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教我英语吗?」
为了接近他,我假装自己英语不好。
却不知,高端的猎人总是以猎物的方式出现:
「其实我早知道你英语很好。」
「其实那些人都是托儿。」
原来他真的“表里不一”,骗我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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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相信。」
「好巧,我也相信。」
「可是,现在是辩论赛,我选择了相信,你就只能选择不相信。」
「那么,恭喜你赢了。因为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刻起,这个辩题我注定只能认输。」
请相信一见钟情,因为他就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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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闺蜜菲儿邀请我来参观个人英语辩论赛,让我给她加油助威。
在她的苦苦哀求下,在宿舍宅了一个学期的我第一次走出宿舍参加集体活动,虽然只是做观众。
终于,轮到菲儿上场了。
眼看着竟然真的没有一个观众给菲儿加油打气,我一边感慨着难怪非要请我来,一边站起了身来大声喊道:
「菲儿姐姐放心飞,所有迷妹永相随。」
虽然我不是追星一族,但是这种烂大街的口号多少还是听过的。
台上菲儿笑着冲我招了招手,我也笑着拍了拍胸脯,冲她比了个OK。
第一排的一个穿着咖啡色大衣的男生站起了身来,往台上走去。
身材高挑的优势瞬间便展现了出来,但我发誓,这也只吸引了我一秒钟的目光。
而坐在他旁边的男生对着他的背影喊道道:「朗神放心飞,我也永相随。」
我冷哼一声,这是和我较上劲了?口号也不知道想句新的。
我立马又喊道:「菲儿魅力无限大,秒杀全场不带怕。」
谁曾想,菲儿竟然急匆匆的从台上跑了下来。
我满脸疑惑:「不是你和那个什么朗神辩论吗?怎么下来了?」
「你也知道朗神?看来我们小灵儿长大了呀,开始关心帅哥了。让你来真是来对了。」菲儿笑着说。
我转头看台上,朗神那双笔直的大长腿实在是有些吸睛,而后发现李朗眉眼深邃,气质卓然,似乎是个混血儿。
最后我才注意到另一边一个稍胖的男生。
「到底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我可没有这么好糊弄。
「其实我就是看你太宅了,想让你出来参加一下集体活动嘛。」
「所以你不要辩论?」我瞪大眼睛。
菲儿点了点头:「我不是和你说过我加入了学院的学生会嘛,今天就只是工作人员。」
感情这是耍我呢?
「那我这么丢脸的给你加油,你也不拦着点儿?」
「我刚在台上不是冲你摆手让你不要说了嘛。」
阿这,我还以为是自信的和我招手示意呢。
菲儿好说歹说的拉着我坐了下来:「来都来了,就听听再走吧。再说了,在场这么多青年才俊,也可以互相认识一下。」
台上的辩论已经开始,菲儿在我耳边絮絮叨叨:
「朗神叫李朗,比我们高一级,听说他的妈妈是外国人。」
「他带领辩论社和别的学校比赛的时候所向披靡战无不胜,被大家称为朗神。」
「今天是决赛,他肯定又是冠军。」
「天呐,有理有据侃侃而谈却又不觉咄咄逼人,太厉害了。」
「要我说,他明明靠脸吃饭就够了,偏偏还这么有才又这么努力。」
「看,他又在散发魅力了。」
我丝毫不怀疑,菲儿一定是李朗的迷妹,不然怎么吹起彩虹屁来一点儿不打草稿的。
不过,李朗好像真的有点帅呀。
不仅是脸长得好看,一条大长腿,而且在台上不卑不亢侃侃而谈的样子,确实是吸引人的。
等我注意到我好像有些跑偏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完了,心跳好像都有点加快了。
我,好像对李朗一见钟情了。
果不其然,李朗最终赢得了冠军。
决赛结束后,有一个冠军挑战赛,是娱乐环节。
台下的观众可以举手挑战冠军,冠军随机点一个上台。
作为礼让,冠军挑战赛不是抽题,而是由观众自己出题,并且可以优先选择正反方。
这无疑来说,给了挑战者极大地优势。
甚至我旁边还有人抱着一摞材料,有备而来、跃跃欲试。
主持人刚念完了规则,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的手就被菲儿抓着举了起来。
好吧,我承认,其实我内心是有些期待的,我从未有一刻向今天这样期待被选中上台。
或许是心诚则灵,我真的被李朗点中了。
李朗冲我笑着点了点头:「同学,请出题。」
这该死的微笑,竟然让我脱口而出:「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台下李朗的朋友已经开始起哄。
见李朗不回答,我有些失落,但转念便灵光乍现。
「这是我出的题目,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不相信。」
其实就在刚刚,不论我信与不信,我都不可否认的对李朗一见钟情了。
但为了让李朗做正方,论述自己相信一见钟情,我只能违心的说自己不信了。
李朗不亏是辩论大神,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并且什么论点都能接得住:「好,那我就是正方,相信一见钟情。」
整场辩论赛,我支支吾吾,想半天才能说出一句话来。
这也不能怪我,我本来就是一个相信爱情、热爱浪漫的人。
非要我在自己刚刚春心萌动的时候,对着那个让我一见钟情的男人,论述自己不相信一见钟情,总还是要斟酌一下该怎么说的。
而且,我心里的算盘清楚着呢。
毫无悬念的结束了挑战赛后,我在台下拦住了李朗。
「李朗,你可以教我英语吗?」我巴扎着眼睛望着李朗。
「我为什么要教你?」
「刚刚你让我在台上丢尽了脸,根本就是因为我英语不好,难道你不应该对此负责吗?」我一定是被菲儿带坏了,编理由也不打草稿了。
李朗也不轻易上当:「是你自己举手的。」
「不是。」我满口否认,「是我闺蜜拉着我的手举的,不是我的主意。」
我拉着菲儿挡刀。
「你英语不好,怎么考上北大的?」
我甜甜一笑:「我保送的。」
「那我教你有什么好处?」
我早就想好了:「我每天帮你买早餐。」
李朗想了想,最终妥协了:「你每天陪我晨跑,晨跑的时候我教你。」
「好,一言为定。」我立即答应。
后来的每天早上,我都早早的等在李朗的宿舍楼下。
我们一起晨跑,晨跑完一起去吃早餐,当然,在李朗的要求下,我们一直用英语交流。
为了让李朗一直教我英语,不因为我进步太快而觉得我不需要再教了,同时又不因我进步太慢而失望放弃我。
我小心翼翼的把握着装学渣的尺度,每周进步一点点,每天努力一点点。
李朗仿佛和我心有灵犀,虽然每天早上都是我先到他的宿舍楼下等他,但是每次都不超过两分钟他就下来了。
我每天早上都会对李朗说一句早安问候语,美其名曰在网上找的英语美文美句。
其实其中包含的都是我真实的情意。
但他好像对于我的好感浑然不知,只说我这种学习方式挺好的,多学多说能够印象更深刻。
和李朗一起晨跑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也好了许多,似乎晚上也不经常做噩梦了。
菲儿笑话我,这哪是晨跑的作用,分明就是爱情的力量。
某一次,我在图书馆偶遇了李朗。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是尾随李朗来的。
恰恰相反,是他来“招惹”我的。
我和菲儿好好地在图书馆里学习,身边突然来了个人,还把我挂在椅子上的包碰掉了。
他弯腰帮我捡起,对上他的目光,我才发现是李朗!
「不好意思。」他抱歉的笑笑。
因为和他凑得有些近,我脸有些红:「没关系。」
「我来晚了,没什么座位了,以后你可以帮我占座吗?」李朗问。
我的脑袋动的比转得快,没有考虑,立刻就点头了。
我没有说,其实我不经常来图书馆的,都是菲儿硬拉着我来。
我不太喜欢出门,宁愿在宿舍里学习。
但如果是和李朗一起的话,出门好像也没那么难了。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有一名因为高考失利的女孩想要轻生,而我的爸爸正好撞见,他苦苦相劝都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