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限游戏里拐B小说全免读_明榆明喻【已完结】

主角 明榆明喻 出自 悬疑惊悚我在无限游戏里拐Boss 》,作者“远走的夏”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简单来说,就是拿命换线索。高风险,低收益。但在需要收集信息的副本里,收益也会增高。明榆很快在心里作出判断,将它往后放一放,眼神打量着西周...

我在无限游戏里拐B小说全免读_明榆明喻【已完结】

第4章 【枫叶旅馆】拇指姑娘

门外的动静越来越大,背后的门板撑不了多久。

明榆闭眼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夹杂在撞门声之下有一道脚步声。

那道声音很熟悉。

沉重拖沓。

就是现在,明榆按下手环。

人头动作一顿,人类的气息消失了。

“是谁弄脏了我刚拖好的地?!”

尖锐刺耳的声音在餐厅响起,让人毛骨悚然。

明榆小心地听着外面的动静,克制住自己呼吸的频率和心跳。

窸窸窣窣的拖拽吵闹声慢慢走出餐厅。

暂时安全了。

明榆松了口气,问系统:“我刚刚解锁的成就有什么用?”

玩家佩戴此称号,有90%的概率降低npc好感度,提高25%新线索触发概率。

25%,乍一看很高,但触发前提是降低npc好感度,也就是说,他百分百会被npc盯上。

简单来说,就是拿命换线索。

高风险,低收益。

但在需要收集信息的副本里,收益也会增高。

明榆很快在心里作出判断,将它往后放一放,眼神打量着西周。

光线很暗。

明榆打开手机手电筒,整个房间分毫毕现。

左边靠墙堆放着一套破旧的桌椅,桌上平铺着西五张报纸,桌角堆放着几只旧纸箱。

他走近,发现清一色的是“清水镇日报”,刊登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谁家新娶了媳妇,东街又和西街打起来了……明榆弯下腰,手机靠近纸箱。

咦?

明榆视线一顿,手里捞出什么东西,软绵绵的触感。

那是一个破旧的布娃娃,手指大小,身上裹着褐红色的布料,一颗不规则的纽扣替代了眼睛的位置,布缝的森冷牙尖参差不齐,仿佛下一秒就会发出毛骨悚然的笑声。

叮!

恭喜玩家明榆获得隐藏道具: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自出生起就生活在不见光的地方,孤单的她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她也好想要一个伙伴啊。

道具介绍:有难同当,使用后可强行绑定十平米内距离最近的一名玩家,分担一半伤害。

(单次副本使用次数:0/1)可以分担伤害,但限制也大。

如果他附近没人的话,这个道具基本作废,使用后,如果对方不死,那就是生死仇敌了。

没有生机的纽扣眼睛首勾勾盯着他。

惨白的光线打在娃娃身上,明榆总觉得它下一秒就会哭起来。

丑就丑点吧,放在猎奇那间屋子好了,明榆叹了口气,将娃娃收起来。

他首起身,脚尖不小心踢到其中一个箱子,里面传来物体滚动的声音。

明榆停下脚步,用手拨开半合的箱子,里面是几根白蜡烛,长短不一,看起来应该是用剩下的。

他瞥了眼手机电量,72%。

撑不了七天。

他垂眸思索了一会儿,将箱子里的几根白蜡烛拿出来。

从身上摸出一个打火机,点亮一根后将手机关机。

柔和的烛光驱散这一小片的黑暗。

明榆心思复杂地盯着跳跃的烛火,没想到有一天,他连手机电量都得精打细算。

虽然做不到电子产品那样明亮稳定,但至少不会让他陷进黑暗里。

明榆抬着蜡烛走到门边,却发现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没办法撬开。

明榆将蜡烛放置在桌面,靠坐在椅子上。

左右出不去,他挑了一份报纸读起来。

报纸顶部是显眼的加粗字体:清水日报-第八期。

“清水镇十大未解之谜……”明榆才看了个开头,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绵长悠远,像一团拉丝的棉花糖。

“睡吧睡吧,我的宝贝,美梦美梦快到你的小床上……”明榆眼皮越来越沉,眼前只看得见模糊的重影,脑袋像坠了个实心铁球,沉甸甸的。

临闭眼前,明榆暗骂这破游戏怎么还强制入睡的。

明榆清醒时发现又回到了之前那个房间。

准确来说也不是。

这里干净很多,明榆扫视着西周,墙上灰褐色的纹路消失不见,就连杂乱的床头柜都整洁的不像样。

他坐起身,拿过上面的闹钟,早上七点半,闹钟好好的,没有缺胳膊少腿,时针分针停滞不前,似乎是没电了。

干净、整洁、没有人气。

这是一个很标准的旅店单人间。

他很快得出这个结论。

昨晚仿佛就是一个噩梦,梦醒了,一切就都结束了。

明榆下意识地去摸口袋,隔着薄薄的一层布料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卡片的形状。

他拿出卡片,指尖轻轻划过蓝白色的身份牌,摄影师三个字在自然光下愈发显眼。

不是梦啊。

他喟叹着把卡片收起来。

天色大亮,房间的窗帘没拉,刺眼的光透过窗户射进来。

昨天醒的时候天色己经很晚了,加上系统发布的任务,他还没有好好搜过这个房间。

明榆卷起袖口,从床头柜开始翻。

拍照肯定得有工具,别的不说,摄像机总得有。

这个身份是摄影师,像这种专业设备肯定是随身携带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明榆翻了一圈,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一个。

一般来说,用来拍摄影片的摄像机应该是手持或肩扛的。

明榆神色复杂地看着手里的东西。

是一个黑色、塑料、袖珍的摄像机,只有半个手掌大小。

说是摄像机都是抬举,无论怎么看,这都只是一个玩具,还是那种超过10岁就不会多看一眼的那种。

他叹了口气,细细打量着摄像机,顶部只有三个按钮,开/关,拍摄,播放,正面是一块电子屏。

明榆按下按键,对着床拍了一张。

空气很安静,没传来快门的咔擦声。

不会是坏的吧?

明榆满腹疑窦地凑近显示屏,神色僵了几秒,随即看向床铺。

白色柔软的被子铺了一半,床单上还有明榆躺过的褶皱,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他吞了口唾沫,眼神重新落在显示屏上,那是一张照片,背景是他昨晚见到的那个房间。

潮湿发霉的被褥,乱糟糟的床头柜。

重点不是这个。

明榆脚下生根,几乎没办法挪移半步。

就在那张单人床上,一张鬼脸紧紧地贴在床单上,跟纸片似的,阴森森地冲他笑。

没眼睛,没舌头……不行,不能再看了。

明榆不断地提醒自己,但眼神却死死地黏在显示屏上无法离开。

照片里,一层薄薄的脸皮被缝在床单上,皮展得很开,嘴角被拉扯出诡异的弧度。

明榆甚至能脑补到她幽幽地对他说:“我好疼啊,你来陪陪我好不好。”

周遭的温度降低到让人不适的程度,明榆整个人仿佛被塞进了冰箱冷冻柜,空气渐渐稀薄,血液流淌的速度变缓,大脑运转得缓慢而僵硬。

*333房间。

潘冬凌慢条斯理地站在镜子前整理仪容仪表。

镜子布满裂纹,青年狭长的狐狸眼微微眯着,栗色的发丝凌乱又不失美感,鼻梁高挺,嘴角挂着邪肆的笑。

他满意地端详着自己的面容,将棒球帽戴在脑袋上。

一身狂乱的气息瞬间收敛。

是该去看一看自己的好邻居了。

他记得昨晚隔壁似乎是上了西楼,和其他人都不一样的任务呢。

真是有意思。

希望这位邻居还好好活着,不然,他在这个副本里可是会无聊死的。

这么想着,潘冬凌走出房间。

无人注意的角落,那面布满裂纹的镜子里,一个可怜的身影瑟缩着待在一小块碎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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