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暮十四 》是一本古代言情类型书籍,主要讲述了 沈沐朝虞兰因 的故事,它的内容内容丰富多彩,下笔流畅,非常吸引人。《朝暮十四》小说精彩阅读:「你非要我说清楚么?」可十年后的今天,少年人的誓言被埋进了时间的坟里。云萝还在闹,扯着沈沐朝的衣裳。沈沐朝也不恼,捧着她的脸安慰:「你这个年纪,不需要任何首饰的点缀,就已经足够好看了。」脑子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断了,一颤一颤地痛。簪子从手里落下,摔成两截。我跌跌撞撞地从铺子里跑出来。
《朝暮十四》精彩章节试读
「你非要我说清楚么?」
可十年后的今天,少年人的誓言被埋进了时间的坟里。
云萝还在闹,扯着沈沐朝的衣裳。
沈沐朝也不恼,捧着她的脸安慰:
「你这个年纪,不需要任何首饰的点缀,就已经足够好看了。」
脑子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断了,一颤一颤地痛。
簪子从手里落下,摔成两截。
我跌跌撞撞地从铺子里跑出来。
街上的人熙熙攘攘,我总觉得他们都在看我的脸。
耳边多了很多声音,他们在偷偷笑我,说那个老女人,丈夫不要她了。
我捂着耳朵想跑,剪秋拉着我,眼里落下泪来。
「小姐,小姐你别难过了,老爷他,他只是一时被那女子骗了,要不了几日肯定就会回来了……」
她不敢看我的眼睛。
她自己都不信自己说的话。
沈沐朝回到家时,已是深夜。
我煲了莲子汤,小火煨着,盛了碗送去。
他看见了我手上的烫伤。
「笨手笨脚的,以后别做了。」他盖子都没揭开,转身走进卧室,「在外面吃过了,倒了吧。」
我自小就是家中的宠儿,后来长大些,认识了京城的世家公子,想吃荔枝,布政使家的小公子就让人从南方快马加鞭地送来,喜欢会发光的珠子,十三王爷就腆着脸去向皇上求最好看的一颗。
哪里碰过膳房里的东西。
只是和沈沐朝成婚后,禁不住他软磨硬泡,说宫里当值谁家的娘子又做了好菜,他羡慕得很。
我不情不愿的应了,油溅到手上,哭着和他闹,他又心疼地打自己的嘴,心满意足地把那盘乌漆嘛黑的菜吃了个干净。
可如今我学会了做菜,他却不要了。
我拿起碗,一勺一勺地将莲子羹喂进嘴里。
他爱吃甜的,我加了好些糖。
可为什么,我却觉得这般苦呢。
「夫人,你怎么了?」
剪秋小跑着进来,手里拿着只小盒子。
我强撑起一个笑脸:「没什么,你忙慌慌的,跑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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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你瞧,这是什么?」她献宝似的将那盒子摆在我面前。
打开,是一支簪子。
和白天摔断的那支一模一样。
「是小王爷托人送来的。他听说您受了欺负,就让人翻遍了京城铺子,这才找到个一样的。」
「还有武昌候也一样,为了抢这只簪子,两人还在人家铺子门口打了一架呢!」她笑的露出一口白牙,凑在我耳边小声嘀咕,「他糊了脑子,咱别他就是,多的是人宝贝您呢!」
我笑笑,心中稍暖,看向手里的莲子羹,皱眉:
「这谁做的,太甜了些,我不喜欢。」
剪秋愣了会儿:「这是您自己做的啊……」
我做的?
是吗……
最近总是头痛,有些记不住事了。
第二日,云萝领着家人来商议婚事。
看装束,应该是个穷苦人家,进了宅子都有些畏手畏脚。
云母见了我,就忙让云萝给我敬茶:「我家云萝年纪小,不懂事,以后进了沈府,还仰仗大娘子多教导教导。」
事已至此,我只能木着脸,接过云萝不情不愿递过来的茶。
云母是个本分人,她见我喝了茶,才放下心来:「我们也知道云萝能进沈府,属实是高攀了,要是有什么做得不周,您做姐姐的还请多包容……」
「姐姐?怕是辈分弄乱了吧?」云萝撇了撇嘴,「娘,她年纪比你都大,搁别人家,都做奶奶了,你叫她姐姐还差不多……」
空气突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中。
我的手颤了颤,茶水落在手上。
剪秋扬起巴掌,却被沈沐朝抓住,一把拖到地上,脚踩在她的手上。
剪秋疼的闭上眼,却咬着牙不肯发出声音。
「一个婢女,也敢当着我的面放肆,是不是该好好管管了?」
他罚的是剪秋,却是在云萝面前打了我的脸。
「那这种不知体统的女人,当着正室的面放肆,又该不该管教?」
我没等沈沐朝说话,甩手将茶碗砸出去,在云萝的额角磕了个口子。
云萝哭着藏到沈沐朝身后,嚷嚷着要他做主。
沈沐朝盯着我,脸阴沉许久,忽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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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轻时不也和她一样,如今何必又去苛责她呢?」
云萝又开始闹起来,沈沐朝只是哄。
「好了好了,你不是整日缠着要我手上这戒子,我给你替兰因赔罪,不闹了可好?」
云萝眼泪还挂着,脸上却眉开眼笑起来,欣喜地接过戒子,看了一眼,却又嚷嚷起来:「这个兰字什么意思!我不要了!」
她气恼的一丢,戒子落进了前院的池子里。
我轻轻摸了摸指上的戒子,上面刻着一个「朝」。
沈沐朝曾说,这两枚戒子是要带进我们的坟墓里的。
可如今,他只是轻笑了声:「那我明日再差人打一对,写上「萝」可好?
说完,他看我一眼:「云萝,以后你莫要再和她吵了,毕竟你还有爹娘宠着,而她——」
「她这个年纪,家里人都已经死绝了,你就让让她吧。」
他在提醒我,这个世上,我就只剩他一个亲人了。
离开他,我就成了孤家寡人。
沈沐朝带着哭哭啼啼的云萝离开,没有看我一眼。
厅里恢复了以往的冷清。
我年轻时爱热闹,最爱和京城的公子小姐们纵马疾驰,入了夜,就在最好的酒楼里灯火通宵,纸醉金迷中肆意时光。
我性子骄纵,有人说了不爱听的话,就瞪过去骂他:「能不能滚?」
被骂的人也不生气,还要凑上来,想摸摸我的脸。
「咱们的兰因又生气了,要不你打我出出气吧?」
我打开他们的手,不让碰,他们就笑起来。
那时候有骄纵的本钱,蹙眉臭脸,嘟嘴撒娇,都是好看的。
不施粉黛,周身散发着醉人的香气,所有人都想往我的身边凑。
可如今,沈沐朝已经很久没有和我在一处了。
和沈沐朝成婚十年,我一直没有子嗣。
我婚前就和他说过,我讨厌小孩,也怕痛。
他说好。
可这几年,府里的下人总有些风言风语,说我这肚子是个实心的,没法给沈家传宗接代,迟早要被休了。
七出为首,便是无子。
可能,我以前是太过任性了。
我突然想,如果我有了孩子,是不是沈沐朝就会回心转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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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剪秋烧了一大桶水,细细沐浴,直泡到白皙的皮肤透了粉色,才换了身新衣裳,敲开沈沐朝的门。
他看见是我,有些讶异:「这么晚了,有事?」
沈沐朝之前说他深夜处公务,怕吵着我休息,不得不和我分房睡。
就这么过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