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在了和时忆南结婚的第七年。
刚结婚时我为他挡酒伤及肝脏,成了离不开药物的废人。
他转头拿出白月光的照片掐着我的脖子说一切都是我自有应得。
直到我被困在燃烧的房间中无人救援,他搂着新晋小花彻夜未归。
我彻底离开了他,他却捧着我的骨灰露出了悔恨的表情。
“能不能……让我好好爱你一次。”
酒会结束后,穿着高跟鞋的我又一次被时忆南丢在了路边,醉意被冷风吹散。
我看了一眼远在山顶的别墅,内心已经麻木。
无他,因为这条路我已经走了六年,为一个我并不认识的女人赎罪。
六年前,我和时忆南办婚礼那天,他的白月光林风眠听到消息后匆匆从公司赶来,在路上两车相撞发生爆炸,只留下了一具焦黑得辨不清样貌的尸体。
自那之后,时忆南翻身成为商圈的新贵,我就成为了宴会上被人贬低的对象。
第一次参加宴会,我的白裙被人泼了红酒。我问时忆南,为什么大家要这样对我,时忆南轻佻地拍了拍我的脸,「你害死了眠眠,这是大家对你的惩罚。」
凌晨十二点,别墅内灯火全熄,一片祥和,别墅外也万籁俱寂,只有北风在呜咽,好像在诉说它的怨恨。
我搓了搓已经被冻得毫无知觉的双手,抬脚往别墅走去。
热水划过手臂,带来一丝丝刺痛,连带着我的心也抽疼了起来。
明明什么都没有做的我却要经历这些难堪,这一切都归功于我的丈夫。
突然,门口传来阵阵敲击声,保姆小陈的声音传了进来,「大晚上洗澡,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我的卧房没有浴室,只能和佣人共用,看着小陈的表现,我就知道,时忆南今晚不在家。
我没有理会,心里却在猜测,今晚的时忆南会出现在哪个小花的床上。
出来时,小陈已经走了。
我带着一身水汽躺到床上,没有理会还在滴水的头发,沉沉睡去。
后半夜,我被疼醒了,胃里传来了阵阵烧灼感。
宴会上,我被人灌了不少酒,时忆南明知我不能喝酒,却也没有阻止,我喝了一杯又一杯。
在床头的抽屉里翻了许久,才找到了那盒仅剩几粒的药。
服下没多久,我等来的却是胃痉挛,我才想起医生的医嘱,「不可空腹吃药,酒后六小时内不能吃药。」
冷汗打湿了后背,我感到头晕目眩,仿佛整个房间都在旋转。我哆嗦着手要打急救电话,在摁下通话键时,疼晕了过去。
恍惚间,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影打开了房门,焦急地朝我跑来,一如当年。
高三跑操的队伍里突然传来一阵哄笑,「快看她的裤子。」
我涨红着路过面无表情的班主任,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
这时,我被人拉出队伍,一件衬衫盖在了我头上,在黑暗中,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借你。」
我拿掉遮挡着我视线的衣服,只看到了一个清瘦的背影。
时忆南,曾经你救了那个被霸凌的我,又在众人的哄笑中向我伸出援手。
为什么现在却把我丢在那里,任众人耻笑?
六点,闹钟准时响起。
哪怕头痛欲裂,我也不敢赖床,因为家里没有我的车。
第一次被时忆南丢在山下时,我打了车回别墅,当晚,我的手差点被他拧断了,没有打断腿的原因是我要走着回来赎罪。
第二次,我拿着微薄的工资去买了一辆车,第二天,还没还完贷款的车不翼而飞,走到山下时,发现了一辆熟悉的车已经报废,那天我迟到了,扣完全勤,工资不过三千块。
我把装药的盒子里里外外看了好几次,才敢相信药真的没了,看了一眼银行卡的余额,只有百来块,我不想去求时忆南给钱,决定过几天再去拿药。
「沈小姐,早上好。」
小陈的声音里没有半点怨气,好像昨晚咄咄逼人的不是她。
果然,下楼的时候,就看到时忆南坐在餐厅里吃早餐,我朝身后瞥了一眼,小陈一脸痴迷地看着时忆南。
收回视线后我直接出门,因为时忆南吩咐过他们,不用给我准备早餐。
一开始我不满时忆南对我的忽视,总是不吃早餐,想以此来吸引时忆南的注意力,可他说:「既然不喜欢吃早餐,那以后就不用再吃了。」
一直到现在,这个家从未给我准备过早餐。
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我的手刚放在门把上,小陈喊住了我:「沈小姐,这是你的早餐。」
我的视线落在了她手里的袋子上,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不需要。」
不是在嘴硬,是真的不需要。
刚到南风集团,我怀里就被塞了一沓资料,「小沈,把这些资料整理好,一个小时后我要用。」
我看着那二十厘米厚的资料,没有作声。
自从我被降职后,所有人都要踩我一脚。
大学刚毕业时,时忆南邀请我加入刚刚成立的南风,我欣然同意,尽管当时我手里还拿着好几家大公司的offer。
时忆南作为商圈新人,创业初期异常艰难。一次商业活动上,我喝了三瓶两掺儿给时忆南争取到了一个合作的机会。
公司开始越来越好,而我也成为了公司的高管。在林风眠死后,时忆南寻了一个由头,把我调去行政部当一个小职员。
一开始同事对我还有些敬畏,但时忆南时不时就找由头惩罚我。
行政部前主管给我安排了一堆活,第二天就升职了,那些拜高踩低的人也琢磨出来了。
时至今日,我每天的工作都要加班才能做完,这些都拜时忆南所赐。
可我不敢辞职,因为父亲死前欠的高利贷还没还清,这么多年利滚利,欠款的数额越来越大。
我沉默地拿着主管给的资料回了工位。
身后主管在和朋友打电话,「过来找我,一起喝杯咖啡。」
上午的工作告一段落,我刚准备休息一会儿,主管就让我先去泡两杯咖啡。
我拿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刚走出茶水间,迎面有个人撞了上来,滚烫的水泼在了我手上和身上。
手被烫得通红,很快就起了燎泡,衣服下的看不清,但想来应该与手上的相差无几,我有些后悔因为暖气足就把外套脱了。
刚看清撞我的人是宋歌,她的手就出现在我的脸上,啪的一声响,原本吵闹的办公室都安静了。
「沈荷,你故意的是吧?」
我被她打得脑瓜子嗡嗡响,但还是说了一句我没有。
见我不承认,宋歌就来推搡我,「你还不承认?那天你见总裁与我多说了两句话就满脸嫉妒,可就算没有我,总裁也不会多看你一眼,照照镜子吧。」
现在的南风,除了时忆南和他的秘书,没人知道我和他的关系。
宋歌一边推我一边用指甲抠我手上的水泡,嘴里骂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疼痛加上饥饿,无力反抗的我很快倒在了地上。
从这个角度看去,我看到他们都在指着我和宋歌窃窃私语,还有一些正拿着手机在录视频。
宋歌踢了一下我的小腿肚,尘封的记忆再次被唤醒,我急忙蜷缩起来,护住脑袋。
「你们在干什么?在我眼皮底下打架。」
声音慵懒且冰冷。
所有人看向那个张口说话的人后,不敢再出声。
我没有看他,反而是把目光移向脸色惨白的宋歌。
我见过她在时忆南面前的模样,活泼,不谙世事,现在被喜欢的人看到她恶毒的一面后,她看向我的眼神变得更加怨毒。
时忆南慢条斯理地走到我面前,虽说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但看到他转动戒指的手,我就知道,他现在很开心。
每次只要看到我狼狈的模样,他的心情就格外的好。
就像现在,南风曾经业务能力最强的下属穿着满是咖啡渍的衣服缩在公司的角落,任由同事欺负,无力反抗。
「宋歌,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殴打同事,破坏公司形象,一会儿把辞职信交给人事。」
「沈荷,下午来我办公室一趟。」
我知道,他嫌我脏。
刚毕业那两年,因工资晚发了几天,在上班路上,我被债主追了好长一段路,成功甩掉他们后,头发和衣服都变得凌乱,高跟鞋的鞋跟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