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嗔怒也自带风姿。
我如登徒子伸出手指,从男人深邃的眉骨划到鼻梁,再蹭去唇角那一抹红,一路向下至喉结,再到胸膛上打转。
白T恤勾勒出男人锻炼有致的身材,一身精炼的肌肉覆在修长的骨架上,心跳在指尖震颤。
我嗤笑,看身下人耳廓已经染红,隐有羞愤之意。
我俯身对着那泛红的耳朵轻语:「林逾静,你心律不齐哦。」
酒吧昏暗的角落里,我低头望着身下倚坐在卡座里的男人。
额头的碎发凌乱,一双眼睛带着潋滟春色,眼尾拖着几分嫣红,鼻梁高挺,薄唇紧抿也难掩水光,唇角还留有我刚刚蹭上的口红残色。
美人嗔怒也自带风姿。
我如登徒子般伸出一根手指,轻轻从男人深邃的眉骨划到鼻梁,再蹭去唇角那一抹乍红,一路向下至喉结,再到胸膛上打转。
指尖下轻薄的白T恤隐约勾勒出锻炼有致的身材,一身精炼的肌肉覆在修长的骨架上,心跳在指尖震颤,愈发显得慌乱。
我嗤笑,看身下人耳廓已经染红,隐有羞愤之意。
俯身对着那泛红的耳朵轻语:「林逾静,你心律不齐哦。」
翻身而起,站立俯首看着眼前人,「在机场就看见你了,谁告诉你我回来的?我猜猜,是不是覃思,那倒霉玩意儿一直都想让你做他姐夫。」
原本一副拒人千里之外模样的人,听到此也按捺不住站起身,步步靠近居高临下地望着我,眼里闪着怒气。
「覃幽,你拿我当什么,和你偷情的情夫?中国一个,美国一个,你好大的排场。」
不得不承认,即便过去两年,林逾静这个人对我还是有着巨大吸引力。哪怕他下一秒仿佛要开始打人,这一秒我还是想逗他。
更何况,他不舍得动手。
我更想得寸进尺了。
贴近他,踮起脚,双臂抬起环过男人的脖颈,
果然,哪怕身体僵直,也没推开我。
「想什么呢宝贝儿,只有你一个。美国那个是合租的室友,和我妈打视频的时候被覃思看见了,他骗你的。」
林逾静冷静了,甩开我的手,后退,转身而去,冷冷扔下一句,
「覃幽,我这个人不屑地吃回头草。」
我眼看那白衣身影匆匆离去,却怎么都感觉带着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啧,毕竟是曾经的高岭之花,有点小脾气也正常。
拖着行李回家后,看着眼前熟悉的小公寓,甩了鞋子就窝进了我柔软的大沙发里。
上大学后爸妈在学校附近买了个60平的loft送我,才装修好没多久,就出国了,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
这屋里最贵的沙发就是舒服,果然没有花钱的不是。
刚想拿手机刷微博,覃思那个海贼王头像就弹出来打视频电话。
屏幕里覃思挤眉弄眼「姐,你见到姐夫了不?」
「什么姐夫姐夫的,分两年了你不知道?还有你干吗告诉他我今天回来?你姓林算了。」
「哎呀,你俩当初分我就不同意,在一起两年说分就分,连个理由都没有,林哥当时多难过你知不知道?还有林哥被那么多人盯着,一口一个校草、历史院才子啥的叫他,就你不珍惜!你就作吧你!」
我想不通,覃思也算是家里正常养大的五讲四美好青年,这么多年也没看出他有啥特殊性取向,怎么一谈起林逾静他就跟那个怀春少女似的?
「姐?姐!覃幽!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林哥他肯定还对你有意思,你抓住机会吧你!」
「行了行了,吵死了,我准备睡觉倒时差了,你告诉爸妈一声我明天中午回去吃饭。还有马上期末了,你别管东管西的了,高数挂了妈非得揍你。」
懒得在听他叨叨,我赶紧挂了电话。
虽然两年没怎么回来,但屋里却很干净明显新打扫过,刚进来时没注意,现在一看显得有几分诡异。
在微信上戳覃思,回复得倒是很快,
幽幽球:「最近你还是爸妈给我打扫屋子了?」
覃skr:「做梦了吧你,你啥时候告诉我们房门密码了?」
拍拍脑子,也是,家里教育孩子讲究西方私人领地那套理论,给我和覃思买了房子后,父母就没再过问,连密码都不知道。
那这知道密码的人恐怕只有一个了,
啧啧啧,我真的太喜欢林逾静嘴硬心软的那股骄矜劲了。
赶紧上楼睡觉,休息好了才有精力哄人。
凌晨四点,窗外还是一片漆黑,偶有汽车驶过,留下几声鸣笛响,月亮遥遥挂在树梢,一地银辉,凉意逼人。
混混沌沌睡了一夜,几个梦里都是林逾静,说来好笑,国外两年有时想他到极点,也没梦到过,现在回来了见了一面,梦里全是他。
分手后说不后悔是假的,当年不懂事,仗着被偏爱,就胡作非为。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是我高中费尽心思得到的人,总是害怕他离开,上大学后喜欢他的人更多了,哪怕他给足了我这个女友底气,拒他人千里之外,我还是把对那些狂蜂浪蝶的怨气撒在他身上。
爆发时,是因为他发现了我瞒着他报了出国交流的项目,一去两年,临到我该走,他才知道。
记忆里,那个自带霁月清风的少年,被伤得折下一身傲骨,红着眼睛逼问我为什么,我给不出答案,轻飘飘扔下一句,那就分手好了,转头就走。
伤人伤己,自作孽,不可活。
国外的日子不好过,刚去时,口语差劲得要命,餐厅点餐都是连比画带猜。教授上课的语速很快,听不懂。只能拿手机录下来,抄上笔记,回去慢速一遍一遍地听。
合租的那个小公寓里,只有10平方自己的地盘,晚上窝在屋里抄笔记时,总是一遍又一遍地想起林逾静。
高中时,学得最不好的就是英语。怪丢人的,一个文科生英语差到次次月考在一百分上下晃悠。
不喜欢,所以不好好学,不好好学所以基础差,基础差所以学不好,学不好成绩烂更不喜欢。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林逾静发现我的英语严重拖后腿,甚至拖到和他去不了一个学校时,便开始日日耳提面命督促我学。
我每天那写打满红叉的英语卷子,他天天不落地给我写错题分析,从单词和语法一点点补,我错多少遍,他就写多少遍,从不嫌烦。
高三刚开学时,所有人都绷着一根筋拼命冲,只有他每天抽时间给我听写,复习笔记,一句一句地听听力。
最后高考考了138,他功不可没。
结果当年145的他留在国内,反倒是我自己出来了。只是一句一句听听力的人只有自己了。后悔得嘴里都泛着苦,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笔记本晕成一片,抹抹眼泪还是得爬起来继续听。
好在,半年左右适应了,日常生活也顺利多了,总算是压住了自己那颗日夜叫嚣回国的心。
人哪,自己选的路,怎么也得走下去。
再后悔也没用。
纵使想他,也没敢打一个电话发一条消息,怕听见他的声音就缴械投降,溃不成军。
回国时,正值立夏,大批的候鸟在曼哈顿上空盘旋,落在中央公园栖息,不少家庭聚餐的美国人在小森扎起帐篷野炊,
鸟归家,人归乡。
迈出北市国际机场时,徒生几分胆怯,走时义无反顾,回来时竟开始手足无措。
在机场四处环顾,一边嘲笑自己的痴心妄想,一边又不死心地寻找着。
当熟悉的身影时隔两年再一次出现在视野里,白衣黑裤,如一棵傲然白杨挺立于人流之中。
欣喜冲撞心门,眼眶发热难忍落泪的冲动,喜悦之余却不敢贸然上前,唯恐是自作多情。
近乡情怯,这四个字第一次切肤感受。
好在,紧跟在车后的出租车让悬在空中的心踏实落地。
故意走进家附近的酒吧,七拐八拐走躲到角落逼他现身。
这里龙鱼混杂,我赌他不放心,必会跟上来。
曼哈顿那间屋子里,我幻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景。或是如陌生人擦肩而过,或是相对无言,甚至是谈笑自如往事如烟散。那时,我一遍一遍地洗脑自己,再见面时要足够冷漠足够狠心,以显得自己毫无后悔之意。
可惜,一见到那双眼睛,心理防线便土崩瓦解,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