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死的,活着的人用肢体语言说话。
我想起这句不知在哪本杂志上看到的话时,是凌晨两点。
我正与一名成功的商务男士,在酒店房间里,彻夜“谈话”。
当然,我从事的不是那种职业。
或者说,不止是那种职业……
男人其实五官长的不错,穿上西装的样子,也称得上气宇轩昂,风度翩翩。
只是脱去衣服,浑身肌肉就松松垮垮地掉下来,眼里长满了岁月留下的斑痕,有种陈腐的体味让我很难受。
当然,男人通常不在意自己的体型。
我更不在意。
又不是繁衍后代,更不是天长地久,演演就过去了。
这单活儿,算是我们这行中最简单的。
我们称之为‘单钓’。
意思就是,只钓一次就完事儿。
男人有着与他气质不符的粗鲁,像是对我有什么深仇大恨,恨不得将我揉碎撕烂。
我微微蹙了下眉头,那种厌倦感,又一次的从骨子里窜了出来。
上岸的念头,愈发强烈。
我其实已经提出过好几次,玫姐每次都劝我:“才24,急什么。”
我笑:“再过几年,老实人都被挑完了,只剩老头子啦!”
玫姐笑的花枝乱颤,说她向上面申请看看。
可从来都没有结果……也许,我该想想别的办法了。
我正游离中,男人的手猛地用力,像把铁钳子一样死死掐住我脖子。
恐怖的窒息感中,他终于一声低吼,宣告结束。
接着,他去洗澡。
而我,快速翻身,将U盘插进他的电脑里。
又将一张银行卡放进他公文包内侧。
这才是我任务的关键。
操作的事,不归我管。
我只知道,这个人是某家公司技术高管,特别难搞。
电脑不离身,就连他老婆也不能碰一下。
可我刚刚只是撒娇问他电脑里有没有好看的电影,他就在我面前打开电脑,挑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动作片。
这大概就是温柔的力量吧。
动作片还没放完,我跟进浴室,再出来已是半小时以后。
我取回U盘,擦去指纹,电影也刚好谢幕。
男人出来时,见我开始穿衣,说道:“你可以睡一觉再走。”
我半开玩笑:“加量就要加价哦。”
男人轻笑了一下,“要不要这么现实?我看刚才你也挺爽嘛,要说这种事,还是男人最吃亏,出钱又出力。”
呵,这话多可笑。
和他用肢体语言短暂的交流,是我的工作,工作就得拿工资,加班当然也得算钱。
天下那有白睡的觉?
要么付出金钱,要么付出真情……明明很公平。
当然,我不能这么说,我只能当他是在撒娇。
我风情万种地附在他耳边轻喃细语:“没吃饱的话,要不加加餐……”
“算了算了,明天还要开会,下次再约。”
男人回吻了我一下,将厚厚的一沓钱放在我胸前。
我没再说话,轻轻关上房间,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发出信息。
“任务完成!”
U盘我包在带着花香的餐厅纸里,顺手扔进垃圾桶。
夜凉如水,冷风吹来,一直泌到了心底。
这就是我的职业,周旋在各种男人身边的商业间谍。
组织给我们起名‘夜莺’,一种在夜间鸣唱的鸟。
做一次任务,拿两份钱,很划算。
但我还是想上岸了。
尤其是看到阿良的时候。
从酒店出来,我径直去了‘十分粥道’。
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夜宵店。
每次做任务,我都感觉像是从地狱走了一遭,那怕是酷暑夏夜,我也觉得冷。
从五脏六腑丝丝缕缕散发出来的冷。
只有一碗粥,能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暖和起来。
我尤其喜欢这里的仔姜瘦肉粥,姜丝带着点辛辣,只一口,胃就暖了。
只要在这座城市,无论多远我都来。
阿良端着热气腾腾的粥过来,语气里带着关切:“又加班到这么晚?”
“嗯。”我笑了笑。
他的手在灯光下和瓷碗一样白。
我缩着手指,觉得自己好脏。
阿良从三个月前开始在这里兼职,从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
白天,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
大学毕业,初入职场,正是被现实一点一点磨掉棱角的时候。
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到自己刚刚来C市那会儿。
就像一张白纸。
最后,成了荒诞无稽的涂鸦。
阿良看了眼时间,已经四点零几分。
他取下店员穿的围裙,坐我对面,软软地喊我:“婉姐。”
我们其实差不多大,但他喜欢喊我姐。
我心不在焉地应了声,没底气看他的眼睛。
阿良有一双太过明亮清澈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
我总担心自己露出原形。
“要不,你换份工作吧。”阿良小声说:“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
我说我在某家大公司上班,经常加班到通宵,他信了。
我说什么他都信……真是个小傻子……
我一口粥喂在嘴里,若有所思。
“换什么工作?和你一起当店员吗?”
我其实没有嘲讽的意思。
上岸后找什么工作这事儿,我是真的在考虑。
阿良涨着脸,声音低下去:“女生不用那么辛苦。”
我哭笑不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如果岁月静好,谁愿意颠沛流离……
“要不,等我攒够钱,我们开家奶茶店。”阿良刘海微卷,凑近看人时,眼睛湿漉漉的,像只小奶狗。
听他说着奶茶两个字,我都觉得好甜。
我莞尔:“好呀!”
阿良就开心地笑起来。
灿烂明媚,阳光一样,我的心瞬间就暖和了。
阿良是这世上,唯一让我感觉到温暖和放松的人。
第一次见他,我刚结束任务。
那次的任务对象是个酒鬼,该做的不做,非拉着我边喝酒边畅谈人生。
我们都憋着劲地想把对方灌醉。
最后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
只记得再醒来时,我睡在公园的椅子上。
身上搭着有淡淡香味的外套。
头枕在阿良的腿上。
阳光斑驳,晨风清冽而甘甜。
宛若梦境。
就像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我。
过着正常人的生活,谈一场正大光明的恋爱。
就是在那一刻,我决定了上岸。
阿良拘谨地解释:“我在粥店兼职,见你醉得不轻,怕你有危险,又不知道你住哪里……下次别这样了。”
最后一句,他语气软软的,像棉花糖融化在我心里。
我手搭在眼睛上,认认真真的看他,然后笑开。
“你可真是个好人啊!”
从那以后,我没任务也常在半夜去粥店。
我喜欢看阿良忙忙碌碌的身影,生活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而不是像我这样的提线木偶,每个表情动作都是精心设计。
我知道阿良喜欢我。
或者说,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任何男人喜欢上我。
做我们这行,最简单的基本功就是打动人心。
遇到自我的男人,就夸他捧他。
白手起家的,表达下心疼,他就觉得你是知已。
像阿良这种初入社会的,适当柔弱,适当神秘,你就成了特别。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我有一张好看的脸。
就是传说中,披麻袋也好看的那种。
思维乱飞中,我将一碗粥喝得干干净净。
阿良陪我在路边等车时,突然说:“我想把这里的兼职辞了。”
我微愣。
阿良赶紧解释:“从长远打算,我想多一些时间考几个证,以后好补贴家用。”
他专注地看着我,似在等我反应。
对未来抱有憧憬,原来,也是件令人怦然心动的事。
一句‘补贴家用’,我就脑补了好多画面。
我微笑着说:“我觉得挺好。”
笑意从阿良眼底溢出来,“这个周末我想回趟家……我们那里虽然是乡下,但风景很好,家门口就可以钓鱼……所以,我想邀请你去玩一玩,可以吗?”
阿良说话磕磕巴巴,目光灼灼地满含着期待。
这家伙终于要开始进攻了吗?
我心跳乱了一拍,分不清是悸动还是别的。
“可以呀……不过,我以什么身份去呢?”
我微歪着头,笑容里带着几分默许。
阿良垂在身侧的手紧了紧,“女朋友可以吗?我想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笑。
怎么都忍不住。
司机都被逗乐了,从后视镜里看我:“姑娘这是捡到钱了呀?”
“没有。”
我笑个不停。
捡钱哪有捡男人开心呀。
天还没亮。
我直接去了玫姐那里。
玫姐经营着一家画廊,走的是高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