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是女人,但体内雄性激素异常超标,
只要发起疯来,我就变成一米八高,一百八十斤重的肌肉猛女。
这让我在众人讥笑中成长。
一个男人在知道我有这种状况后仍选择与我恋爱,
我以为遇到了可托付终身的爱情,结果只是把我当作赚钱工具。
从此,所有男人在我眼里只是宾馆,没有一个是家。
「我回来了。」
我打开门朝里喊。
我下班回家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见到薛茗景。
他是我恋爱快三个月的男友,现在跟我住在二十平米大的房子里。
我很小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上了他伪装成货车的车,带我到另一个城市。
期间因想家我情绪激动,异常发疯,变成一个一米八高、一百八十斤重的肌肉猛女。
开到服务区,人贩子想下车小便,被我一拳敲晕。
我踹开货车后门,逃了出去。
情绪恢复后我找到了警察局。
因为家里穷,买不起电话,我只能告诉警察一个名字:「裴尚。」
那是我那时记忆里唯一记得的妈妈的名字。
我看遍所有叫此名字的人的照片,没有一个与我妈有半点相似之处。
我只好失落离开。
警察叔叔说可以收留我,我拒绝了。
妈妈说过,就算是女孩子,也要独立强势起来,不对任何一人产生依赖。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我收下警察叔叔给的一笔小钱,谢过后离开了。
我便开始闯荡江湖,从打童工开始。
尽管一路上因为突然变成肌肉猛女,而被许多人冷眼相待,骂我异类,工作更换频繁。
但我是打不死的小强,依旧乐观面对。
直到我遇到了茗景,他看待我变成肌肉猛女的角度与他人不同。
在他一天天的夸赞鼓励下,我渐渐对他放下防备,把他当成可依赖、可托付终身的人。
便答应他的追求,让他同我挤在二十平米大的房子里。
「期限快到咯!东西准备一下。」
茗景电话打得出神,没听见我回来的声音。
笑容挂脸像是遇见什么喜事,还对着窗外吐出一口白烟。
我脱掉外鞋,朝他走去:
「什么期限?」
他被我声音吓得身体一颤,对着电话说了几句就笑着抱住我。
「没什么,工作上的事。」
我也没多想,眯着眼回抱他。
坐下来吃他做的饭。
他对我很体贴很温柔,说话从不大声。
我昨天说想吃的菜,他今天就会做给我。
事事听得进,事事有回应。
饭后,他就主动围上围裙去洗碗了。
我打开手机在一旁整理工作资料,刷到了一条昊轩的朋友圈。
文昊轩是茗景从小到大的好兄弟。
他的一张自拍下配字:
「跟茗景兄三个月期限的赌注马上就要见分晓了,闲来无事,帮他去物色下一个对象吧。」
我愣在原地没缓过神,平静地拿着手机质问他:
「这什么意思?带我去见他。」
他把水擦到围裙上,眯眯眼凑近看。
然后笑得格外真诚环抱我,温柔地扯了一推题外话。
我没理,最后字正腔圆说了句「带我去见他。」
他似乎怕我异常发疯变成肌肉猛女,马上打车带我去。
一路上不停安慰我,让我放轻松。
这一路我越想越气,脑补最坏的片段。
在开门前的一瞬间,我还是没忍住情绪激动,异常发疯,变成一个一米八高、一百八十斤重的肌肉猛女站在所有人面前。
屋里的人在喝酒,拿酒杯的手停在空中,僵直扭头看我。
昊轩本来一脸楞的表情,瞬间露出两排牙齿迎接我们进去。
「艾小姐,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整个屋子,情绪反差最大的就是茗景和昊轩。
一个满眼怨气坐姿豪放,在沙发剔牙。
一个卑微弯腰笑露两排牙,还称我为「您」。
我拿手机截屏给昊轩看,他瞄了一眼剔牙的茗景,马上直起背来,还轻咳两声。
「咳咳,茗景兄,三个月内艾薇小姐变过肌肉猛女,十万赌账赶紧打过来,我们换下一个对象继续赌。」
茗景是我唯一依赖过的人,他不会骂我怪物,骂我异类,真诚待我。
我原本真有打算与他厮守终生,但这一切,竟是由钱而起的赌局!
我心跳剧烈加速,两眼瞪得通红,手紧紧攥拳指甲插进肉里。
茗景吐掉嘴里的牙签,怒目圆睁,掐我脖子的手青筋暴起。
「你他娘的就差那么几天,你就不能再忍忍吗?」
「我卑微窝在只有二十平连老鼠都嫌小的屋子里陪你三个月,这十万我马上就要到手了,全被你个傻X给毁了!去死吧!」
他吼得越大声,掐我脖子的手越用力,我就越来劲。
我冷笑一声,一只手掐住他的脖子,轻而易举拎到半空中,一只脚踹中他的腹部。
他在空中飞了一段距离狠狠地砸在电视机上。
电视零件脱落,屏幕碎得七零八散。
周围受影响的物品,也纷纷砸在他身上。
就这么轻轻一下,都能吐血。
周围喝酒的群众慌忙逃窜,留下昊轩唯唯诺诺跪地求饶。
「艾小姐,您大人有大量,放过茗景兄吧!他,他对你的爱是真的啊!」
我嘴角一勾,眼神不屑:
「呵,你们真是兄弟情深啊!那连你一块吧!」
我一脚踹在他的脸上,他后仰倒地,我上前将两只脚踩在他一只手臂和胸脯上。
他惊恐地看着我。
我微微弯下身,把他一只手臂卸下来狠狠砸在茗景的脸上。
血汁溅满整条路径,还有茗景的脸。
我不会再把心放任何一人身上,不会对任何一人产生依赖。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从此,所有男人在我眼里都只是宾馆,没有一个是家。
找一天空闲,我收拾好东西拿上银行卡,准备去看新房子。
里面的钱是我靠早八晚六的辛苦攒下来的。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干了好几年,一步一步晋升到中上层的位置。
因为年幼被拐走,我没读过几年书,但我会捡别人丢弃的书读,还会蹲在窗口听教室传来的朗朗书声。
有时候遇到解不开的题,便蹲在校门口等老师出来,向她询问。
老师看我每天都来问问题,觉得我好学,想破例让我入学。
但我拒绝了。
因为我无处可去,无人可依,穿得破旧,身上脏还有怪病,同学们不会喜欢我。
我就打着童工养活自己,空余时间捡书读。
其实没学到太多实质性的知识,但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还有妈妈教我的「女人要独立自主,强势强大。」
本来这笔钱是打算跟茗景一起选个大点的房子,现在看来,一个人住更好。
我看中了一间八十平方的房子,付了款便走了。
路过巷口,听见里面传来不正常的响声。
一向警觉的我,贴着墙迈着小步子走进去。
远远看见两个人,一个女人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被血染满,跪在地上。
一个男人手拿血刀,掰起女人的头藐视她。
听男人喊她宝贝,而且女人也不求救,像是一对情侣。
我蹑手蹑脚准备靠近拿刀的男人,被跪地上的女人呵斥:
「你别过来!这是我的家事,你那么瘦弱就不要掺和进来了,他打人很疼的。只是流点血罢了,我男朋友不会打死我的。」
她明明也是个瘦小的女孩,明明刀口对着她,她却还在关心外人的安危。
她镇定自若的坚强让我害怕,面对一个拿刀桶自己的人第一时间不渴望求救,而是百分百相信那人不会杀人灭口。
可我怎会见死不救,我毅然决然向前迈步,手紧紧握拳。
男人回头,拿着带血的刀怒目圆睁地对着我:
「小娘们,我不杀她,不代表我不会杀你。你要再往前一步,后果自负!」
我被他罪恶的嘴脸激怒,心跳加速,变成异常发疯状态。
在他眼前蜕变成一个一米八高、一百八十斤重的肌肉猛女。
他吓得尿裤子,刀也从手里脱落。
趁他眨眼一瞬,我快步向前,踢远地上的刀,揪起他的衣领,向后墙重重砸去。
我略过跪地的女人,捡起刀一顿一顿走向他。
脚踩在他身上固定住,加上我的体重,他如何挣扎都动弹不得。
跪地的女人急了,摩擦着膝盖挪过来拽住我。
嘴唇颤抖,哭得两眼通红: