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共鸣!原以为我跟死对头相看两相厌,结果才知道,他对我图谋不轨的内心挣扎在《情感微小说》必读章节中得到完美表达!

我也会想过,如果我先遇见了季侧,那么我的爱情就不用绕这么多的弯路。

可是无论是我还是季侧。

都在不完美的爱情里得到了完美的成长。

井墨市是一个十分不起眼的地方,建筑物也十分平庸。

而它最好笑的地方,无疑就是把高级别墅区建在了贫困区的附近。

这二者泾渭分明般的存在,形成鲜明对比。

身为住在贫困区一名平庸的国中生,徐侃侃,我从小就生活在时刻被别墅区的孩子鄙视的环境里。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同时,也不被贫困区里的小伙伴喜欢。因为我太过于孤僻,在厌烦别人每天只关心八卦娱乐的时候,却忽略了自己也正在被别人埋怨不好相处。

即使如此,我仍旧乐得自在。那是因为陆景橙。

陆景橙的父亲是G大有名的中文系教授,文质彬彬的。

因此陆景橙从小成绩就优异,并且深受优越环境熏陶,倒也是开朗友善。

我们本不应有任何交集,可是我也曾经像对待英雄一样对待年仅十四岁的陆景橙,而当时的徐侃侃,也只有十二岁。

“嘿,徐侃侃!看不出来你这么清高,还会画画啊?”

这个在我身后神情傲慢,穿着痞里痞气,很是不满的男孩子就是贫困区里的孩子王。

我的同班同学,季侧。

他之所以会这样的态度,是因为我的画刚刚入选学校艺的展览会,许多同学对我很是羡慕。季侧平时都算是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如今我独占鳌头,他自然看不过。

放学路上的岔道口,夕阳撒了满地,就像是不经意的满盈。

原本安宁平和的时刻,因为季侧粗哑的声音,而显得错愕又突兀。

无奈,我只能装作什么也没听到那样低头继续走路,身后又传来接二连三的咒骂声,“靠,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是不是?”

突然一个挺拔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语速不快,声音也是温温和和的,不知怎么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压迫感。

“同学,你这样说人家女孩子就不对了吧。正所谓,好男不和女斗。”

我心里实在感觉好笑,这种年代还有人搬出“好男不和女斗”之类的说词云云。

可最终还是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打量着面前的男孩子。

他比我高出了两个头,对我的露出的笑容很是和蔼,没有一点儿居高临下的意味。

整个人在夕阳的照射下,就像是比太阳还要耀眼的发光体,binglibingli的。

令人忍不住靠近,又心生畏惧。

正如他身上看不出牌子,但一眼就知道价格不菲的风衣。

季侧尴尬地咳嗽了几声,还是假装强硬反驳了几句。

等季侧走后,他缓缓向我走来。

我思索着要不要向他道谢,毕竟从小到大别人欺负我时,从来没有人为自己说话。

他倒先开口,“你好啊,我的名字是陆景橙,在帆一中学读书。你应该就住在这附近吧,我也是哦,说不定咱俩还是邻居呢。”

我的老天爷,我们怎么可能是邻居!

看你这样,肯定是别墅区的好水好地养出来的祖国花。

帆一中学,谁不知道就是那所传说中的私立中学!

而我,徐侃侃在那所也是传说中的,全市最烂的井墨三中……

“呵呵呵呵,你好你好。我是徐侃侃,目前就读于……就读于井墨三中。”

我别扭地望向别处,因为我甚至都可以猜到,陆景橙眼中的鄙夷是多么强烈了。

谁知道这厮倒真是和和善善的,还笑着说:“你是不是经常被那个男生欺负?”

“你怎么知道?其实他人也不坏,左不过嘴巴臭点,无所谓啦。”

我惊讶地望着他,希望从他那双漂亮的眼睛中找到答案。

“因为像你这样安静的女孩子,性格都是很好的噢。”

这样的话令我感到惊讶,因为弄堂的大妈们都说我孤僻,不合群等等。

反正只有陆景橙是第一个用“性格很好”来形容我的人。

那个时候,是他最让人心动的刹那。

就在与陆景橙相遇后,我没有想到季侧竟然在弄堂门口等着我。

他身上井墨三中的校服有些脏,拉开拉链露出里面的衬衫,原本紫色的运动鞋也已经是看不出颜色了,这样的男孩子,怎么可能只用落拓来形容就足够了?

“嘿,徐侃侃!你认得刚刚的富家子弟?”

我摇摇头,脑海里又浮现出陆景橙的笑容,竟然都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颊微微泛红,思绪飘啊飘飘了好久好久。

都没有察觉到,季侧已经着急地喊了好几遍我的名字。

“徐侃侃,你发烧了啊?怎么一副神志不清的傻样。”

“……没有啊。你说陆景橙?”

季侧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随后不以为然地笑笑,“原来他就是陆景橙啊,我经常在网上看苏珊珊提起。”

说到苏珊珊,她和季侧是楼上楼下的关系,小时候也经常在一起玩。

虽然苏珊珊家境不好,饶是因为漂亮温柔,成绩又好的缘故,在别墅区也颇有口碑。

不像季侧,如今是老师们都唯恐避之而不及的问题学生。

干笑了几声后,不晓得过了多久,我才发现阳光正迷迷蒙蒙地透过树叶,在季侧的书包上投下圆形的光斑,柔和的模样宛如陆景橙的话语。

而飒飒的秋风穿过衣襟,似乎也没有了往常的微凉感觉。

引发共鸣!原以为我跟死对头相看两相厌,结果才知道,他对我图谋不轨的内心挣扎在《情感微小说》必读章节中得到完美表达!

季侧在身旁轻声咳嗽,脱下自己的校服朝我丢过来,凶神恶煞的模样特别好笑,“穿上,到傍晚要降温。感冒了的话,别怪我没提醒你!”

我冲他撇撇嘴,却没有任何想要穿上的意思。

季侧见我良久没有动静,不耐烦得朝我大步走来,夺过我手中的校服。

他兀自替我披上,刚劲有力的手臂拽住我的肩膀,一股暖流从他的指尖涌来。

而季侧灼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的颈脖。

眼角的余光瞥见季侧的黑色衬衫,被夕阳衬托的有些光彩。

或许是因为陆景橙的缘故,我还回了季侧一个笑脸。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终于有个人能够发现我的优秀之处。

年轻的女孩子总是勇气太大,决心太大,以为只要认定了,就能嫁给他。

直到后来我才想通,这出英雄救美不过是陆景橙的满腔热血罢了。

但对于那个时候的徐侃侃来说,陆景橙是神祗一样的存在。

遥不可及,如隔云端。

成绩和样貌始终不好不差,似乎在遇见陆景橙之前之后都没有差别。

没有小说里漂亮的晚礼服,没有尊贵的揽胜接送,也没有可以飞遍全世界的飞机票从天而降。

反倒是——我甚至连生理期都来得比其她女孩子要晚一点,更何况我对这东西简直就是没有任何概念。

周五是体育课,要进行学校规定的跑步测试。

好巧不巧,我穿了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血色晕染成一片,班上有爱起哄的男孩子冲我吹口哨,“徐侃侃,你屁股流血了!”

我在班上并没有要好的女同学,所以她们即使看见了,也只是躲在一旁偷笑。

无助感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涌上心头,许是累积了太久的自卑感需要发泄,我也就破罐子破摔地坐在地上,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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