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成小说男主的白月光。
此刻,陆川炀喝醉了酒,正准备和女主,也就是我的替身一夜荒唐。
我是去了国外,又不是死了!
于是,直接甩电话过去:
「刚刚看见新闻,一个男人深夜去酒吧,真是世风日下!」
「一个男人最好的嫁妆是贞洁,你觉得呢?」
上班太无聊,我摸鱼拿手机看狗血小说。
再抬头时,时间却静止了。
没错,
我穿书了。
还穿成了男主所谓的白月光,也是这本书的恶毒女配。
此时此刻,我正身处另一半球。
算算时间,这一情节开始的时候,男主陆川炀正在酒吧买醉,然后和小说女主白落落一夜荒唐。
后来,白落落成为了我的替身,从此跟在陆川炀身边,直到我回国,陆川炀又把她踹了。
可陆川炀对白落落,早就不止是最初的关系了。
于是,陆川炀在内心的纠结中,一遍又一遍地虐着女主。
而我作为本书的恶毒女配,不仅没有嫌弃陆川炀,反而召集人手,合伙对付白落落。
直到最后,陆川炀看清了自己的内心,还揭穿了我的所作所为,凭一己之力,把我囚禁起来,让我生不如死,他却和白落落甜甜蜜蜜地幸福生活在了一起。
既然现在,这本书的文字有了血肉,我就绝对不能让这样离谱的情节发生!
也不管现在几点,我直接一个越洋电话甩了过去。
电话响了很久,陆川炀才接起来。
他的声音有气无力,还有些模糊不清,嘴里不知道在嘟喃些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一记直球打过去。
「陆川炀,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电话那边沉默了,好像时间都停止了一般。
如果不是还能听到陆川炀的呼吸声,我都以为电话挂掉了。
我勾起嘴角,这反应正和我意,于是我乘胜追击。
「嗯?怎么不说话了?你在哪儿?」
陆川炀这下子清醒了,却支支吾吾地回答不出来我的问题。
「我、我在……」
我轻笑,假装不知道他的欲言又止。
「对了,川炀,刚才我在候机室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新闻,你要不要听听?」
陆川炀的声音闷闷的,「嗯。」
「就是说有一个男的,三更半夜跑去酒吧买醉,喝得那叫一个不省人事,啧啧,真是世风日下!」
「这样的男人,一点男德都没有,还会有人喜欢?」
「我始终认为,一个男人最好的嫁妆就是贞洁,川炀,你觉得呢?」
电话那头沉默了。
就在这时,听筒里传来酒杯碰撞的声音,我耳尖,一下子就听见了。
我意有所指地开口:「川炀,你在酒吧吗?」
大概是被我一语中的,陆川炀明显慌张起来。
「不是!不可能!怎么会?!」
差点我就憋住笑出声来,我嘴角上扬,语气却带着不解。
「你那边现在是半夜吧,怎么还不睡?」
陆川炀沉默着开口。
「我在等你的消息……」
我:「……」
话说,还没有经历过那一系列狗血事件的男主,也算是纯情小奶狗一只。
不过,这倒也方便了我。
我刚张口想说话,陆川炀那边就传来女人娇滴滴的声音。
「阿炀,你在和谁打电话?」
没猜错的话,那个声音应该就是女主白落落的。
她的声音一出,我和陆川炀都默契地沉默了。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陆川炀的气息有些急促,听起来很着急的样子。
「月月,你听我解释……」
没给他说话的机会,我的声音冷静得可怕。
「解释什么?你刚才一直在骗我!」
「陆川炀,我只是出国了,不是死了!」
陆川炀百口莫辩,急得要命。
「不是的,月月……」
我垂眸,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自说自话。
「也是,我哪有什么资格生气?又能站在什么立场生气?」
「算了,就这样吧,我累了,挂了。」
我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
这么多年的狗血小说我也是没白看的,这么些绿茶小技巧,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不管怎么样,先生气吧,晾会儿陆川炀这个自恋霸总。
总算是松了口气,我拉上行李箱在路边打了辆车回酒店。
要说起来,我现在会出现在国外,陆川炀功不可没。
似乎每一个霸总都有那么一个爱操心的母亲,觉得谁都配不上他们家的宝贝儿子。
还是那个老套的情节,陆川炀的母亲拿着几百万的银行卡甩在我脸上,让我离开他儿子。
但我可是京城首富的掌上明珠,我能受得了这种羞辱?
一气之下,我毫不犹豫地就买了张出国的机票,想要在国外干出一番事业来,好让陆川炀的母亲看得起我。
现在再想想。
林清月,你糊涂啊!
那可是好几百万呢!
虽然站在林清月的角度上来说,这点钱并不算什么,但现在,这具身体是我的了,还是有点心疼的感觉在。
因为是冲动之下做的决定,所以我并没有长久居住的地方,只能在酒店里凑活凑活。
不过,既然现在选择权到了我的手上,我就不打算在国外再待下去了,还是回国舒坦。
接下来的三天里,陆川炀都快要把我的手机打爆了。
静音。
关机。
巴适的嘞!
趁着这次出国,我稍微做了点攻略,把想去的地方都去了。
这白捡的便宜,不占是傻瓜。
就在我酣畅淋漓地玩了一天,回到酒店时,门口却蹲着一抹可怜的身影。
「陆川炀?」
我试探地叫了一声。
蹲着的人立马从臂弯里抬起头,看向我的眼神楚楚可怜。
「月月,你回来了……」
我刚想说些什么,突然想起来我们似乎还在冷战,便收敛了神色,语气疏离。
「你怎么在这里?」
陆川炀扶着墙站起来,刚刚还是小小一团的人,现在高出我两颗头。
我的头随着他的动作,由俯视变为仰视。
啊这……
怎么突然就感觉我这么没气势呢?
「月月,我错了,我发誓,那天晚上我除了喝了点酒,其他什么都没做!」
陆川炀举起右手,竖起三根手指头,表情严肃。
我眼神一变,狐疑地看着他,嘴上却不松口。
「哦,关我什么事?你让一下,挡到我的门了。」
陆川炀听话地把身体移开,我刷开门,刚起去插上房卡,就见陆川炀小心翼翼地跟在我身后。
转身,我语气冷冰冰的。
「你做什么?没事的话,请你离开。」
陆川炀低着头,像做错事的小孩,伸出两根手指扯住我的衣角。
「有事的,我要怎么做,你才能原谅我?」
我抬头,对上陆川炀的眼睛。
他好像就差把真诚写在脸上了。
我轻咳一声,不自然地偏过头,把他往门外推。
「这种事情你还要问我?自己琢磨去!」
就在我转身的瞬间,陆川炀揪住了我的衣角。
「林清月,我喜欢你!」
其实,准确地来说。
这本书的女主白落落算是小三上位。
男主陆川炀和女配林清月,两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年龄多大,就认识多久。
本以为这会是一段良辰佳话,却没想到,陆川炀的妈妈在误会之下,十分厌恶林清月。
便出手人为地赶走林清月。
而白落落,身世悲惨,为了给补贴家用,只能在酒吧陪酒赚钱,因为这样来钱快。
机缘巧合之下,白落落和陆川炀发生了关系。
一方面是对林清月的不理解,另一方面在陆母的教唆之下,陆川炀和白落落来回拉扯。
两人暧昧不清,而这一切都在林清月回国之后,「战争」加剧。
林清月在强烈的嫉妒心之下,对白落落采取了手段,也因此在恶毒女配这条路上一去不复返。
即便现在我穿成了林清月,我也还是不明白。
林清月可是京城首富之女,区区一个男人而已,怎么就黑化了?
还有一点,为什么陆母对林清月这么个门当户对的儿媳妇处处挑刺,却能一下子就对素未谋面的白落落坦然接受?
我想不通。
或许这就是有钱人家的消遣方式吧!
所以,在陆川炀脱口而出这句表白的话语时,我有些惊讶。
因为在原小说中,这句话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即便是对后来的白落落,陆川炀都未曾开口说过一句喜欢。
这是……狗血番变纯爱番了?
但这远远不够,起码现在我不还不能确定,陆川炀到底是不是在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