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后我嫁给了林默。
放弃了出国深造,放弃了我的小提琴。
而我无意中翻看到他和女秘书的聊天记录。
「我老婆每天只知道围着我转,没有一点自己的兴趣爱好,无聊透顶。」
「比不上你。」
好像他忘了,最开始求我放弃理想,留在他身边的人是谁。
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我看着手表的时针已经走过十一点,拿起手机给老公林默打个电话,约在这家餐厅订的浪漫晚餐也已经快凉透了。
顺便,我也想分享一个好消息给他。
嘟嘟的声音传来,我皱了皱眉,林默很少如此。
快挂断的时候,电话被接起。
一个好听的女声,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是鹿鹿姐吗?林总在应酬,喝多了,他现在没时间听电话。」
我的大脑一阵轰鸣。
这是我第一次在林默的手机里听到女人的声音,几乎是下意识,我绷直了身体。
想到前不久听他笑着提起新来的女秘书洛绵绵,会点芭蕾,很有气质,一双杏眼像是会说话。
谈起她的时候,林默言语之间,颇为向往。
「在哪?我去接他。」
我压抑住内心的情绪。
女孩的惊呼声响起,有些遥远。
「林总~」
逐渐清晰的是林默的声音,「应酬一下都要给我打电话,你是没有自己的生活吗?」
语气里溢满了不耐烦。
我的心瞬间别人捏住。
他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不过我还是软着声音。
「林默,你喝多了,我去接你。」
「不用。」他深吸一口气,像是按捺着怒火。
还未等我说些什么,戛然而止的声音让我明白这是林默第一次主动挂我电话。
也是他第一次忘记,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我抱着双臂,站在落地窗前,望着窗外时不时疾驰而过的车辆发着呆。
直到林默熟悉的宝马停在楼下,然后从副驾驶走了出来。
女孩蹦蹦跳跳从驾驶座上下来,然后搀扶着林默,二人相互依偎,身影被街边昏黄的灯光逐渐拉长,看起来像是亲密无间的恋人。
夜凉如水,风吹拂过纱织的窗帘,也吹散了我眼里的一片雾气。
开门声响起,熟悉的脱鞋子,脱下外套挂在门边的衣帽架上的声音。
随后是一阵缓慢沉重的脚步声。
林默进屋抬眼看见我后愕然的脸。
「怎么还没睡?」
我抱着手臂,裸露的肌肤在初秋的夜风中有些寒凉。
但更让我难过的是心底泛起的酸痛。
「她呢?送你回家不邀请上来坐坐吗?」
他的眉皱紧,几乎是一瞬间就从略带歉意的眼神换成不满。
「我喝多了,绵绵送我回来。」
绵绵……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叫的太过亲密。
他垂眸,顿了一下,食指下意识摸了摸鼻尖。
是他撒谎的征兆。
「她是我的秘书,所以送我回家是应该的。」
「天气冷,我不想你来接我。」
哦,那还真是体贴。
「林默,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他沉重的脚步声踏在木地板上,整个人倒在床上。背着我。
「什么日子?你能不能不要一天到晚这样神神叨叨的。」
「我工作又累,回来还要对着你这幅冷脸。」
「你能不能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不要总是围着我转?你一个人就不能过了?」
耳边他的话像是一阵风,我呆愣地看着墙壁上硕大的一张照片。
里面的女孩站在舞台上拉着小提琴,灯光落在她的身上,银色晚礼服熠熠生辉,最夺目的是她眼里的骄傲和神采。
对面的男孩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一脸虔诚地看着舞台上的那个女孩。
像是鬼魂仰望人间。
照片里封存的是我和林默的过去。
不过是三年前的事情,为什么看起来已经那么遥远?
我望着已经变粗的手指,早就没有了当初的白皙灵敏。
而我的挚爱小提琴也在那个夏天被我锁在了阁楼上。
如今我看着那个呼呼大睡的林默。
鬼使神差地拿起了他的手机,意外上了锁。
耳边响起林默轻微的鼾声,还有我急促的心跳声。
这是我第一次看林默的手机。
从前的他总是把手机晃在我的眼前撒娇似的。
「鹿鹿看一眼嘛,看看你的老公对你是多么的忠贞。」
我苦笑一声,没想到现在我会做这种曾经嗤之以鼻的事情。
我拿着他的手机,脸上发着烫。
试了试自己的生日,又试了试结婚纪念日,最后试了试他自己的生日,才过。
像是一个小偷,我打开了他的手机微信。
微信里我的对话框早就沉了下去,也对,他最后一次回我还是在三天前。
我的手指颤抖着,点开了他和洛绵绵的对话框。
密密麻麻。
你来我往。
最后定格在洛绵绵的「晚安(爱心)」上。
我都不知道,在与我无话可说的时候,他还对着另一个女人花言巧语着。
向上翻,有几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老婆每天只知道围着我转,没有一点自己的兴趣爱好,无聊透顶。」
「不是研究厨艺就是研究生活实用小技巧。」
「没有任何情趣,比不上你。」
耳膜轰鸣。
心中有什么东西,清晰碎裂。
为什么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追求理想的我绑在身边,然后又去和别的女人诉说我的无趣。
我将手机里刚买的那些准备给家里添置的家具一一点了退货。
在漫长的夜里,我环抱着身体,麻木呆滞地注视着黑暗。
一颗炙热跳动的心,由激烈到缓慢,再到平静无波。
思绪翻飞,回到和林默初识的那天。
我喜欢音乐,从小便学习拉小提琴,日复一日,即便节假日我都不曾懈怠。
只因热爱。
大一新生晚会上,我一袭白裙,黑色长发,流畅又激昂的一场小提琴表演,惊艳了许多人,其中就包含林默。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理科生,做的比说的多。
相比较那些将喜欢热烈宣之于口的人,我反而对这个默默给我送早餐,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会红着脸的男孩有了印象。
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一个清晨,阳光一缕一缕打在他的脸上,泛着金色的薄光。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像是会发光。」
红着脸,期期艾艾又小心翼翼。
眼里是那个温柔坚定的我。
可为什么,我会成为现在这样?
成为他口中那个无趣的女人,只会围绕他的女人。
小提琴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爱好。
更是我的事业。
即便在我和他恋爱后我都没想过放弃。
大学时候,我的音乐老师给我的建议是,我的天赋很高,又勤奋刻苦,建议我去国外的音乐学府继续深造。其实不用她说,我自己早就想好了要出国继续学习。
大二我就备考雅思,大三雅思考了8分,我也提前准备报考了几所理想院校。
最后那个夏天,在最热烈的季节,我如愿收到了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入学通知书。
那天我抱着林默在餐厅转了个圈,可是,他眼底的兴奋一点点黯淡下去。
「鹿鹿,要去多久。」
我听见他的声音沙哑,不舍溢于言表。
像是怕我消失一样,他死死地抱住我的腰。
「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等毕业我们就结婚,不要走。」
在我出国的前夕,下了场大雨,林默沉默又决绝地站在我家楼下,直到第二天倒在地上发起了高烧。
四年的感情和漫长的热爱。
最后我选择了感情。
初晨的阳光照射进窗子,我才发现自己脸上的泪痕早已风干,而浑身也因为在床上干坐了一夜而僵硬又冰凉。
我将抽屉里藏起的诊断报告撕成碎片,然后扔进了垃圾桶。
随后打开手机,微信有几个当初约定一起要去国外深造的好友,给我发来的照片。
是她们在舞台上演奏的模样,透过她们仿佛又看到曾经的自己,意气风发,光彩夺目。
心中的酸涩更甚。
无聊,下意识刷起了朋友圈。
却看见林默的秘书洛绵绵发的一个照片,林默隐于黑暗的侧脸。
配文,「喝醉的老板真是可爱(吐舌),刚刚还夸我跳芭蕾的身段真好看呢。」
我却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消失了,只留下一个深深的戒痕。
那枚戒指,是林默创业的第一桶金给我买的,虽然不十分贵重,我却十分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