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人爱着别人。
为了得到他我整容换脸,成为别人的影子。
朋友骂我是他的舔狗。
他们不知道周雁行对我很好。
只是如果有那么一丁点好是因为我封紫商便好了。
后来他的白月光回国,追到家里逼宫,被在卧室的我当场抓到。
我利落接受,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他却苦苦纠缠,还把我囚禁在家里。
我和周雁行完了。
从他背叛我,决定和周梓在一起的那刻我们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知道我从来都是周梓的替身,但总一意孤行的觉得只要他不提,我就可以继续装傻。
只是没想到,在他心里我如此轻贱,可以任人侮辱。
以至于公然把人带回来调情,他把我当什么?
周梓是周雁行的继妹,也是他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一个星期前刚从英国回来。
和英国佬闪婚闪离,风风火火,一看就是被爱意滋养长大的孩子。
不像我,是个没人要的笑话。
我穿着睡衣,趿拉拖鞋,拉着厚重的行李箱走在萧瑟阴冷的大街上。
佝偻着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像条无家可归的丧家犬,可怜又可悲。
路旁婚纱店里,新郎柔情的看着自己的新娘,痴迷。
偌大的玻璃上映射出一张浮肿灰败的脸,好丑。
这张脸曾经是整容医生的得意之作,是我得到周雁行的利器。
如今却成了我愚蠢的证明,时时提醒我那自作多情的过去。
呼啸的北风吹得我脑袋刺痛,龌龊事电影似的一幕幕重现。
「操。」
周雁行的若即若离,菀菀类卿让我患得患失,总是胡思乱想,今年严重到轻生的地步。
昨天预约了精神科的医生复诊,忙活了一整天,还是老样子——抑郁症。
我心里焦躁忐忑。
周雁行最讨厌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明艳大方,洒脱恣意的。
比如周梓。
这些年我套着一副似假非真的壳子装的很累,湮灭了本来的性格。
漆黑冷清的房间映着天边的晚霞,床头柜上的合影让我心中暖意升腾。
照片上他在背后抱着我,脸贴着脸,两个人都洋溢着微笑。
任谁看都是一对亲密的小情侣。
订好做晚饭的闹钟,我抱着周雁行的衣服躺在了床上,熟悉的木兰香让我很安心。
门响了,他回来了。
我撑着身子坐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
脚刚沾地…
唇舌交缠,娇喘嘤咛声透过房门传进了我的耳朵里。
不会是他,有人进错门了。
这一刻我还在为周雁行狡辩。
直到周梓的声音响起。
「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
周雁行重重亲了周梓一下,试图安抚她暴动的情绪。
「我要再婚了。」
「什么?」
他惊恐万分的微颤着,像一只惊弓之鸟。
「妈妈让我和李家联姻,事后给我20%的公司股份。」
周雁行有些气恼:「为什么,我说了给我时间,我会处理好的。」
他把钥匙扔在鞋柜上,越走越近,坐在了卧室门口的沙发上。
和我隔门相对。
周梓讥笑一声:「我都给你一个星期了,你还想拖多久,我没有那么多时间等你。」
「可我等你十年了。」
周雁行字字泣血,说的都是大实话。
「不要道德绑架我,我只给你两个选择。」
「一:现在打电话告诉封紫商你要跟她分手。
二:永远别等了。」
「还是说你真的爱上她了?」
回应她的是长久的沉默和我的心碎声。
他终于还是拨通了我的电话,只是没想到电话铃声从卧室里传了出来。
惨白的灯光,照着周雁行煞白的脸。
不是应该轻松吗,甩掉我这个包袱。
他急切的走到我面前,眼神闪躲不敢直视,担心的轻瞥着我的脸色。
眼睛里有根刺在扎我,干涩麻木,我没落泪。
「抱歉,请你出去,我要收拾行李。」
我关上门倚在门后,紧紧的抱住双膝,蜷成一团。
周梓懒得掺合这些烂事,甩手走人了。
空荡的家里只留下我和他。
【开门,听我解释。】
他激烈的敲着房门,仿佛我才是那个负心汉。
我不开门,他拿钥匙打开进门。
抱住我。
好疼!
无数次紧密相贴的皮肤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恶心欲呕。
看着我厌恶的表情,周雁行脸上露出受伤的神情。
「你都听见了吗?对不起。」
多么冠冕堂皇的道歉,在今天之前我甚至自作多情的以为他真的爱上我了。
我还信誓旦旦的向朋友维护他。
他伪装的太好,以至于我已经忘了我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替身。
他对我的好不假,只是这份好有几分是因为我封紫商?
「小紫,我是喜欢你的,你要相信我。」
我没有回答他,径直拉起行李箱走到门口。
回头望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屋子,陌生又熟悉。
除了那张合影,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我的。
包括我的名字,包括站在吊灯下支支吾吾的他。
房门骤然打开,寒气浸润镜片,一切都变得雾蒙蒙的,看不真切。
就像这三年的镜花水月,我从未走进周雁行的心里。
把钥匙放在鞋柜上,我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家门。
江湖路远,从此不必再见。
周雁行下了楼,一直蹑手蹑脚跟在我身后。
穿着薄毛衣,冻的瑟瑟发抖。
「周雁行你回去吧,别让我恨你。」
听到这句话,他眼眶瞬间红了,没有再跟上来。
他口口声声的喜欢就是从来不知道我的喜好,叫我小紫,背着我和周梓偷情,当我是什么?
如果这就是喜欢,那也太廉价了。
我不怪他,糟蹋感情的是我自己,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的也是我。
我一门心思的以为能用爱感动他,我错了!
走的匆忙,身份证丢在家里了,一时没有地方去。
幸好自助银行晚上不关门。
缩到避风的角落里,身上终于暖和了。
夜深人静,连路上的车也变得形单影只,回忆起这些年的一幕幕,眼泪不受控地冲出眼眶。
头倚在冰冷的瓷砖上,我拿出那张合影反复摸索。
眼泪啪嗒啪嗒滴在上面,画中人也流下眼泪,为我哀伤。
我哭累睡着了,做了一夜的梦。
梦里我回到了八年前,和他初见的时候。
两岁的时候父母离异,爸爸不要我。
妈妈也不要,我被寄养在外婆家。
所幸舅舅舅妈对我还不错。
但终归不是亲生的。
八岁我就要帮着干农活,看顾弟弟妹妹。
没爹没妈加上长的丑,小伙伴们都不爱跟我玩。
「离这个丑驴远点,她是个没爹没妈的野孩子。」
这个绰号一直伴随我到高中,那时候的我性情孤僻,阴郁,像见不得光的潮湿苔藓。
平庸的我一无是处,笨拙,土气,寡言,不招人喜欢。
班里有好多人以耍我玩为乐趣。
我成了他们的便利贴女孩,也就是俗称的冤大头。
稍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她们动辄把我拉到厕所里教训一顿。
让我喝拖把水。
有次我语文比宁潇潇多考了十分,她就气的把我从楼梯推了下去。
我的头磕在了墙角,鲜血直流。
雪白的校服前襟殷红一片,泥土混杂的伤口涩痛。
她追下来,扯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地上磕。
「放开她。」
清脆的声音犹如甘霖天降,周雁行像天神一样出现在我生命里。
他一把推开宁潇潇,背上我就马不停蹄的跑向医务室。
温暖的阳光,和煦的微风,宽厚的脊背,温柔的男生抚慰了我的痛楚。
趴在他的背上,颠簸间我用手揩去他额头的汗水。
「同学,你坚持住,我们马上就到医务室了。」
遭了,我的血流到了他的衣服上,怎么办。
我用手轻轻的擦着血迹,红点晕染成大片,眼皮像有千斤重,我昏睡过去。
醒来时他已经走了,没有留下名字。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他。
然而没多久我就在周一的升旗仪式上看到他。
扣上最高一颗纽扣的军装里盛着他挺括的身形,神情严肃,眉目如画。
他叫周雁行。
他就像清晨的一道微光照亮了我的世界,我总是有意无意的跟在他身后,注意他的一言一行。
他喜欢吃梅菜扣肉,喜欢打篮球,喜欢画画。
我喜欢上他了,暗恋中的人总是很自卑,每当和他迎面碰上的时候我总是迅速低头擦身而过。
为了离他近一点,我开始越来越好。
我成了团支书,有时会和他一起处理团组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