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在了我们认识的第十六年, 我抱着他冰冷的尸体,激动得热泪盈眶, 十六年,我等了整整十六年啊, 终于,我们是同类了……
初见周时礼是在大马路上,
我鲜血淋漓的衣衫和被车撞飞后碾压过的残躯,将他吓了一大跳,
没错,我是车祸当事人,而他,是那个肇事者。
他满目惊恐地来到我身边,双手颤抖得连拿手机打120都拿不稳,要不是我灵魂刚脱体,还虚得很,我真想蹦上去给他一个大比兜,「哥们儿,人都已经噶了,这120还有必要打吗?直接拉火葬场吧,费用我出。」
我不怨他,甚至还有几分感谢他让我得到解脱。
没想到吧,我是自杀的。
我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初三那年父母离异,将我判给了我妈。
法院判决书下来那天,爸妈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谁都想抢弟弟的抚养权,他们都嫌弃我是个累赘,可弟弟只有一个,我还是未成年必须得有人管。
我妈带我回了乡下老家,将我扔给外婆后就离开了。
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年,一年后外婆突发心梗去世,在她的葬礼上,我妈一滴眼泪都没流,看我的眼神甚至带了几分厌恶。
她说:「就是你这个害人精,克得老娘没了臻儿不说,现在还克死了你外婆。」
我哭着解释:「外婆不是我克死的,妈,你让外婆回来,我走还不成吗?」
后来我还是跟我妈回了城里,那个她现任老公的家里,我妈让我喊他「梁叔」。
梁叔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地中海,啤酒肚,抽烟喝酒满口黄牙,据说以前是混赌场的,后来输了钱就换了活计卖猪肉,但还是经常赌钱。
他脾气不好,一言不合就对我拳脚相加,我妈都只是冷冷的看着:「打死活该,谁让她不听话。」
为了完成学业,我一直忍让,等毕业就好了,毕业我就离开。
直到有一次,他趁我妈不在家的时候将我拉进小黑屋,要对我做一些奇怪的事情,那年我高一,对男女之事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我拼命反抗,被打得浑身是血趁他打累了歇气的空挡逃了出来。
我给我妈打电话,她却说:「打你就不会忍忍吗?你现在走,走了就别回来,也别跟人说我是你妈。」
我哭着去找我爸要生活费,他从门缝里扔给我一件破旧的棉服。
「嫣嫣,不是爸不帮你,我们养你弟弟已经够辛苦了,你阿姨又刚怀孕,实在没那么多钱,这衣服你拿去穿,不用还回来了。」
透过门缝,我看到客厅桌子上摆满的新玩具和新款球鞋,穿着那件沾满狗毛的棉服,转身离开了。
南方的冬天零下五度,我浑身是血的站在街边,生平第一次,有些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高一辍学,当服务员,进厂,干工地,被骗进传销又逃出来……
为了活下去,我像是过完了别人几辈子才能经历的人生。
但这些都没有关系,没能打倒我的终成了我前进路上的垫脚石。
我有了自己的公司,经营状态还不错,我终于不用为了下一顿有没有饭吃而发愁,还有了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房子。
就在我庆幸我终于可以活在阳光下的时候,老天却像搓麻将一样,非要将我海底捞。
我生病了,胃癌,晚期,已经扩散到别的部位,我彻底没救了。
我曾经想过很多种死法,最后选择了最简单的一种——车祸。
我想,在外力人为之下,至少我死的时候身边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至少,还有个杀人凶手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