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豪门新星崭露头角,《情感微小说》有望失去地位,关键在于当了五年的金丝雀,池闻告诉我:给你五百万,断了吧,我的白月光回来了!的故事?

给池闻当了五年的金丝雀,那天他却告诉我,他的白月光要回来了。

我用仅剩的那只耳朵听清他的意思后,冲着他笑:“那很好啊,恭喜你。”

他对我实在不赖,即便要跟我解除关系,依然愿意给我一大笔钱。

他说尤然,这些钱够你下半辈子过得很好了,就当是赔你的耳朵吧,今后我们两不相欠。

可我没告诉他,我没有下半辈子了。

癌症晚期,最多只有三个月了。

池闻来的时候,我正戴着助听器看电视。

实在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也可能是因为我与社会脱节太久,所以只是漫无目的地换着台。

他放下钥匙,站在玄关处,直截了当地告诉我:

“尤然,她要回来了,我们断了吧。”

我正手忙脚乱地摘助听器,听到这句话,愣了片刻,然后努力牵动嘴角,冲他展开一个很灿烂的笑:

“那很好啊,你等了那么久终于等到她啦,恭喜你。”

他口中的“她”是段桑,他的初恋白月光。

他很爱她,爱到即便我心甘情愿当了五年段桑的替身,陪了他五年,都没能让他的心出现一瞬间的动摇。

段桑一回来,我这个被豢养的金丝雀,就被自己的金主无情放生了。

池闻看着我,默然不语。

许久,他走过来,缓缓盖住我的眼。

“尤然,别这么笑。”

“你这么笑,让我难受的有些喘不过气。”

难受?可是,是为了谁难受呢?

不可能是为了我吧。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却从来不会质疑。

我只是收起笑,听话的点头:“好,不笑了。”

他坐下来:“尤然,你别担心,我会给你一笔钱,让你即便离开我,也能吃穿不愁的度过下半生。这栋房子也早都过户到你名下了,还有上次车祸后,我送给你的那些铺面和房子,也都是你的。”

“我们,两不相欠。”

我看着他,忽然又想笑,却硬生生忍住了。

“好,我知道了。”

他不再说话,沉默地陪我坐了一会,起身道:

“我走了。”

我点点头:“好。”

门打开,又关上了。

我没有起身送他,也没有说再见,因为知道,这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了。

他来的时候是中午,我在床上坐了很久,一直到外面华灯初上,我才惊觉,居然就这么呆呆的坐到了晚上。

霓虹灯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打在我纯白的睡袍上,添上些许艳丽。

我如梦初醒地站起来,突然意识到,啊,池闻真的走了。

赤脚走到门边,抚上门锁,不意外地没有感受到任何余温。

我背靠着门,慢慢滑坐下来。

心里茫茫然地想,她回来了,所以他走了。

我们断了,不会再见了。

那么我以后该怎么办呢?

五年的圈养。

我没有工作,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孩子,右耳没有听力,甚至连金主也没有了,以后该怎么过呢?

黑漆漆的房间里,我坐在地板上,抱住膝盖,很小声地说了句:

池闻,我不爱你了。

我曾经一直自诩为一名合格的利己主义者。

至少在成为池闻的金丝雀前,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那时候我还很健康,听力正常,牙尖嘴利,谁敢让我不高兴,我必然要睚眦必报,反击回去。

毕竟我从小就是个孤儿,如果不拼命一点,不凶一点,怎么可能正常长大成人呢?

人生的前二十年虽然跌跌撞撞,但我把自己照顾的很好,爱护的很好。

一颗心,从来没有交给过谁。

直到遇到池闻,我以为终于多了个人来爱护我。

我是在大学做兼职时认识的他。

ktv的包厢里,男男女女,纸醉金迷。

我坐在角落陪一个中年男人喝着酒,顺便不动声色地换了个姿势,避开他放在我屁股上的手。

沙发的另一端似乎投过来一个眼神,越过一群人落在我身上。

我抬起头与他目光交汇,愣了一下。

是一个年轻好看的男人,可他看我的眼神却很奇怪。

幽深漆黑的瞳孔,看着我时却仿佛很悲,又像是在透过我看别人。

我有些不自在错开目光,却感觉到那道眼神一直若有似无地追随着我,直到散场。

刚送走那些人,我立刻换掉高跟鞋,一路狂奔,终于踩点赶到了另一个兼职饭店。

在后厨洗了几个小时的碗,领了日结的七十块钱后,我腰酸背痛地走了出去。

“尤然。”

已经是深夜,却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叫我。

总裁豪门新星崭露头角,《情感微小说》有望失去地位,关键在于当了五年的金丝雀,池闻告诉我:给你五百万,断了吧,我的白月光回来了!的故事?

我转过头,看到饭店门口停了辆黑色的车。

车窗降下,露出一张年轻好看的脸。

我向来对车没什么研究,却一眼看出,这辆车,还有这个人,都属于我在后厨洗几辈子碗也摸不到的阶层。

我走过去,一脸防备:“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在ktv兼职,用的是经理安排的“艺名”,他打探我真名干嘛?

他无视我的防备,淡淡笑了一下:“上车吧,我送你回家。”

我扭头就走。

非工作场合,我才不会惯着谁。

泡我?想都别想,我在大润发还有个杀鱼的兼职,没空应付男人。

身后的车依然停在原地,连喇叭都没响一声。

只是从那天起,我深夜兼职回家的路上,就多了个默默走路送我的男人。

他也不说话,也不再开车。

我从店里出来,他就跟在我后面,保持着五米左右的距离,一直陪着我走过七八条街道,眼看着我回到租的小房子,才转身离开。

那天饭店生意好,我多洗了好几摞盘子,耽误了很久才回家。

夜里走到半道,忽然从巷子尽头钻出来两个醉醺醺的男人。

一看见我,就上前色眯眯伸手想摸我的脸。

我扭身避开,手已经伸进包里握住了东西,却迟迟没拿出来。

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不知道他会不会……

我还没想完,身后忽然闪过一阵风,他大步走过来,几乎是三拳两脚就把那两个醉汉撂倒在地上。

有些嫌弃地拍了两下衣袖后,他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按进怀里,温声道:

“没事,不用怕。”

我的脸贴着他的胸膛,感受着他的体温和心跳,紧绷的身体逐渐放松下来。

其实以前也出现过这种事。

其实我自己也能解决。

我的包里,常年放着大瓶的防狼喷雾,辣椒水,伸缩甩棍,甚至还有一把磨得锃亮的斧头。

可是那天晚上,我已经攥住了斧头柄,却突然因为身后的池闻,而犹疑了。

我从包里拿出手,回抱住了他。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跟他在一起了。

说起来好笑,在一起后,我仍然高傲又倔强地做着兼职,拒绝他的钱,他的帮助,甚至还会傻乎乎地做些手工制品,用打工赚来的钱买些自以为很贵却幼稚可笑的礼物送给他。

他每每接过那些东西,总是皱着眉:“尤然,你不用送我这些……”

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我,不愿意让我花钱,却没想到,他是真的觉得,莫名其妙。

那是不久以后,他带我去一个饭局。

那些人不怀好意地打量我,打趣池闻:“什么时候弄了个女大学生跟着你的?”

池闻笑了笑,没回答,却也没否认这个说法。

我愣了很久,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啊,原来我是跟了他啊。

难怪当初,既没有表白,也互相没有说过任何肉麻话,只是因为,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啊。

我只是,跟了他而已。

所以毕业后,我住在池闻的房子里,花他的钱,等他有空过来看看我睡睡我时,也不再觉得抵触。

既然是人家养的金丝雀,伺候好金主换取金钱,应该的嘛。

虽然我并没有花钱的地方。

我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池闻买的。

尽管我总觉得他买的衣服,首饰,似乎全部跟我不太合适。

我一直以为那是他喜欢的风格,直到那天晚上,他一身酒味地过来找我,红着眼睛将我按在床上撕扯我的衣服。

我一边迎合,一边问:“怎么了这是?”

他不回答,挺身而入,发红的眼睛看着我,叫的却是另一个名字:“桑桑,为什么不是我?”

我愣怔地看着他,终于明白他一直用的那张手机壁纸上的女生是谁。

也终于明白,他偶尔带我参加饭局时,那些人看着我的脸,窃窃私语的“挺像”是什么意思。

我从未见过这样失态而疯狂的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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