?

他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被赶出了宫门,成了阶下囚。

“这曾是朕的江山。”

对面的男子甩了甩袖子,恼恨地说。

我认同地点了点头,这倒是实话。

与此同时,冲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对他在言语上的严谨表示了大大的肯定,这个“曾”字用的可谓是妙极了。

“可现在不是了。”

一朝枝头金凤凰,如今沦落脚下泥,论起惨来,我这位跪在殿内的前夫可谓是当仁不让的第一名。

啊不,本来就是一团污泥,只是运气好装了几日凤凰,就真的忘记自个儿有几斤几两了。

人啊,还是要记得时刻照照镜子的。

谢温宁满脸不服地跪着,半分尊敬姿态都没有,一双手死死地攥着身上的龙袍,颇有种要与之共生死的壮烈感,让人看了不免觉得有些不忍心。

当然,我除外,我没有心。

我抬了抬手,示意周围立着的侍卫上前,将谢温宁的龙袍给生生扒了下来,一件皇帝该穿的衣裳都不许有。

仅半盏茶的时间,刚刚还张牙舞爪的谢温宁,就呆呆地瘫在地上,从一摊泥,变成了一滩潦倒的烂泥,嘴里还低低哀求着,认错道歉。

书迷为何对《古风微小说》如此痴迷?主角皇上宠妾灭妻要废我后位,我笑了笑,这皇位是时候换个人了的故事为何成为追文热潮的焦点之一?

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着人将他的手脚全都捆了起来,慢慢踱步走到了他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子。

他刚欲张嘴,一声清脆的耳光声就在大殿内响了起来,清脆悦耳。

许是力道大了些,他竟被我一巴掌打倒在了地上。

真是没用。

望着这个没有半分男子气概的东西,我不禁反思了一下,当年我为什么会瞎了眼一心爱上了他,将一颗真心都交于他,亦将天底下最尊贵的身份交给了他。

谢温宁见已经没了回旋的余地,索性开始破口大骂起来,污言秽语倾泻而出。

他说,苏郁,你个贱人。

恍惚间,我好像又看到了那个笑着的少年认真地对我说,阿郁,我喜欢你。

他还唾骂着,我就是个妒妇,因着自己鄙陋,才生怕旁的女子分走我的一丝地位,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再倒贴,也没人瞧得上我,如今我这个模样,便是个不知好歹的贱人,早知如此,合该一杯毒酒药死我便好了。

我笑了笑,苦涩蔓延心头,往日他对我的情深义重,原来都是装的,竟连半分真心都没有。

从始至终,我都不过是他荣华富贵路上的一块重要的垫脚石罢了。

我从袖中掏出了一把小巧的匕首,在他嫩豆腐一样的小脸儿上拍了拍,问他是否还记得这把匕首。

这是他当年送与我的定情物,他说怕以后会不能时刻守在我的身边,所以特地找人打造了这把小巧的匕首给我防身用,让它代替他保护我,陪伴我。

如今,它倒是真的派上用场了。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大殿,震得我耳膜生疼,所以我便将已经要扎进他心口一半的刀给抽了回来,抵上了他的舌头。

这样聒噪的东西,不如不要。

谢温宁混着血水呜咽着,却再发不出来丁点儿惨叫声,生生的瞧着我,用匕首在他的身上一刀一刀的扎下去,再抽出来,反复数次,却并不想给他一个痛快。

他奄奄一息地躺在血泊里,身上已经如同马蜂窝一般破碎,用残存的一口气堪堪吊着最后一丁点生气。

我知道,他在等,等我给他一个痛快。

可我偏不。

他这样的人,就应该以最痛苦的方式慢慢死去,将肌肤上的每一寸痛感都好好地铭记至死才是。

谢温宁,这是你应得的。

你活该。

第一次见到谢温宁,是在我十六岁那年。

彼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公主,被父皇母后和哥哥捧在手心里宠着长大,呼风唤雨,快活似神仙。

生辰当天,我求了哥哥好久,才让他松口放我出宫玩儿,可须得带上一队亲卫才行。

哥哥说,年关将至,京城中鱼龙混杂,要多多小心为妙。

我点点头,却没将他这话放在心上,天子脚下,能出什么乱子。

为了方便玩耍,我七拐八拐的绕了几圈,就将哥哥安排好的侍卫给甩了个没影儿,如今我彻底自由了,便哼着小曲儿,举着刚买的糖葫芦满街游荡,见什么新鲜玩意儿都要买上一买。

尤其是各样新鲜的吃食点心,更是深得我心。

然而,就在我刚掏出钱袋子,要买上一笼热气腾腾的小笼包时,我忽觉眼前一黑,便没了知觉。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皇宫里了。

母后坐在我的床边垂泪哀伤,哥哥像是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转圈圈,焦急爬满了他的脊梁,和平日里训斥我的模样大相径庭。

见我醒来,母后不由得放声大哭,嘴里念念有词,皆是什么老天保佑之类的吉祥话,而一向傲娇的哥哥,此时也红了眼眶。

待我好些,才知晓究竟发生了何事。

大梁与西域的战争弥久绵长,却迟迟未分出个胜负来。年末,西域遭了场大雪,冻死了许多人,食物粮草也几乎消耗了个干干净净,所以便派了使者来和谈休战。

我父皇自是不愿意的,便推脱要考虑几日。

恰巧,那使臣在出宫的时候,瞧见了鬼鬼祟祟溜出宫的我,一眼便认了出来,想将我绑了以后,好逼迫我父皇答应他们的请求。

可不巧的是,半路杀出了个意外。

一个男子见我被迷晕带走之际,出手救下了我,因他势单力薄,又不会打架,便生生的扛着,将我护在怀里。

哥哥的亲卫找到我们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几乎濒死,而我却没什么伤,只是被迷晕睡了些时辰而已。

他昏迷了很久很久。

太医瞧着他浑身的伤口,不禁摇了摇头,似是很为难大的样子。

我不解的追问,才知晓其中的缘由。

因着这人的伤过重,几乎濒死,眼下最要紧的是要将他的命给吊着,才能慢慢地医治。

可这宫中能吊命的东西,只有一株历代祖传的老参,是第一任皇帝留下来的传家宝,价值连城,便是我父皇上次病重,都没敢用它入药,生怕以后见到列祖列宗,会狠狠地挨揍。

可如今人命关天的紧要关头,我又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在我的面前呢?

于是,夜黑风高夜,我偷偷溜进了藏宝阁,从那一株人参上切下了一大半,又趁着没人发现,将其煎成药汤给他服了下去,保住了他的命。

父皇发现后,气的要将我打死,可终究还是没舍得,罚我去祖宗祠堂里跪了整整三日,要我好好告罪思过。

其后的日子里,我又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足足一个月,才将他彻底地从阎王殿里给拽了回来。

他告诉我,他叫谢温宁。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和人一样,生得好看至极。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他的伤渐渐恢复了许多。

父皇说既然已经将愈,不如就赏赐他些银钱送他出宫去,究竟是外男,长久地逗留在宫中对我的名声已是很不好,何况我还整日伺候照顾他,更是荒唐至极。

谢温宁跪在我父皇的脚下,说他爱慕我,不要银钱,只想陪在我的身边,以什么身份都好。

我父皇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我知道,像谢温宁这样一穷二白的穷小子,莫说是父皇,就是寻常勋贵之家,都是看不上的。

我是被捧在手心里呵护大的公主,自是要匹配世间最卓越的少年郎的。

可我,却不想。

不论谢温宁是怎样的身份,我好像,都是愿意的。

我跪在父皇的寝殿外,三天三夜,水米未进,眼泪哭干,嗓子求哑,都没换来他的一句应允。

哥哥实在不忍心,便强行将我抱回了寝殿,对着已经快要昏过去的我问,究竟喜欢那个穷小子什么,为何非要嫁给他?

我微微勾起了唇角,心下倏然泛起了一朵花。

是啊,我究竟喜欢他什么呢?

大约是他每日都起早为我摘的花,笔下尽数勾勒着我眉眼的画,笔墨浸染宣纸上的温馨诗词,和他每次看见我时,躲闪的目光和微红的脸颊。

他说,他第一次在长街上见到我的时候,就对我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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