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男人贪婪的目光,让唇齿宣泄着彼此的欲望。
指尖划过绷紧的牛仔裤,轻咬他的喉结感受他全身的战栗。
「舒服吗?」
男人点头。
「把心给我,我能让你更舒服。」
正文:
「我的心永远都是翩翩小姐的。」
话音刚落,一个光点从男人的嘴里飞出。
我张嘴吞下。
瞬间我长发乌黑的如同落地窗外的夜幕。
我叫胡翩翩。
我不是阅男无数的海王,也不是放浪形骸的小姐。
我是一只狐。
我是,一只妖。
正如你可能听说过的,
某个重大的历史节点之后,这个社会要求不能成精。
可拜托!
成精也不是一天两天,说停就能停的事好不好?
当我还是只狐狸每天吸收日月精华的时候,哪知道今天是公元多少年啊?
于是,等我好不容易化成人形准备大展身手的时候,好巧不巧的碰上了严打封建迷信。
成人的路千万条,属于我的只有一条。
当我发现我的修炼方式还不算那么违法乱纪的时候,简直激动的都要哭出来了。
有的狐狸吃心脏,有的狐狸采阳补阴。
而我就比较高级了。
我需要的是信仰。
什么叫信仰?
「信仰的意思是某人自发对某种思想或宗教或追求的信奉敬仰。」
百度如是说。
「信仰就是让男人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对我言听计从。」
我如是说。
「翩翩小姐,人选好了,今晚九点,离散酒吧。」
我合上日记本,一手托腮,一手接过文件夹,不禁微微皱眉:
「兔子,我发现你最近审美越来越差了,找个帅点的能死啊?
去照照镜子,哪怕找个和你差不多的都行呀?」
文件夹里是一页清晰明了的个人简历。
刘富贵。
男。
45岁。
中年丧偶的油腻小老板。
「这位已经是比较好的了。」
那个被叫做「兔子」的青年男子快速翻动着手里的文件。
「还有超重的、超矮的、谢顶的、龅牙的……」
我没注意到他手上跳过了一页的小动作。
「算了算了,就这个吧,看在我赶时间的份上就便宜他了。」
「翩翩小姐,今天穿这身黑色的好不好?」
他拿着一条黑色的露背紧身小礼服问我。
「兔子,不得不承认,你挑衣服的眼光比看人好多了。」
浴衣随着解开的腰带滑下,露出玉石般完美的胴体。
兔子的脸立刻就红了,转头别过眼去。
「怎么,你当年被我看了个精光,现在让你看回来还不乐意了?」
「没,没有。」
我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脸颊,接过衣服:「还是这么可爱,真不知道是该夸你纯呢,还是说你蠢啊。」
「都可以。」
他的手擦过我的脖颈帮我挽起秀发,露出洁白无瑕的背。
「只要翩翩小姐开心就好。」
我不禁莞尔:「傻兔子。」
正要出门,他和往常一样问我:「翩翩小姐,你这次也不会爱上他的对不对?」
「当然,猎物而已,而且拜托,你找的人丑成什么样,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对了,今天夜战,不用等我了,困了就睡吧。」
我推门而去,门后,他泛红的脸颊带着一丝阴霾。
文件夹里竟然有一个25岁192的男模漏网了,现在这张纸被攥成一团扔到了垃圾桶里。
「不能爱上猎物的,我这是为了翩翩小姐好。」
男人的眼神已经迷离。
他粗糙的手指顺着我的丝袜捧起了我的脚。
情趣酒店暗红色的灯光掩盖了很多的肮脏。
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微微有些凌乱的头发,在灯光的照射下变成了暗棕色,和记忆中的画面融为一体。
我一直觉得发明高跟鞋的那个人一定是潘多拉转世,
竟然能想到这么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
「翩翩小姐,咱们以后不穿高跟鞋了好不好?你看都磨破了,多疼啊。」
兔子心疼的捧着我的脚,像是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
「本小姐唯一的缺点就是稍微有一丢丢矮,不穿高跟鞋怎么显出姐的大长腿?」
「可翩翩小姐光脚也很美啊?」
「蠢兔子。」
「美女你说什么?」
看着面前的「猎物」,我不由得泛起一阵恶心,抬脚把他踹倒在床上。
男人还以为是什么特殊的情趣,笑的有多猥琐有所猥琐。
要不是我确实赶时间,真想把他按倒洗洁精里去去油。
妖精成人并没有那么简单。
其中一条限制是时间。
还有最后三个满月,不成功便成狐,永世不得翻身那种。
看着窗外的月亮和身体里那颗最近似乎陷入了瓶颈的狐珠,我叹了口气。
还是得面对这个油腻的「事实」。
「准备好了吗?」
男人随着我的动作不停颤抖。
「你爱我吗?」
「我爱,爱。」男人忙不迭的回答道。
「让我成为你的信仰,我就让你上天,好不好?」
「好好好,翩翩小姐就是我的信仰!」
终于收集到了这点少的可怜的信仰,我起身离开。
刚刚怎么会想起那只兔子呢?
我边走出酒店边想。
天边飘起了小雨,在晚风中带着沁骨的凉意。
「翩翩小姐!」
瞬间我还以为我是幻听了。
夜晚,路灯下,细雨中。
他撑着伞,看着我,闪闪发光的眼睛里是掩饰不住的惊喜和惹人怜爱的微红。
「你怎么在这?」
「下雨了,我来接翩翩小姐。」
「我今天晚上要是不出来了呢?」
「那我就在这等到翩翩小姐出来。」
他脱下身上的大衣披在我肩上,大衣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真是只蠢兔子。
他叫胡堍堍。
他是只兔子。
也是一只妖。
如果不是我,这只蠢兔子可能一辈子都化不成人。
还记得那时我刚有了点法力,兴冲冲的想跑到没人的小树林里试试。
法术对我来说一直都是福至心灵的事情。
要风来风,要火来火。
而当时,我突然想要个朋友。
你不懂,我们妖到底有多孤独。
毕竟我们不能和可爱的人类朋友诉说得不到人心的焦虑。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多么希望有一只小夜莺,
或者小灰鼠,
或者,随便什么可爱的小东西能陪在我身边。
结果,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就让这只蠢兔子赶上了。
不过说实话,当他从从一只又小,又丑,腿又短的棕色兔子,
变成一个又高,又,好吧,有点帅,又一丝不挂的男人的时候,
我害羞的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把他榨干。
然而,在我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冲上来抱住我的腿,眼冒小心心的表示:
「翩翩小姐,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我承认,我心动了。
但如果知道他对我的猎男行动会造成这么大的阻碍,我当时就应该代表正义将他就地正法。
拜托,一个185的帅小伙站在我身边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谁还能来找我搭讪呀!
天知道我把他从家里踹出去多少次。
可第二天早上他总是可怜兮兮的蹲在我门口。
兔子天生的红眼睛被他利用的淋漓尽致。
水汪汪的大眼睛很快就软化了我本就不坚硬的心。
「狐狸不是兔子的天敌吗?你为什么一点不怕我?」
「因为翩翩小姐漂亮啊!翩翩小姐漂亮到,为了和你在一起,我连兔子本能的恐惧都战胜了。」
啧,果然,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包括男兔。
算了算了,狐生有限,不能浪费在这只兔子身上。
还是来说说我成人遇到瓶颈的问题吧。
经过了这几年的摸索,凭借着我聪明的小脑瓜发现了一个秘密:
人的信仰是不同的。
从那些今天热爱这个,明天又愿意为别的什么付出生命的男人身上能得到的信仰少得可怜。
而那些总是眼高于顶唯我独尊的人如果爱上你,他们的信仰可以让我离修炼成人进一大步。
如今,眼看着我离成人只有一步之遥。
我亲自制定了目标——梁杰,那个站在男人金字塔顶端的总裁身上。
经过我和兔子一个礼拜的观察。
这个男人基本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油盐不进,软硬不吃。
我第一次见到可以花心到我这个程度的人类。
不管那些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小姐姐如何哀求、威胁、诱惑,从来没有同一个女人,能进他的房间两次。
当然,除了他家的保洁阿姨。
于是,对于攻略人类几乎毫无经验的我和兔子把希望建立到了网上五花八门的小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