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穿书了。诶,是不是看到这里你就想划走,打咩(等等我,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踢外加一个帅气的滑跪,摔了一跤,猛男爆哭嘤嘤d(ŐдŐ๑)),好的,我们继续。
我穿书了,穿到了个霸总身上。你说这穿越就穿越吧,以前又不是没穿过。但谁能告诉我,穿过来时,霸总面色潮红,像被下了药一样是怎么回事?
等等,他好像真的被下了药。
我环顾一周,发现自己(霸总)这会儿正在浴室里,他手附上某个不可言说的位置,天呐,他想干什么,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一来就这么赤激的吗?
苍天啊,我好好一黄花大闺女,还没出阁,怎么就穿到了被下药的男人身上呢(娇羞.jpg)。
诶?喂,为什么我的手不受控制了?
——
我是名穿越者,顾名思义穿越在各个位面完成任务的打工人。
据我上次休息已经过去了一万八千三百多年了,倒不是我胡说八道。其实,在我穿过来之前,我经历了两次仙魔虐恋,三次古代小公主找粑粑,以及数不清的狗血霸总虐恋文,腰子能绕地球两圈(哈哈,干笑两声,吐血倒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已经攒够退休金,即将提前退休了啊!怎么会穿来这个鬼地方,穿的人还是个霸总。
可恶!肯定是该死的系统出现bug了。
「斯哈斯哈,不过,有一说一这霸总是真的帅,这鼻梁,这喉结,还有这小腰,屁股也……翘。」
正当我沉醉于霸总,啊不是,是自己的美貌时,霸总面对镜子无情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喂,我发誓我真没有流口水(理不直气不壮)。」
霸总娇娇开口:「嗯,你没流口水,你只是分泌了唾液。」
我·真老虎不发威·病猫:「好歹我们也是共用一具身体的友谊,你这么说我合适吗?」
霸总冷哼,「有什么不合适的?鸠占鹊巢的家伙。」
好吧,我......
说起事情的缘由,我也是痛心疾首啊——
和别的穿书不同,我这次穿书堪称穿书史上的一朵奇葩!
我不仅穿到了霸总身上,和霸总共用一具身体。更离谱的是霸总他本体的灵魂还有意识,有意识就算了,最最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与人相处时,是我在主导身体。
这这这......这能怪我吗?
好嘛,我确确实实利用,啊不对,是使用他的身体时犯了一点小小的错误。比如把保镖叫成了侍卫。
啊不,不能怪我呀,我才穿过来的时候,自己个儿也是懵的。谁家好人上一秒还在处置叛贼谋反,下一秒会穿到霸总身上,还遇到了他被脑残粉下药的那档子事。含羞完事儿后,还差点被私生粉偷窥。
没见过这么多私生粉,我这不是一紧张,把保镖喊成了侍卫嘛。然后,再一不小心,说了句:总有刁民想害朕。
嘤嘤嘤~(爆哭.jpg)(气得跺脚.jpg)
谁让人家之前穿的是女尊的嘛。
但不得不说,霸总不愧是霸总,不仅是全书最高冷禁欲的男人,胆识也格外过人。
在发现掌控身体的不是自己的灵魂以后,他先是震惊,而后竟然生出了一丝好奇。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这劳斯莱斯的车窗锃亮的好吧——
其实,说句实话,穿越到霸总身上也没什么不好的,除了不能完全掌控身体、还要被迫学习管理公司以外,其他的还行。吃的是澳龙和牛,住的是独栋别墅,开的是迈巴赫,就......洗澡、换衣服上,有那么一小丢丢的不太方便。
天知道,在那么零点零一秒发现我是个小美女以后,闭着眼睛换衣服。洗澡?那更不可能会睁着眼睛了,另外原来的泡温泉环节直接省略,更可恨的是洗澡时间由原来的半小时缩减为十分钟。
我倒也不是老色胚,什么样的男人我会没见过,我只不过是担心他洗不干净,我住着他的身体会难受罢了,绝对没有想看他身子的意思。
没有,绝对没有,我发肆!
卧槽,这胸肌,真真棒啊!
等等,啊不是,这好像是在外面,那我这手放的是——
霸总像是感受到了我的社死,灵魂体咬牙切齿道:「大勺!你给我等着!」
于是乎,感受到生命威胁的我狂奔三百里。
第二天一早渣浪微博的热搜词条炸了。
#震惊,CN集团总裁疑似精神失常 #CN集团总裁为爱狂奔三百里 #CN总裁宴会鼻血横流竟是因为
霸总独自坐在办公室,盯着热搜上的词条,一脸的生无可恋。
「大勺,你现在满意了?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件事情,公司要蒙受多少损失?」
我自知理亏,弱弱开口道歉,「鲁智深,对不起哈。」
「姚酥!」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叫顺口了。」但这怎么能怪我嘛,谁叫他好端端个霸总偏要取个名字叫做陆之琛。
陆之琛抱臂靠在他的老板椅上,一脸忧愁,「说说吧,现在该怎么办?」
不是,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当然,这是我的心里话,我敢说吗?
我不敢!
都怪这该死的手,还有那不争气的鼻血,以至于我现在大气也不敢喘。
「平常那么能说,现在哑巴了?」
我唯唯诺诺:「我觉得吧,要不咱发个声明,说图是P的?再联系律师,对营销号起诉怎么样?」
陆之琛抬手捏了捏眉心,「不怎么样,算了,不为难你了。」
「谢,谢谢哈。」
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可这不是我以为的世界啊!
当天下午,陆之琛又被通知要参加宴会。
呵,笑死,他敢去吗?
他还真敢!
坐在保时捷的后座上,我那叫一个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
一想起陆之琛阴恻恻的话,我不敢不从,这才踏上了开往宴会地点的保时捷。
但他也不想想,社死这玩意儿是我不想就不会的吗?
昨天发生的事儿,到现在我还记得门儿清。
咱也赶着去参加聚会,事情的经过我就长话短说了。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在宴会上,我正穿着我高大尚的西装到处显摆(不是),到处和各位老板谈生意。忽然!有个女人端着两个高脚杯款款朝我走来。
我:不是吧,不是吧,我长得像X逼吗?尽逮着我一个霸总可劲下药了是吧?霸总文的霸总真的不会那啥而亡吗?我得跑远点。不过,那女人好好看哦,要我我就和她贴贴了。(星星眼.jpg)
不行,我现在好歹也是个帅气多金的霸总,怎么能为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呢?
嗯,我就这么想着,那女人走到了我跟前,来给我敬酒。
我傲娇地把头一偏,准备转身就走。
男人不自爱,犹如烂白菜,除非整片森林里都是我的菜。
可偏偏那女人看出来我的意图,她一个踉跄精准的“摔”进了我怀里,红酒撒我一身。
我伸手扶住了美人的腰,美女香香。就在我心里美滋滋的时候,我看到胸前的酒渍。
淦!我贵唧唧的高定西装就这么被她毁了,我赶紧从兜里掏出霸总标配的手帕擦起来,嗯......接着摸到了自己(陆之琛)的胸肌,然后再一不小心鼻血流了下来。
后来的事儿,就是网上添油加醋臆化出来的那样。
之前为什么洗澡的时候没摸过他的胸肌?
拜托,他一个霸总用搓澡巾洗澡诶,那玩意儿有什么感觉。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路边的树接二连三的往后跑,车在拐了几个弯之后,来到半山一处别墅前停下。
如果说原先我还不知道为什么陆之琛经历过昨天的社死事件之后还敢让我代表他来参加宴会的话,那现在我算是彻底清楚了。
合着这是他的主场啊,霸总日常出席自家举办的宴会。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当然是陆之琛和我说的。
只是,具体的是什么宴会他也没和我说,他让我该吃吃该喝喝,其他人的话就当放屁。
呵,他这是瞧不起谁呢?左右我也是个职业快穿人。
圆滑世故的道理我会不懂?
但事实证明,是我太天真、太自以为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