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文的小白花女主。
穿来第一天,男主就把我怼到了角落。
我一把就抽出藏在枕头底下的榔头,敲晕了他。
笑话。
爹从末世文穿过来的时候,你还刚刚出生!
一觉醒来,我身在一处陌生的卧室里。
一派祥和静谧的景象让我脑子反应不过来,这哪儿?
我看了一眼身上纯白蕾丝的睡衣,心下一慌。
我刚才不是还在末日囤货吗,我的货呢?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抢来的!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我顺手从床头的抽屉里面抄了只榔头防身。
但是,我在房间内转了一圈,总是觉得这里看上去很眼熟。
这不会又是什么新的任务吧?
下一秒,房门被推开,身材高大的男人缓步走进来,我背着手,将榔头藏进了枕头下方,眼神警惕地盯着他。
还没来的及开口,男人就扑了上来,将我压在床头一角。
「知道错了吗,下次还敢去见他吗?」
他掰过我的下巴,黑沉沉的双眼直勾勾盯着我。
我?
「你谁?」
「别想跟我转移话题,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面在想什么吗?」
我双手抵在他的胸口,我现在只想活命大哥!
但男女力量悬殊,我根本就推不开他。
似乎见我没说话,他眼色低沉,低下头狠狠吻了上来。
等等!
这场景有些眼熟,我突然想到囤货之前无意中看过的一本文。
因为我是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文章,所以印象深刻极了,没曾想我逃脱了末世,现在竟然成了文中的小白花女主?
真是天道好轮回,唯独不放过我啊!
我还记得,在这之前的剧情,就是因为我在咖啡厅跟男二讲了几句话,就让偏执欲极强的男主直接将我带回家关起来。
至于即将发生的事情......
我立马收起脑子里面的黄色颜料,虽然男主长得的确很帅,但哪有一上来就亲密接触的!
「不是,你先别着急,我们有话好好说!」
我一把将面前的男人推开。
但他眼尾泛红,发现我挣扎之后,更是直接抽出皮带,试图将我的手腕绑起来。
「我告诉你,你是我的!」
我大惊,挣扎中抽出一只手,直接拿出刚才藏在枕头下方的榔头,一把敲晕了他。
「你——」
我看着面前的男人倒在一旁,这才从床上跳下来。
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我淡定的坐在一旁。
视线落在昏迷中的程思扬身上,我长呼一口气。
就你还想拿捏我?
真是笑话!
想当初,姐穿进末世文里,一边囤货一边暴打僵尸的时候,你才刚刚出生呢!
但我现在也不能坐以待毙。
万一等到程思扬醒过来,肯定还会将我给抓住,甚至做出更加疯狂的事情。
幸好末世文让我积攒了不少经验,对于躲藏逃命简直就是信手拈来。
可我没想到的是,想从别墅出去竟然还需要密码!
我回忆着书中的剧情,正准备开始试错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道低沉的嗓音。
「你还想跑?」
我嘴角抽了抽,寻思刚才那一下还挺用力的啊,他怎么这么快就醒了?
不愧是男主,战斗力不是盖的。
身后的男人突然一把将我按在墙上,右手捏着我的下巴,十分不满地问:「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又在想他?」
我眉头一皱,略有些不耐烦。
姐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
再说了,我刚从末世文里传过来,哪有功夫想什么野男人。
「我可不是什么小白花,不要招惹我!」
程思扬脸上露出一丝惊讶,「你?」
我挑了挑眉,「怎么?看不起我?有本事你把我放开!」
他略一思忖,哑然失笑。
「行,那我们试试。」
他松开了我。
我立即活动活动,摆出一副在末世跟丧尸打架的架势就冲了上去。
一分钟不到,我败了。
并不是我招式不行,实在是这幅身子身娇体弱,压根儿没有我在末世的马甲线和肌肉,当然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朽木可雕。
相信只要勤加锻炼,假以时日定能取胜。
想到这里,我眯了眯眼睛:「你等着,我还会打败你的!」
程思扬闻言,笑了。
「行啊,我等你。但是在此之前,你是不是要乖乖地待在我身边?」
我眼也不眨一下地违心道:「那是自然,你要好吃好喝的供着我!」
吃好喝好锻炼好,才有机会逃跑!
程思扬打量我半天,估摸着是在心里计较我这番话的可行性。
他勾了勾唇角,道:「你和以前似乎不大一样了!」
当然不一样了,除了外表这幅皮囊压根儿就不是一个人!
我轻哼一声,不在作声。
起初两天,程思扬依旧监视着我。
但我安分守己,每天按时起床跑步锻炼,一日三餐全都不落。
就这样连着一周,程思扬终于放下戒备。
他觉得我可能是想通了。
是夜。
伸手不见五指的半夜。
我穿着利落的衣裤,背上背着一个小背包,从二楼的窗户上轻轻一跃,落地时顺势一滚毫发无伤。
唯一令我不大满意的是这具身子,对于这些动作掌握的并不是很熟练。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我已经在别墅的院子里找到一处没有监控的死角,避开一路上安放在高处的摄像头,顺利到达目的地。
我活动筋骨,开始找到墙壁上趁手的位置攀爬。
两分钟后,我成功「越狱」。
外边的空气就是好,我深深嗅了一口,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甚至还在脑海中想象起明天一早程思扬找不到我时,气急败坏的模样,简直太解气了!
一身反骨的我还来到别墅的正门,对着大门上的可视电话比了个中指。
大变态,886!
夜深人静,我一边走一边看着手机里的导航。
突然,身后一道远光灯打来,我下意识想跑。
而后才想起,不对啊,我跑什么?
这里又不是末世。
于是,我继续向前走着。
可身后的车子在经过我身边时竟然停了下来,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极为熟悉的脸庞。
车内的人一脸狂喜。
「潇潇,真的是你!」
什么蒸的煮的,哎哎哎——大男人怎么还热泪盈眶了?
眼看他张开双臂就要扑过来抱我,吓得我立即后退。
「你是陆晨?」
男人呆了呆,随即一脸悔恨地问:「潇潇,是不是程思扬对你不好?」
我心说,这跟程思扬对我好不好没关系。
不对,程思扬对我不好,不还是因为眼前这家伙吗?
也不能完全怪他,总之,这俩人脑子多少都有点毛病!
我总结出一个道理来:敬而远之最好!
刚想明白,手腕就被他捉住。
陆晨拉着我就往车里送:「潇潇,我带你走。」
如果我没记错,女主之所以每次都精准地踩在程思扬的雷点上,全都是因为自己和陆晨走的太近。
偏偏程思扬又是个控制欲和占有欲极强的人,让他瞧见这一幕不气死也气个半死。
更何况现在的我在他面前,就是一菜鸡。
论体力,打不过。
论财力,我也比不过他。
论权力,我更是一无所有。
所以,我哪儿哪儿都斗不过男主。
再加上我是逃出来的,一点也不想惹是生非。
我果断甩开陆晨的手,冷冷拒绝:「我不跟你走!」
陆晨难以置信地看着我,问:「为什么?潇潇,我可以保护你啊!」
可拉倒吧!
指望他我还不如指望程思扬。
好歹他还是男主,带着主角光环。
而陆晨呢,就是一炮灰的命!
我看他像看白痴一样,「陆晨,你以后还是离我远一点吧!」
他十分受伤地问:「为什么?」
这还用问?
当然是因为一沾上他就倒霉啊!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我早把这本书看完了,所以知道他是带着目的接近女主的。
我懒得跟他废话,「拜拜咯!」
说完,我迅速拐进一条小巷溜之大吉。
但我万万没想到,这个陆晨就像个跟屁虫一样,对我穷追不舍。
原本这具身体就不大争气,还没到一个小时就累的气喘吁吁。
好不容易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等到天蒙蒙亮时,我才探头探脑地出来。
突然,从一侧窜出个人来,吓得我差点叫出声来。
是陆晨。
他一个箭步冲上来,直直地薅住了我的衣角。
「潇潇,你怎么了?」
我累的说不上话,狠狠地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