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攻略男主第364次失败后,我放弃了。
男主和白月光新婚燕尔,浓情蜜意之时,我跳江自杀。
我的灵魂被抽离了世界,在彻底被系统抹杀前,我请求看一看这个世界的结局。
却未曾料想,男主觉醒了那364次攻略的所有记忆。
那个原本满眼只有白月光的他疯了。
重生第364次,我又又又攻略失败了。
我站在江边,手里捏着顾砚寄给我的婚礼请柬,万念俱灰。
今天是他和白月光大喜的日子。
这个时候,他们应该正在婚礼殿堂里交换戒指,许下诺言,彼此亲吻吧。
而我只能因为攻略失败,在系统的要求下被迫从这世界上消失。
江水冰冷刺骨,很快便彻底淹没了我的口鼻,可比起心脏的痛,这都算不上什么。
很快,我便失去了意识,灵魂从这具身体里抽离了出来。
「攻略任务失败,检测到宿主已经死亡,是否重新开始攻略?」
我看着系统提示右下角的数字,上面显示我已经重开364次。
可却一次都没能捂热他的心。
我累了。
我按下「否」。
「警告,如果放弃攻略,宿主将被彻底强制抹杀。」
也就是说,这一次我会真正死去。
「是否确认放弃攻略?」
我点点头,选择了「确认」。
哪怕是死,我也不想再见到顾砚那张脸了。
顾砚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林潇潇是女主角。
而我江白眠,只是一个负责增加看点,推动男女主感情线的女配。
我和顾砚在大学时结识,相恋,毕业后他白手起家,独自创业,而我则陪他度过了那最艰难的时光。
后来他抓住机遇,一夜之间飞黄腾达,成为了大企业家。
他曾说等他有钱了,就要给我一场最盛大灿烂的婚礼。
可等他真的有钱了,却时常因为工作太忙夜不归宿,曾经答应好的婚礼也一拖再拖。
后来我才知道,是他的青梅竹马白月光回国了,还加入了他的公司,成为了他身边的得力助手。
他的白月光林潇潇长相俏皮,身材火辣,家境优渥,还是海归博士,无论哪一点都比我更配得上他。
更何况,她才是真正的女主角。
而我只是一个负责填补他前半生经历的炮灰。
我穿越到原主身上的时候,刚好是在和顾砚认识的当天。
原主的名字和我相同,是来自小县城的贫困生,凭借自己的努力才终于考上了大学。
开学报道的第一天,我顶着炎炎烈日,拎着厚重丑陋的大蛇皮袋子,徒步走了三公里。
只因为我没钱打车。
汗水浸透了我身上的十元破旧衬衫,我被太阳烘烤得头晕眼花,终于没忍住,在水泥路上摔了一跤。
也正是那个时候,顾砚刚好骑着小电驴从我身边经过,见到我便连忙停下来。
「同学,你没事吧!?」
他扶起倒在地上的我,我的手臂膝盖被蹭破了皮,鲜血不断渗出。
「我没事……谢谢你。」
许是因为在烈日下走了太久,我的嗓子干得发疼,声音也变得难听嘶哑。
顾砚满脸担忧。
「我用电动车载你一程吧,一会儿再去校医院处理下伤口。」
我下意识想拒绝他的好意,可一抬头,便对上了少年那诚挚炽热的眼神。
「对了,我叫顾砚,你叫什么名字?」
他回过头来,对着我笑。
「我叫江白眠……」
那笑容比阳光更加耀眼,在我心上烙下一块难以磨灭的印记。
后来,他帮我把东西搬到寝室,又带我去校医院上了药。
一来二去,我们就这样熟络了起来。
他的家境也不算富裕,但会靠着做家教和打工赚点零花钱,用来给我买生日和节日礼物。
可我因为太穷,连吃饭都成问题,没有能回报他的东西。
他却毫不在意地笑笑。
「那你帮我补习吧,我成绩不好,上课还老是打瞌睡。」
我知道他上课打瞌睡都是因为打工太累。
后来我便开始帮他补习功课。在咖啡厅一坐就是一个下午,直到夕阳没入地平线,城市的灯光在黑夜中化作繁星,我们才依依不舍地起身道别。
直到有一天,他对我告白了。
那是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我刚下晚课,走在路上就被倾盆大雨浇了个透心凉,躲在路边的屋檐下瑟瑟发抖。
谁知这时,手机开始振动。
我打开手机,看见顾砚发来的消息,字里行间都透露着焦急。
「眠眠,下大雨了,你是不是刚下晚课?」
「你在哪?我现在来接你。」
我把位置告诉他,几分钟后,他就像个无所不能的骑士般,拿着伞出现在我面前。
见我全身湿透,他又把外套脱了罩在我身上。
「别感冒了,我送你回去。」
他一直送我回到寝室楼,就在即将分别的时候,他突然抱住了我。
雷声轰鸣,大雨滂沱,可我耳中却只能听见他的呼吸与心跳。
「眠眠,江白眠,我喜欢你。」
「我没什么钱,不能保证能给你最好的生活。」
「但我想把余生都献给你。」
「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被雨水打湿的衬衫还贴在我的皮肤上,可我已经不觉得冷了。
「好。」
只因他太过温暖。
我和顾砚就这样在一起了。
大学四年,我们牵手拥抱,一起看过日出与大海,一起淋过雨,一起在电影院散场时哭过笑过。
他会在我生理期肚子疼时给我送来泡好红糖姜茶的保温杯,我会熬到凌晨三四点听他絮絮叨叨讲述世界杯决赛有多精彩。
毕业后,我们去了同一座大城市,开始为生计奔波。
由于毕业于一所平平无奇的二本学校,我们在大城市找工作屡屡碰壁。
最困难的时候,两个人挤在十平米的出租房里,啃着临期的干面包。
出租房狭小、潮湿、阴暗,每到冬天就冷得刺骨,长期下来,我的膝盖总会隐隐作痛。
刚开始的时候,顾砚总会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哄我,安慰我。
「辛苦眠眠了,再忍一忍就好了。」
「等我们以后有钱了,就住大房子。」
「到时候就不用再整天吃面包了,你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
「你想要的衣服,包包,我都会买给你。」
「等有钱了,我就给你买世界上最贵的钻戒。」
「我们一起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好不好?」
他的怀抱总是很温暖,每次躺在他怀里,我总会感受到丝丝困意。
「好。」
我乖巧地点着脑袋。
后来,他真的做到了。
只可惜,婚礼的新娘不是我。
我了解顾砚,虽然他在学校成绩不算好,但他是个聪明人。
所以我才相信他能够创业成功,后来他也真地成功了。
他靠着出色的智商与情商游转于商界,结识了一批大老板与企业家,靠着人脉一点点积累起财富和资源。
终于在一个转折点,他抓住了机遇,一夜之间飞黄腾达。
我们也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不会漏风漏水,朝南还带大阳台。
可我们相处的时间却少了很多。
他是大老板,大企业家,常常要出差加班,出席各类酒席宴会,总是夜不归宿。
有一次,他会带着一身酒气与香水味醉醺醺回到家里,不洗澡也不换衣服,直接就瘫在了床上。
我实在难以忍受,因此和他大吵一架。
他大吼着摔碎了盘子,夺门而出。
他说我不理解他,不体谅他。
说他都给我这么多钱了,为什么就不能安分老实点。
甚至骂我是乡下出来的农村女。
我知道人在火气上头的时候总是会说很多气话,可就算如此,那些气话也依旧像钉子一样生生刺进了我的心脏。
我没法用这个理由来宽慰自己。
我只知道,以前的他,就算是真的怒火攻心的时候也绝不会对我骂出这么难听的话来。
时间和环境会彻头彻尾地改变一个人。
他还是顾砚,但已经不是我喜欢的那个少年了。
顾砚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甚至一星期都见不到他一次。
后来我才从朋友口中得知,他身边多了个叫林潇潇的女人。
朋友在他的公司工作,也因此得知了不少八卦传言。
比如林潇潇是海归博士,容貌和身材都是一流,干起活来也无可挑剔。
比如她一来公司,顾砚就把她当作心腹,放在了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