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阮白恩,是一个患有脸盲症的小说作家,脸盲非常严重的那种,有时候我连爹妈都认不出来。
为了让我不认错人,我妈染了个红色大波浪,我爸常年戴着绿色的鸭舌帽。
可是,我还是认错了,把一个帅哥认成我爸,我尴尬逃离。
再碰面时,得知帅哥邵行是一个演员,之后还成为了影帝。
在他成为影帝那天,热搜爆炸,因为他在颁奖台上和我求婚了。
我从出生就有脸盲症,很严重的那种,小时候我爸妈还以为我是不认人,不记事。
但在我小学一年级第十八次在学校门口认错妈妈之后,他们终于带我去医院检查了,医生说我这是脸盲症。
脸盲其实很普遍,但严重成我这样的,就少见了。
对于我们这类人来说,我们看得清别人的脸,但记不住,也分不出来谁是谁。
为了让我不再记不住自己的父母,我妈去染了个红色大波浪,我爸由于头发稀少常年光头,无奈之下戴上了绿色的鸭舌帽。
红配绿,赛狗屁。
不得不说,他们这样做之后,搭配上他们独特的穿搭,我认错父母的情况大大减少。
特别是长大之后,我隔着十米就能认出我的红色大波浪妈和绿帽子爸。
因为这个病,我找工作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好在我文笔还不错,所以长大后找了个不用出门的工作,当网文作者,收入一般,勉强能糊口。
今天我爸叫我和他一起去街上买东西,我爸穿着纯黑色短袖,纯黑色裤子,甚至连鞋都是黑色的,光看这些穿搭,他可以完美的隐藏于黑夜之中,但是他为了不让我认错,戴了个绿色帽子,这时候再看这身穿搭,放眼整个地球都是相当炸裂的。
我以为这样炸裂的穿搭是不会撞衫的,可我自信过头了。
我现在对着面前这个陌生男人,脚趾扣地。
十分钟前,我爸在试衣服,我肚子痛去上了个厕所,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和我爸穿搭一模一样的人,全身黑色搭绿色帽子,我以为是我爸也来上厕所,那时候编辑正好找我讨论小说的一点问题,我拿着手机一边聊天,一边想也没想的跟上了那个男人。
我回完消息,发现前面那个男人越走越快,我小跑几步追上去,并说道。
“爸,你等等我啊!”
男人的身形明显顿了一下,然后缓慢地转过身。
“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这低沉好听的声音,我意识道,我,确,实,认,错,人,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个男人的衣服和帽子虽然和我爸的颜色一样,但款式和细节不同,而且他比我爸高。
“那个,对不起,我认错人了,那个我脸盲,你衣服的颜色和我爸的一样,非常抱歉。”
“没关系,下次注意,你这样很容易被坏人盯上的。”
听着男人善意的提醒,我耳尖发红,是尴尬,也是害羞。
毕竟作为一个脸盲,分不清帅不帅,我只能听声音好不好听,我是个声控,这个男人的声音刚好撞我心巴上。
但尴尬的氛围不允许我和男人有更深入的了解。
老爸打过来的电话拯救了我,在我通话的时候男人和我挥了挥手,示意自己先走了。
知道我认错人后,老爸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特征还是不够明显,他和我说准备去纹身,就纹“阮白恩她爸”五个大字。
23岁第一次遇到自己的心动男嘉宾,就失去了择偶机会,我以为我和那个男人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但皇天不负有心人,有情人终会再见面。
我几年前写的一本无cp爽文小说卖出了影视版权,还是圈里面的好公司,剧本也是由我和几个专业编剧改变的。
而剧组挑选的男主角就是我的心动男神。
那天剧组的人说男主演想来见一下我,探讨一下角色的一些问题。
他一开口我就听出了他的声音,他显然也认出了我,因为他说。
“好巧,没想到你是这本书的作者。”
“确实很巧,我也没想到你是男主演。”
“原来你是一个演员吗?”
“看起来不像吗?”
我尴尬地笑笑,“我说过我是脸盲嘛,分不清楚帅不帅的,不过我相信你一定很帅。”
他在我面前晃了晃,“原来你真的是脸盲啊,我还以为上次你是为了防止尴尬瞎说的呢?”
“那我这么一张帅脸你记不住真的是可惜了。”
他确实是一个很健谈的男孩,对表演很专业,有时候他说出的一些对于角色的理解是我都没有想到的。
在我们谈话快结束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还不知道他名字呢。
“你叫什么啊?”
“邵行,你叫阮白恩,我知道。”
是的,我没有用笔名,一直是用真名写作的,他看过原著和剧本,当然知道我的名字。
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我在网上查到他当时是一个出道不久的演员,某博上的粉丝大概十万。
我这本小说叫做《琰烬》,改编成电视剧后同名。
导演很尽责,我一直呆在剧组里,剧本有什么需要我可以随时修改。
邵行是我在剧组为数不多的能完全认清的人,因为他偷偷告诉我可以记住他左眼角和右耳垂上都有一颗痣。
这部剧是讲述一个前朝皇子忍辱负重的长大,最后成功复仇成为皇帝的故事。
这是一本无cp文,但男主角身边的莺莺燕燕还是很多的。
邵行演的主角陆琰每天不是在阴谋诡计就是在被女孩子追赶。
他每天一下戏就喜欢来找我。
“你为什么给陆琰安排这么多追求者啊。”
我邪魅一笑,“你不懂,这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我们没有固定的女主角,但每一个女配都可以是观众心中的女主角。”
“你还小,不懂cp粉的力量。”
邵行撇撇嘴,“好叭。”
别问我怎么知道他撇嘴,脸盲只是记不住别人的长相,不是看不见。
电视剧拍了将近三个月,我在剧组就和两个人玩得好,一个是邵行,一个是扮演小公主的女演员叶之艺。
小公主是一个活泼可爱的角色,叶之艺演这个可以说是本色出演。
我能记住她就是因为她走路的时候有点蹦蹦跳跳,像小兔子。
但如果她坐着不动,我是认不出来的。
她蹲在我身边和我抱怨,“那为什么邵行坐着你也能认出他啊。”
我说是靠他脸上的痣。
叶之艺瞪了邵行一眼,“我之前嫌脸上的痣不好看,所以点掉了。”
邵行哼了一声,“那证明我是最特殊的。”
剧组的杀青宴上,作为本剧大编剧我被迫喝了不少酒,晕晕乎乎的时候好像被人扶了起来。
我极力地睁开眼想看一看扶我的人,嗯,有点熟悉,但喝酒了之后缓慢的脑子让我看人都是重影的。
“乖一点,我带你回酒店房间。”
是邵行,那没事了。
剧组的人都知道我和邵行的关系好,所以他把我带走没人在意。
聚餐的地方离酒店不远,看我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邵行把我背起来。
他的背很温暖,现在是冬天,我把头埋进他毛茸茸的帽子里,酒精确实是一个能让人失去情绪管理的东西。
我无疑是喜欢邵行的,但我知道我和他之间的差距。
他是有实力的,剧组的人说他未来不可限量,他可能会成为大明星,大影帝,有万千的粉丝,而我只是一个小作者,运气好的时候卖出点版权,运气不好的时候稿费还不够生活。
眼泪打湿了邵行的棉衣。
到了酒店房间门口,他问我房卡在哪?
我没有回答。
他把我放下来,看见我哭红的眼睛,他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
他修长的手指在我脸上划过,“怎么哭了啊,发生什么了。”
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说,我害怕这段爱恋是我一个人的故事。
“我们以后会不会见不到了,我们以后还可以当朋友的吧?”我说话的时候还打了个哭嗝,我想着不能当情侣,当朋友也是好的。
太尬尴了,啊啊啊啊啊,我为什么会问出这个话,掏出口袋里的房卡,我想要逃离这里。
房门还没有打开,我就被拉了回去。
邵行比我高了一个头,现在他弯下腰,与我平视。
看着他亮亮的眼睛,虽然或许不久后我就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